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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四项措施”集中回访教育受处分人员

作者:第七纪检组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12-08 10:59

        “刚被处分时,我的确有情绪,想不通。经你们多次引导,我才真正认识到,错误不在大小,一旦触碰党的纪律红线必然受到追究。”一名去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党员干部渐改往日的“不服气”,诚恳接受了组织的处分。

       为充分体现组织“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关爱,近日,汉阴县纪委集中对全县党的十八大以来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人员开展回访教育活动,同时将这一做法延伸至乡镇,执纪监督者与被处分者之间真诚沟通的一幕常常出现。在回访教育过程中,汉阴县纪委着重采取“四项措施”,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由县纪委领导班子带头,各派驻纪检组分片包干,每一位县纪委常委联系5至6个单位和部门。通过谈话教育、回访交心、侧面了解等方式,深入到受处分人员单位,了解单位党组织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情况,听取所在单位领导、党员群众的评价。

       突出重点,分类处置。区别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党政纪处分类型、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等,因人施策、对症下药,进行“点穴式”的回访教育,有的放矢地做好回访教育。对受到党政纪轻处分处理的,着重把握其思想动态,端正其对处分的正确认识;对受到党政纪重处分处理的,针对思想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彻底改正错误。

       关心教育,帮助到位。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心理疏导,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按照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勇攀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坚守党的纪律底线。对拒不认识错误的,则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在帮助受访者解决思想负担的同时,对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尽量给予帮助。

       选树典型,积极举荐。选择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中表现优秀、工作业绩突出的,树立知错就改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对彻底改正错误又有一定工作能力和领导才干的,积极举荐,予以重用。

       截至目前,县纪委机关已回访教育受处分党员干部62名。通过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检验了纪律审查工作质效,达到了“回访一人、改变一人、教育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全县纪律审查思想政治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