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池镇“十个严禁”加强干部纪律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严肃各项纪律,提高工作效能,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上级有关纪律要求,涧池镇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切实转变作风加强干部纪律的“十个严禁”,警醒党员干部严守党纪、不越雷池,把规矩立起来,让纪律严起来。
“十个严禁”规定:严禁迟到早退;严禁无故请假;严禁开会打瞌睡、玩手机;严禁打牌赌博;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工作推诿扯皮;严禁镇村公款宴请;严禁作风蛮横,态度冷漠;严禁值班缺勤脱岗;严禁滥发钱物。
据悉,为确保“十个严禁”纪律规定落地生根,镇纪委将主动作为,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严从快处理。对违反“十个严禁”人员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做到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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