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AB-xzfgzbmzfbgs--zfwj-2013-0224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3〕7号 成文日期: 2013年03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3-03-08 15:02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当前正值冬季,已进入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事故多发期,为切实做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确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的落实
    农村五保对象是农村最困难的群体,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确保五保对象的正常生活,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广大农村群众中的形象。各镇政府民政部门,要从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的高度,把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安全管理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确保五保对象吃得好、穿得暖,安全越冬。
    二、认真排查,消除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安全隐患   
    各镇政府及县中心敬老院要针对五保对象特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防电、防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预案,并通过会议、画报专栏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组织工作人员特别是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加强对预案的学习,熟悉预案内容、准确掌握紧急救护和逃生措施、熟练使用灭火设备;要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房屋、冬季取暖设施、消防器材和室内外用电线路进行一次深入细致地排查,及时更换、维修老化电路和损坏的消防器材,对危旧房屋要组织人员进行除险加固。对在房间、过道等公共活动场所私接乱拉电线、堆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等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整改。要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定期定时巡查,及时掌握安全动态,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三、多措并举,做好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安全管理工作
    各镇政府要组织人员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住房和生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通过镇、村(组)干部包抓的方式,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对居住在危旧房屋的五保对象,镇民政所要会同村、组,积极动员他们集中供养,就近安排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居住。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使用煤炉等取暖的,要帮助他们改进通风设施,严防煤气中毒事件发生。
    接此通知后,各镇政府和民政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将排查、整治情况于1月31日前报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