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药监局开展小餐饮整治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
为确保国家卫生县城巩固提升工作有效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和森林城市目标如期实现,针对小餐饮和食品经营门店普遍存在“三防”不完善和后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7月以来,县药监局组织开展了一次小餐饮和食品经营门店集中整治。
一是严把许可审批。加强了对小餐饮、机关食堂和食品经营门店的审查发证,严格标准,认真做好现场核查指导,禁止临街明锅亮灶布局;二是强化市场巡查。在县城和川道各镇的小餐饮、小食品店主要地带开展巡回检查,加大现场技术指导,严格执行亮证经营,加强食品原料采购和储存保管,督促食品经营户完善防蝇、防虫、防尘等防护措施,禁止临街明锅亮灶等违规行为;三是加大食品抽检。针对食品中易非法添加、滥用添加剂和致病菌等检验项目进行了专项抽检和快检,累计抽样送检12份,做快检55份,其中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有3例,确保小餐饮和食品经营户自制食品质量安全;四是加强食品摊贩监管。推行“定人、定点、定时段”经营和登记备案制度,加强住建、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强制从业人员健康体检41人,清理占道经营和流动食品车6起;五是持续开展“文明餐桌行动”。为配合创卫和文明县城创建,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文明用餐、节用惜福”的“文明餐桌行动”,倡导餐饮单位和消费者文明就餐、合理消费,努力提升文明城市形象。
小餐饮整治共查单位309家,发现未持健康证明或健康证过期的食品从业人员63人,未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或从非法渠道采购食品的21家,集中销毁过期食品181公斤,货值0.7万元,立案查处个体经营户5人,取缔无证经营2起,下达整改通知书129份。通过集中整治,再次提升了小餐饮和食品经营户的安全管理、规范经营,进一步巩固了创建成果,为我县积极创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和园林县城打造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