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企业执行标准公开声明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发布日期: | 2016-09-20 17:45 | |
来源: | 本站原创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认真做好企业执行标准公开声明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深化标准化改革实施方案》(陕质监标〔2015〕23号)文件精神,改革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我局于今年3月召开了标准化培训会,安排部署了我县企业执行标准公开申明工作,但是,截止现在仅有3家企业在国家标准委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了执行标准公开声明,为了尽快完成我县企业执行标准公开申明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标准的内容
企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将执行的对应标准在平台进行公开申明,执行企业标准的将其执行的企业产品标准和服务标准在发布30日内自行在国家标准委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后即完成备案(食品类企业标准备案仍在省卫生部门备案)。
公开的标准内容为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全文,也可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包括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等)。
二、公开标准的网址和时间要求
企业执行标准自行在国家标准委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cpbz.gov.cn)上向社会公开(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介绍请在省质监局网站——标准化——文件资料中下载)。企业应当对自我声明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对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的实施后果依法承担责任。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企业公开的标准实施监督,公开申明的最后时限为2016年12月。
三、监督检查
按照《陕西省深化标准化改革实施方案》安排部署,2017年1月1日起,凡是未在平台公开申明的企业一律按照无标生产查处,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格按法律法规处理。
联系人:刘欣欣
电话: 2296350
邮箱: 1814455482@qq.com
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