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情况通报(三)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7-22 11:19

    一、5月18日上午,县环保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到川道5镇,向各镇政府主要领导传达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督查秸秆禁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县环保局向各镇政府下达了行政处罚委托书。
    二、经核查,5月17日下午,接县政府领导电话通知后,平梁镇于晚7时召开了由全体镇村干部参加的紧急会议;蒲溪镇于当晚召开了领导会议,18日上午召开全体镇村干部会;涧池镇于当晚召开了领导会议;城关镇、双乳镇于18日上午召开工作部署会议。
    三、18日下午16:00至21:00,由县环保局6人、农林局2人、县政府督查室1人组成的巡查组分为两路开展焚烧火点巡查,情况如下:双乳镇26处,涧池镇24处,蒲溪镇9处,城关镇9处,平梁镇4处。按照汉政办发〔2016〕40号文件规定,决定对双乳、涧池两镇各处罚1万元,蒲溪、城关两镇各处罚5千元。
    四、按照县委领导要求,止18日晚23:00,县委办、政府办已通知各联镇县级领导,迅速深入到各镇检查指导秸秆禁烧工作。
    五、焚烧秸秆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严重影响汉阴对外形象,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各镇应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严防死守,坚决杜绝焚烧现象。县禁烧办将继续实行全天候巡查,实施严格的行政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提请县委、县政府启动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