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胡蜂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3-0196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3〕126号 成文日期: 2013年12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4-01-28 09:38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近期,我县农村一些地方频繁发生胡蜂蛰人事件,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切实做好我县胡蜂防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胡蜂防治工作。胡蜂又名黄蜂(俗称:葫芦包),是一种体大身长毒性大的昆虫,人被蛰后会出现过敏反应和毒性反应,严重者导致死亡。由于近年来生态环境的变化,我县农村一些地方“葫芦包”增多,并连续发生胡蜂蜇人事件。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胡蜂防止工作,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迅速行动,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确保胡蜂防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最大限度避免伤人事件的发生。

二、加大防治宣传力度。各镇及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大对胡蜂防治知识及应急处置常识的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胡蜂的生活习性、危害性,增强预防和应急救援处置意识,在胡蜂主要分布地方公开求助电话号码,鼓励群众发现蜂巢及时报告,不要主动摘除,避免遭受袭击。县教育部门要在学校醒目张贴胡蜂防治警示通知,扎实开展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学生防范意识及应急处理能力。县林业部门要建立胡蜂监测预警系统,与公安、卫生、农业、科技、消防等部门建立信息联系制度,准确提供胡蜂发生情况,在危害严重的地方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使群众提前预防,以免遭受其伤害。县卫生部门要牵头组织编写胡蜂防治及伤人救治宣传提纲,在网络、电视、报纸、墙报上广泛宣传。

三、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当前,正值胡蜂活动高发期,各镇要迅速组织力量,对所辖区域胡蜂窝分布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由县林业局组织有关部门成立防治灭杀专业队,配备必要的防护服装、摘巢、灭虫、攀高等基本设备。特别是公路沿线、村庄周围、学校附近、景区景点等人口密集的地方,要集中力量,全部灭杀,确保不再发生人员伤亡。消防、武警部门要抽调优势兵力成立专门的胡蜂窝应急处置小分队,随时待命,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在接到胡蜂蜇人蜇畜事故信息后,确保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处置工作。

四、积极开展救治工作。县各级卫生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胡蜂伤人的救治工作,加强对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人员防治业务培训,配备治疗急救药物,确保伤者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治疗;县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胡蜂蜇人救治工作小组,开辟绿色通道,及时派出得力救护人员、专家赶赴现场参与应急救援。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胡蜂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王昭同志任组长,县林业、农业(科技)、卫生、教育、公安、财政、文广、消防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局长吴大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应急办主任杨景勇、县林业局纪委书记陈甲刚、县卫生局副局长韩开友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3:00前,各镇要将胡蜂伤人及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做好胡蜂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