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三大保障”深入践行“四种形态”
今年以来,县纪委积极探索实践“四种形态”,在执纪理念上实现“三大保障”,坚决惩治腐败,保持高压态势。
以系列培训讨论为抓手,为践行“四种形态”提供思想保障。县纪委每月定期组织召开镇纪委书记专题会议、统派直管纪检组座谈会,对“四种形态”内涵和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对如何践行好“四种形态”进行了深度讨论。同时召开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座谈会,明确责任主体,领导班子对教育监督负直接责任,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
以“三化”建设为契机,为践行“四种形态”提供硬件保障。广泛选拔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高的领导干部进入纪检队伍,全力配强配优全县10个镇纪委书记和10个镇纪委副书记,各镇配有专职纪委委员和专职纪检干部,做到了组织健全、力量充足。同时落实了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不分管其他工作的要求。全面建成10个镇标准化谈话室和县纪委标准化办案区,并配备有同步监控设备、摄录像机、录音笔、打印机、电脑等现代化办案设备。通过专项业务培训、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和严格纪律审查各个环节的程序性规定,规范指导信访举报、线索收集处置、问题线索集体排查、案件主办人审批、案件初核、立案审批等程序,力促办案程序规范,提升办案质量。
以两份文件为依托,为践行“四种形态”提供制度保障。县委出台《汉阴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纪检干部要将容错纠错机制融会贯通于监督执纪当中,将容错与提醒、函询和诫勉相结合,对于符合容错纠错条件的,启动约谈、函询、提醒或诫勉程序,不做问责处理,全力为先行先试、勇于担当的人“兜住底”。县纪委出台《关于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强化预警纠错的实施意见(试行)》,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动辄则咎,通过有力措施使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教育监督做在经常,把第一种形态用好用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