关于限期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的公告
汉国土资(公告)﹝2015﹞1号
索引号: | 发布日期: | 2015-06-29 15:05 | |
来源: | 本站原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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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的有关规定,汉阴县汉阳镇石板滩采石场等5家矿山企业(名单详见附件)采矿许可证已过期自行废止。请上述矿山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携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相关资料到汉阴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逾期不办理的,我局将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的规定,直接注销采矿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限期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的矿山企业名单。
汉阴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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