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信访局、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索引号 AB-xzfgzbmzfbgs--zfwj-2016-0713 公开目录: 其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相关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6〕60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9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10-23 17:15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5〕19号)和安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各县(区)信访体制机制的通知》(安编发〔2016〕3号),设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加挂县信访局、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为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信访工作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将县信访局职责划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信访局、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责划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信访局、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日常文书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

(三)围绕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批(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研究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镇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后,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

(五)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查落实县政府及有关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六)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信访工作,督办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处理的信访问题;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八)负责省、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关县政府系统的建议与提案办理的督促检查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出席的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安排工作。

(十一)负责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办理外事侨务工作。

(十二)负责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信访局、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

(一)机要股。负责文件资料的收集、登记、分发及印鉴、文档的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各类发文的打印制作和送发工作;负责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召开的各类会议通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秘书股。负责起草(缮改)《县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领导讲话及县政府有关工作的汇报等材料;负责草拟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负责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专题办公会议议题的收集、会议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负责《汉阴政务》的出刊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类会议和参加重大活动的筹备安排和组织协调;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为县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良好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综合股。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及所属单位的日常管理、制度建设、考勤、财务、编制人事劳资、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目标考核、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法制股。负责组织参与起草、修改、解释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对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的要求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把关;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上报备案和定期清理工作,对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参与上级行政机关在我县的立法调研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县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相对集中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和证件审核、发放及日常工作;负责办理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受县政府领导同志委托办理行政应诉以及为县政府重大决策、政务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政府法制工作调查研究,向县政府提出法制工作建议;负责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的实施;负责全县政府法制宣传、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信访股。负责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安排部署、通报、考核、指导全县信访工作;负责每季度的矛盾纠纷排查、交办、督办工作,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处分的建议;负责中省市县交办和领导批示要结果案件及信访复查(听证)事项的协调、督办工作;负责办公室信访维稳工作,协助办公室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政府领导单列行政编制6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信访局、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编制23名。其中: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副科级信访督查专员各1名。

五、其他事项

(一)汉阴县外事侨务办公室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外事侨务工作的办事机构,设在县政府办公室,正科级规格,行政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省市外事、侨务方针政策和法规,归口管理全县外事工作,掌握全县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情况,了解和监督市内因公出国团组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拟订本县外事侨务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承办全县因公出国(境)的审核及报批事宜;开展对外交流,促进对外开放、经济建设的调研工作,负责邀请和做好来访外宾的接待及联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外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群众外事教育和重要涉外文稿审核工作;承办县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依法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开展海外侨胞、外籍华人及其社团的友好联谊工作,调查掌握本县海外侨情;办理海外侨胞公益捐赠事宜;负责归侨、港澳同胞、华侨、侨眷的来信来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华侨、港澳同胞来汉定居安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承办县归国华侨联合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信访局长、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对信访、法制工作负总责,1名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政务工作,1名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信访及机关后勤工作,1名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法制工作。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