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为全县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2-0087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社会救助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发〔2012〕12号 成文日期: 2012年09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2-09-04 10:13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扶助残疾人工作力度,不断改善和提高残疾人生产生活条件,县政府决定,2012年继续为全县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

一、改善5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条件

争取省市残联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安排资金50万元(其中:争取省市“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资金2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5万元)对5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进行改造。

二、对210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

争取中、省、市专项资金,安排资金6万元(其中:争取省市补助 3 万元,县级配套资金 3 万元),对210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

三、扶持32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

安排资金4万元(其中:争取省市项目资金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万元),扶持32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种养业和加工业(其中扶持扶贫基地2处),帮助其稳定脱贫。

四、实施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及配发辅助器具

安排资金16.7万元(其中:争取省市项目资金11.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5万元),为60户重症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并配发实用的辅助器具;为 16 名下肢残疾人免费装配假肢;为50名肢体残疾人免费配发轮椅。

五、实施80例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和150名贫困重症精神病患者救助

进一步巩固白内障无障县创建成果,安排资金44万元(其中:争取省市项目资金9.4万元,县级配套 34.6万元)实施80例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对150名精神病患者实施救助。

六、资助30名贫困学生入学

安排资金4万元(其中:争取省市“扶残助学”、“彩票公益助学”项目资金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万元),资助30名贫困残疾少年儿童和当年考入大、中专院校的贫困残疾学生入学就读。

七、开展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

安排资金14.9万元(其中:争取省市项目资金1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0.9万元),为10名7周岁以下聋儿免费配发助听器,为在校学生和贫困听力障碍者优惠配发助听器;为 7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脑瘫儿童和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矫治手术和康复训练。

八、实施“阳光家园托养计划”项目

安排资金5万元(其中:争取省市“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资金2.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5万元),为50名智力、精神残疾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实施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等方式,每户补助1000元,为其提供生活照料和康复服务。

九、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

安排资金58.94万元(其中:争取省市项目资金22.96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5.98万元)。其中争取省市项目资金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7万元,加强镇残联信息化建设;争取省市项目资金1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6万元,建设12个村级残疾人温馨家园;争取省市“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资金”3.96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2.24万元),解决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县级配套10.74万元解决179个村级残协专干工资补贴。

十、加强残疾人维权服务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发挥县、镇两级残疾人维权网络的作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安排资金2万元(其中:争取省市专项资金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万元),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各镇、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汉阴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尽心尽力把每件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使残疾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努力推动全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汉阴作出新的贡献。



汉阴县人民政府

201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