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采购中心抓好五个“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汉阴县政府采购中心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积极探索,抓好五个“进一步”,推动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扩大规模化效益,规范集中申报采购制度。经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政府采购中心研究决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县教体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教体系统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行集中申报、实施。自教体系统实行政府采购项目批量集中办理以来,采购工作效率提高,提升采购规模效益,降低行政成本投入。后续将集中申报批量采购模式在卫计系统、农林系统进行推广。
二是进一步压缩可变时间,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政府集中采购周期分为不可变时间和可变时间。不可变时间(投标报名时间、投标文件编制时间、中标公示时间等法定时间)是不可更改的。因此,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缩短采购周期,只能压缩可变时间。采购中心通过优化汉阴县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办理流程,明确各阶段工作内容、时间和完成时限,压缩可变时间(招标文件编制时间、文件确认时间、中标结果确认时间等),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三是进一步跟进项目办理情况,推动项目办理。开通了集中采购项目网上和微信查询功能,采购单位可在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采购业务查询一栏实时了解采购项目的办理情况,推动项目高效有序办理。另一方面对废标项目进行梳理,深入开展废标原因分析,根据废标原因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降低废标率。
四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示制,推进阳光采购。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汉阴县政府网、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采购公告、项目预算、中标或成交结果等项目信息,全面引入社会监督,使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透明,将政府采购活动置于阳光之下,增强政府公信力。
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专家论证机制,保障项目实施的科学合理。对全县卫生系统救护车批量集中采购、青枫秀岭小区全县首个自动升降横移立体车库、双河口镇光伏扶贫工程等重点项目进行了专家论证。在采购需求、评审方式、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合同拟定等关键环节充分征求和听取了专家意见,有效识别、防控和化解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质量风险,确保了全县重点项目的平稳实施。
县政府采购中心本着以“服务于民、规范运作、效率采购、创新手段”为工作思路,在规范中上规模,在创新中求发展,推动政府采购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进程,确保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优质高效地完成。截至目前,2016年汉阴县政府采购中心共办结采购项目116个,共涉及财政资金3890.18万元,成交金额 3349.21 万元,节约财政资金 540.97万元,资金节支率达13.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