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启动
国务院决定,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近日,县政府下发《关于认真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汉政发〔2016〕5号),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对普查工作有关事宜进行了全面部署,标志着我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正式启动。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10年进行一次。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将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安全可持续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象涵盖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普查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普查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普查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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