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汉阴县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的批复
索引号 | xzfgzbmzfb/2008-0039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字〔2008〕22号 | 成文日期: | 2008年09月1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08-09-13 14:38 |
县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汉阴县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的请示》(汉建字〔2008〕50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汉阴县县城绿地系统规划》。
二、汉阴县城绿地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发挥资源优势,体现汉阴特色,围绕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和建设省级园林县城目标,切实提高汉阴可持续发展能力,构建山水园林县城,促进汉阴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三、进一步加快一环(由北城街、汉白路和凤凰大道两侧带状公园以及道路绿化所围合成的绿环)、两山(由龙岗山和凤凰山所构成的县城南北山地公园)、一带(月河滨水绿带)、七廊(县城主要道路及古城墙遗址保护区交织形成的绿色廊道)、多点(内均匀分布的点,块状绿地)的绿地系统建设步伐。到2015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绿地率、城市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13.4㎡/人、40.4%、45%以上。
四、切实加强县城绿地系统建设和管理,全面实行“绿线”管理制度,加强对“绿线”指标审查,维护规划管理的严肃性。城关镇政府、县直各工作部门、中省市驻汉各单位要按照绿化分级、分部门、分单位建设管理的原则,结合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县城及周边绿化建设,加快公共绿地、山体绿化、防护绿地、生态景观绿地建设。各单位、住宅小区绿化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确保县城绿地系统建设既定目标的顺利实现。
汉阴县人民政府
200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