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汉阴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2-0197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2〕82号 成文日期: 2012年09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2-09-12 13:23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市交通局拟定的《汉阴县2012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批转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10日


汉阴县2012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以下简称管养年活动)取得实效,根据《陕西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示范点和示范路为引领,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各项制度,坚持“以县为主、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管养、保障畅通”的原则,推动农村公路向“建养并重、均衡发展”转变,确保“有路必管、管必到位、有路必养、养必规范”,为促进全面建设美好安康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管养年活动,全面落实《陕西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范化工作规程》,健全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逐步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做到“五个到位”(即:管养责任落实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制度制订执行到位,资金筹措管理到位,监督检查考核到位),实现“四个提高”(即:提高管养能力、提高路况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具体目标:

1、进一步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市对县级政府年度考核内容,逐步实现县乡公路干线化养护,通村公路常态化养护的目标。建立以地方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渠道,每年农村公路所需管理养护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完善村级公路养护经费筹措机制。

2、健全县、镇两级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县、镇两级人民政府设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且运作正常的比例达到1OO%,构建新时期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运行机构和模式。

3、农村公路技术状况稳中有升。经省公路局认定的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OO%,经常性养护率达到60%。平均经常性养护率在2011年的基数上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

4、逐步提高农村公路绿化率。农村公路平均绿化率低于60%的县、乡道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村道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已达到60%的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

5、突出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与保护工作。逐步完成现有四、五类桥梁的加固、改造工作,直至消除安全隐患。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范围:全市辖区内所有农村公路(纳入公路统计范围内的县、乡、村道)及所属的桥隧涵、沿线附属设施等。

(二)参加人员: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从事农村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三)活动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 2012年4月底以前):各县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基本情况进行调研摸底,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管养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以县为单位的管理养护责任目标;全方位开展宣传动员活动,大力宣传管养年活动的意义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管理养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 2012年5月至2012年11月):各县交通运输局按照管养年活动方案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解目标,细化措施,强化巡查,确保管养年活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管理养护工作和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年度分析总结阶段( 2012年12月):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情况通报,对2012年管养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管养工作和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向社会公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状况。并就下一年的管理养护年活动制定具体方案。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管养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市政府成立由分管交通的副市长任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县区主管交通副县(区)长为成员的汉阴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市管养年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全市管养年活动办公联系制度,指导全市开展管养年活动具体实施工作,定期发布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工作动态;定期考核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并向省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辖区内养护状况和成效评估报告。总结推广养护管理经验,宣传管养年活动成效,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各县区参照市上成立相应机构,明确相关职责。

(二)严格规范管理

1、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市交通运输局根据省公路局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办法,规范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和市、县一级养护资金的使用管理等行为,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

2、建立养护巡查制度。建立市、县、镇三级农村养护巡查制度,按频率、按比例对农村公路养护情况进行巡查,市级巡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县级每月1次,镇级巡查每旬1次。

3、推行管养信息化制度。各县区以现有农村公路电子地图库为基础,逐步建立“一路一档,一桥一档”的管理养护电子基础数据库,形成较为完善、全面的农村公路养护电子档案。依据电子档案科学制定养护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及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推动农村公路管养工作信息化。

4、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市、县两级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管养年活动开展情况。各县区交通局需在5月中旬和11月底前要按照不同任务阶段,及时、准确地将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上报市交通运输局,以便及时向省公路局报送。

(三)确保活动实效

1、认真落实农村公路管养资金。各县区要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经费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及需地方筹集的养护工程不足部分的资金,应按照国家规定及省、市农村公路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予以落实。

2、严格执行养护作业规程。养护单位和人员要按照相关的农村公路管养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认真实施小修保养和大修工程。重视日常养护工作,建立“常态化巡查、定期清扫维护、专案修复”的周期性作业制度,结合季节特点开展针对性养护,使农村公路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3、加大路政管理力度。建立“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管理体系,不断扩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覆盖率,加强路政队伍建设,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路政结案率稳步提升。要引导沿线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保护工作,鼓励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与乡规民约相结合、与养护生产相结合,切实维护好路产路权,保障农村公路安全、完好、畅通。

4、强化养护工程管理。一要加强计划管理。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应及时编制和上报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对列入养护工程计划的项目,必须完成前期设计及批复工作,与养护工程计划同时上报;计划中用于路面养护的投资必须达到各县区总投资的50%以上,对难于达到的县区要说明具体原因;严禁用养护资金进行农村公路新改建项目;二要确保资金到位。养护资金由省补和市县自筹两部分组成,市级将根据县区日常养护资金及配套资金到位情况,采取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拨款相结合的原则同比例拨付;三要从严工程验收。养护工程完工后,由项目审批单位及时组织验收,合格后应及时下发验收通报,未经验收或不合格的,不得移交养护;四要质量监督到位。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原则上由市交通质量监督站负责。根据工程投资额度,确定市、县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验收资料必须有质量监督报告.

5、开展县、乡公路干线化养护试点活动。各县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要以“精细化养护、规范化管理、人性化养护”的理念为指引,逐步推进和建立农村公路管理长效机制和养护生产规范机制,实现县乡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养护生产专业化、市场化。

6、继续开展通村公路示范路创建活动,推进以安保工程为重点的县、乡道示范路建设,以示范路带动全市农村公路养管工作上台阶,全面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行能力和服务功能。

7、加强技术交流培训,鼓励技术创新。各县区要依托管养年活动,探索和总结养护管理经验,加强交流与推广,通过参加培训班等方式,提高一线人员的技术素质和管理能力。结合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实际,鼓励研究推广适合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特点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提高农村公路的养护质量和工作效能。

8、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列养路段应设立养护责任牌,公布管养主管单位、承养公司名称或养护承包人姓名及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9、加强横向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公益性事业,意义重大,涉及面广。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争取在政策、资金、机构设置等方面的支持。同时,要加强与发改、财政、公安、国土、水利、扶贫、农业、林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多部门合力推进的发展局面,管好养好农村公路,努力为农村发展奠定良好的交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