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2016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招聘简章

索引号: 发布日期: 2016-09-21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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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2016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招聘简章

   

按照《汉阴县退役军人安置暂行办法》(汉政办发〔2010134号)规定和2014年《汉阴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纪要第22号》精神,根据用人需要,县政府决定对2011年、2012年退伍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进行择优招聘安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资格审查、笔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的组织领导

    县上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委办、政府办、组织、编制、人社、监察、财政、民政、公安、教体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招聘工作。

    三、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15名。

    四、招聘对象、条件和有关事项

    1、招聘对象

    2011年、2012年退伍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

    2、报考人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考者持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于20169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县民政局报名。

    4、招聘全程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报名结束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对外公示5天。笔试结束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拟招聘人员名单等及时对外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5210781(县纪委监察局)      5212712(县人社局)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初中语文(60分)、初中数学(60分)、时事政治(30分)。

    笔试时间:20161022日(下午15∶00—17∶30),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体检、政审和聘用

    依据笔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初录末位并列者,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缴纳。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经体检、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执行,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再次安置。

 

 

                                     汉阴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