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2-0147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2〕68号 成文日期: 2012年09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2-09-11 11:45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各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着力解决了一些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但是,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食品安全事故进入高发时段,加之我县食品安全基础工作依然薄弱,风险隐患点较多,形势不容乐观。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汉政发〔2011〕17号)精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促进全县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二、健全机制,进一步夯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各镇人民政府是落实镇、村食品安全责任的主体,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意识,切实肩负起本辖区食品安全责任。要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和《2012年食品安全责任书》要求,6月底前,完成镇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达到有分管领导、有工作阵地、有专兼职人员、有管理制度的“四有”标准。各镇每季度要研究一次食品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采取过硬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扎实推进。要督促建立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制度,加强对信息员的食品安全业务培训,形成以镇为主统筹管理食品安全的工作机制。近期,要特别加强辖区内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管,积极探索农村家庭宴席备案和监管制度,努力防范集体性食品安全风险,为提高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三、多措并举,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一)集中开展猪肉和食用油及其制品专项整治活动。经贸、农业、药监、质监、工商部门要根据省、市集中开展猪肉和食用油及其制品专项整治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整合力量、严格标准、分步实施、全面整治”的原则,集中对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和油料种植、生猪定点屠宰、猪肉制品加工、食用油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重点领域及重点环节进行排查、抽检和整治,严厉打击问题猪肉及其制品、问题食用油上市,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场和食用油加工企业(作坊)的经营行为,确保猪肉及其制品和食用油的质量安全。

(二)严厉打击酒类违法经营行为。目前,我县酒类市场销售旺盛,但酒类质量良莠不齐,特别是葡萄酒类,一些质量差的葡萄酒通过豪华包装、概念炒作方式牟取暴利现象比较突出。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酒类市场的检查和抽检力度,尤其要加强对产自河北沙城、怀来等地区葡萄酒的检查力度,查处一批违规案件,确保全县酒类质量安全。

(三)加强儿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商部门要采取市场巡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县内批发市场、学校周边的商店等重点区域的冷冻饮品、膨化食品、油炸食品、果冻、饼干等重点品种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不符合食品质量安全标准、有害于儿童身心健康的食品以及过期变质儿童食品的行为,坚决把假冒伪劣儿童食品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清除出市场,保障少年儿童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加大一次性餐具市场整治力度。目前,我县小型餐饮经营户使用的筷子、卫生纸、饭盒、塑料袋等一次性餐具均为无生产厂家、联系电话、地址和消毒合格证的“四无”产品,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工商部门要重点加强对一次性餐具批发经营源头的检查监管,严厉打击经营违规产品的行为,消除违规产品的来源。药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联合执法,专项检查餐饮服务行业违规使用一次性餐具的行为,引导经营者自觉使用合格餐具,杜绝塑料袋套碗行为。

(五)深入开展饮用水安全检查。今年7月1日,国家将强制实施新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利部门要组织供水企业对照新标准,查找我县饮用水与新标准的差距,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生产工艺,确保全县饮用水各项指标达到饮用水新国标。卫生部门要认真履行饮用水监督职能,加大对农村饮用水供应点的水质检测,不断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

(六)切实做好餐饮消费食品安全整治。近期,药监部门要全面开展餐饮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督促经营者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认真落实防蝇、防尘、防鼠“三防”措施,严格消毒程序,同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食品安全示范户创建活动,全面提升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水平。

(七)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教体部门要长期不懈地抓好中小学食品安全工作,加大对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园食堂卫生与安全管理、“营养计划”和“蛋奶工程”食品接收、贮存、加工和发放等环节的管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等情况的专项检查力度,确保校园师生饮食安全。

(八)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作坊的监管。质监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开展对企业在进货查验、生产管控、出厂检验、不合格品管理、生产标识、标准执行等方面的规范和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严格管控工业明胶进入我县食品生产领域,全面整改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隐患。

(九)稳步推进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农业部门要以市场整顿和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农药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管,引导农户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厉打击违规经营有机磷农药行为,加强规模养殖场用药、防疫档案的检查,不定期开展瘦肉精检测,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药、兽药和使用违禁兽药的行为。

四、加强抽检,确保基本食物品种安全

基本食物品种是人民群众最常食用、最主要的食物,也是省、市食品安全检查考核的重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各自监管领域,加大抽检频次,扩大抽样覆盖面,确保基本食物品种质量安全。农业部门要做好蔬菜、肉类和蛋类的监督抽检;质监部门要加强生产环节的米、面、油及其它常用副食品的监督抽检;卫生部门要做好饮用水的监督抽检;工商部门要加大流通领域的粮、油、肉制品、调味品、酒类、蛋制品及其它常用副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药监部门要全力抓好餐饮环节的粮、油、肉、蛋及主要蔬菜的监督抽检;财政部门要根据抽检计划实施情况,及时足额地安排抽检经费,确保食品监督抽检工作顺利开展。

五、强化督查,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2012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夯实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当前的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全县人民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6月底前,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县食安办。县政府督查室、监察局、食安办要对此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措施有力,工作扎实有效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督查结果作为2012年全县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