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凤堰古梯田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2-0012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文体旅游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发〔2012〕5号 成文日期: 2012年09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2-09-06 11:14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凤堰古梯田位于漩涡镇黄龙村、堰坪村和茨沟村,由清代湖南长沙府善化县吴氏家族移居当地后所建,始建于清朝乾隆年间,咸同年间开始大规模建设,至今已有250多年的历史。凤堰古梯田是一类典型的、具有重要意义的农业文化遗产,是迄今为止秦巴山区发现的唯一连绵成片、保存最为完整、面积最大的清代梯田。凤堰古梯田集成了完整的山地农业技术知识体系,不仅是农业生物的“基因库”,更是研究农耕文化的“活化石”。凤堰古梯田建设期间经历了湖广移民、白莲教起义、太平天国起义等重大历史事件,区域内至今保存着见证湖广移民历史和秦巴山地开发历史的吴氏民居、太平堡遗址等文化遗产,对于研究清代湖广移民的区域分布、生产生活以及白莲教、太平天国起义等历史事件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已被列入“陕西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十大新发现”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将凤堰古梯田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保护范围为:1、凤江梯田:北至漩涡镇黄龙村通村公路,东至擂鼓台山脉西麓,西至黄龙村通村公路接汉(阴)漩(涡)公路下第三个盘道处,南至原凤江乡政府南200米;2、堰坪梯田:北至漩涡镇太平堡遗址,东至汉漩公路,西至漩涡镇茨沟村吴氏民居(俗称吴家花屋),南至原堰坪乡政府南150米。县文广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对划出的凤堰古梯田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并逐步建立科学记录档案。同时,漩涡镇政府和县财政、发改、文广、旅游、国土、水利、交通、住建、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切实做好凤堰古梯田的保护管理工作。



汉阴县人民政府

201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