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财政所全面完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付工作
为深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森林资源。近日,城关镇财政所按照上级规定,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及时足额地发放到森林经营主体和相关权利人,使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该镇严格按照《陕西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全镇国家级公益林落实到山头地块、小班及各林权主体,标准四界面积,做到图、表、册一致,权属明确。到户面积,兑付金额实行“ 两榜公示”各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对付花名册上报镇林业站、财政所审核合格后,将补偿基金拨付到位。涉及补偿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律由镇财政所采取报账制方式拨付,涉及到林农个人的补偿实行“一折通”管理,不得层层转拨,代签代领,不得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确保补偿基金及时足额兑付,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转移用途等违规使用补偿基金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收缴违纪违规获取的补偿基金。
截至目前,该镇兑付补偿基金187万元,全面完成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付,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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