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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要闻

我县规范办理进城居住程序

作者:黄晓刚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9-14 16:12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进城居住手续,根据市县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实施意见》、县安居办《进城居住卡申办流程(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当地实际,规范了《进城居住卡》申办流程,务实为民,获得好评。
       
         汉阴县安居办、人社局、进城办有关公务员具体介绍了进城居住卡申办流程。
 
        提交资料。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全部成员含随迁人员)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复印4份、城镇长期居住证明复印4份(城镇房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3年以上有效租房合同等)、城镇务工经商证明复印4份(营业执照副本、劳动合同或单位务工证明)、户主1寸彩照5张,符合条件的进城居住农民持上述资料到原居住地镇政府社保站(或镇扶贫办等处)申领、填报进城居住申请表4份。

        签字盖章。申请人持上述资料到农村原居住地村委会、镇政府和城镇规划区内现居住地村(居)委会、镇政府签字盖章。跨县的进城农民,还需原居住地和现居住地公安局派出所签字盖章;本县的进城农民,可不需农村原居住地和城镇规划区内现居住地公安局派出所签字盖章。

        审核发卡。申请人将上述资料统一交原居住地镇政府社保站(或扶贫办等);原居住地镇政府社保站(或扶贫办等)统一登记、分镇编号、填写《进城居住卡》(写清购租房情况、城镇务工单位名称),集中统一报县安居办(进城办及进城股设在城南国土大楼五楼)审核、盖章、发卡;原居住地镇政府社保站(或扶贫办等)统一取回本镇《进城居住卡》,通知申请人取回《进城居住卡》。

        资料存档。县安居办(进城办)、原居住地镇政府社保站(或扶贫办等)和城镇规划区内现居住地村(居)委会、镇政府社保站(或扶贫办等)各存档一份。
代理办法。申请人不能亲自出面申请的,可委托代理人代办。代理人可持自己身份证(复印4份)、申请人全部盖章资料,代申请人申办《进城居住卡》。

        遗失补办。申请人不慎遗失了《进城居住卡》。申请人可持申请书、户主户口簿(或身份证)、原进城居住申请表复印件、户主1寸彩照1张,经城镇规划区内现居住地村(居)委会签字盖章后,报现居住地镇社保站查阅原始档案,审核补办《进城居住卡》。由现居住地镇社保站集中统一报县安居办审核、盖章、补办发卡;原居住地镇社保站统一取回本镇《进城居住卡》,通知申请人取回补办的《进城居住卡》。

        有效期限。汉阴县《进城居住卡》的有效期限暂定3年过渡期。

        据了解,2015年1-8月已有300余户进城居住农户申办了《进城居住卡》,享受了子女进城入学、申请公租房、进城创业就业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