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 AB-xzfgzbmzfbgs--zfwj-2013-0347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3〕45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04月1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3-04-19 17:04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2013年价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
2013年价格工作要点
2013年全县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稳步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强化价格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优化价格服务,夯实价格工作基础,不断提升价格管理水平,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一、强化价格监测调控
(一)着力加强市场价格监测。抓好县、镇价格监测网络建设,继续加强对粮、油、肉蛋、菜等主要农产品和成品油、钢材、化肥等重要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必要时提高监测分析频次,逐步建立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市场价格监测体系。
(二)加强价格分析预警。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和价格形势,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起势性价格问题,实行月度和季度分析价格形势,积极引导市场价格预期,提高预见性,为县委、县政府提出价格调控建议。健全价格预警应急机制,加强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的预警监测,积极防范和妥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
(三)加强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各代征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协调,加大力度,依法依规认真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县物价、财政部门要探索价格调节基金在扶持农副产品生产和流通,搞好蔬菜大棚、冷链物流和平价商店“三项建设”、保障供应、平抑物价、补贴困难群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深化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一)稳步推进电价改革。实施好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改革方案,简化电价分类,加快推进销售电价改革。
(二)继续推进水价改革。认真落实省物价局《关于推进我省城市供水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完善水价成本公开制度,推进水资源、水利工程供水、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等环节水价改革。
(三)积极推进油气价格改革。规范天燃气各环节价格管理,积极落实国家成品油价价格改革方案,提高机制运行透析度和落实的监管力度。
三、强化民生价格监管
(一)开展重点行业价格行为整治。围绕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教育、医疗、交通、金融、电信、商品房、商贸流通、农产品、食品等民生领域,开展收费和市场价格行为整治,将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与规范行业行为相结合。对社会反映较大,部分行业存在的价格欺诈、恶意囤积、串通涨价、哄抬物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及不规范明码标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坚决查处。
(二)认真做好惠农支农强农价格政策的落实。认真执行省、市售鲜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防止猪肉价格大起大落。加强对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坚决制止向农民乱收费和“搭车”收费或摊派各种费用。重点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农村医疗服务、农机服务、电力服务、有线电视价格等方面收费和价格监管,严禁乱收费用。
(三)加强医药价格、房地产等价格监管。积极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药品“三统一”管理工作,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负担。落实房地产价格政策,加强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工作,继续落实商品房销售备案管理、明码标价制度,做好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及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的管理工作。
(四)强化价格举报查处工作。按照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坚持 “及时受理、快速办理、妥善处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举报工作责任制,规范价格举报工作流程和查办行为,认真开展价格投诉举报的查处工作,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平台作用。
四、夯实价格工作基础
(一)提升价格工作服务水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定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要求干部,有效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物价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升物价工作总体水平。
(二)认真做好其它价格基础工作。认真作好涉税、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提高价格鉴定的质量。推进成本监审工作规范化,加强对调定价格和收费标准成本监审,积极开展公用事业和垄断行业成本监审。抓好全县《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建立收费证管理动态查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