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索引号 | AB-xzfgzbmzfbgs--zfwj-2016-0715 | 公开目录: | 其他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各镇各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6〕61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9月2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09-23 17:16 |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5〕19号),设立县教育体育局,为主管全县教育体育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落实国家、省、市、县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承接市体育局明确下放的县辖区内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审批职责,改为后置审批。
(三)承接省体育局明确下放的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行政许可审批职责,改为后置审批。
(四)承接县政府研究确定的县财政局移交教育资金管理体制的管理主体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教育体育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校园安全稳定以及德育、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三)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体育机构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提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设立与撤销建议方案;负责和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推进城乡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指导、协调与管理;规划和指导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教学设备建设和教材建设工作;负责成人教育工作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五)负责和指导全县教育结构的布局调整;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
(六)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统筹规划全县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全县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体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归口管理直属单位及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的选拔、任用、考核、交流、培训工作,推进中小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七)负责全县体育工作,拟订全民健身活动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中小学校体育训练达标工作统筹规划和青少年体育发展工作,指导和监督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育工作,推进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县各类体育设施、馆场建设管理工作。
(八)负责统筹管理全县教育资金,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管理办法;承担教育经费预算编制、资金拨付、支出核销、安全管理和教体系统资产管理责任;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
(九)负责全县的教育科研和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管理、研究和质量监测评估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指导全县各类招生、自学考试、学业水平考试等工作的协调及考生档案的建立与管理;负责审核发放义务教育阶段毕业证书。
(十)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有关教育体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二)负责统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学仪器配置、电化教育、实验教学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和中小学校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县教育体育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行政股。负责单位日常管理和政务工作协调、督办,承办单位文电机要、制度建设、考勤等工作;负责单位对外联络、群众来信来访及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党建、党风廉政、信息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目标考核、信访维稳、新闻发布和各类创建活动等工作;负责教育史志的编撰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负责汇总、审查、编报本系统的基本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育体育股。负责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民办培训机构布局规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民办培训机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实施全面素质教育;负责提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学仪器配置、电化教育、实验教学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审核中小学教材及辅导读物;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及初高中毕业证审查验印;负责拟订全民健身活动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中小学校体育训练达标工作统筹规划和青少年体育发展工作,指导和监督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育工作,推进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县各类体育设施、馆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高危体育项目的审批、体育健身会所及民办各类体育培训班的审批与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教育系统重点时段(重大自然灾害)预防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和中小学校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股。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归口管理的直属单位及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及后备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推进中小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会同编制人事部门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及教职工调配交流工作;承办教育系统编制人事劳资工作,组织实施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负责组织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有关组织、人事、劳资年报统计及其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系统各单位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规划计财股。负责拟订全县教体系统基本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管理及项目统计报表和固定资产的报表;负责监督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排危、维修;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学校土地、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本系统所属各单位固定资产及设备的统筹配置和管理;负责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经费预决算编制、资金拨付、支出核销、安全管理,承担全县各类教育经费使用监管和信息统计责任;负责指导学校做好校务公开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事业附加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教育体育局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五、其他事项
(一)教育资金管理职责分工。根据县政府会议决定,教育资金管理体制的管理主体由县财政局管理为主调整为县教育体育局管理为主、财政局监管、审计局监督的管理格局。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教育资金预决算编制、资金拨付、支出核销和使用情况日常管理工作;财政局负责牵头会同县教体局、县审计局制定教育资金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并监督执行;审计局负责审计监督工作。
(二)汉阴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县政府领导下,独立行使对本行政区域的教育督导职能,与县教育体育局合署办公,其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三)与相关部门其他权责交叉分工,以县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界定的职责边界为准。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