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经济贸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索引号 | AB-xzfgzbmzfbgs--zfwj-2016-0716 | 公开目录: | 其他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各镇各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6〕62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9月2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09-23 17:22 |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5〕19号),设立县经济贸易局,为主管全县经济贸易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落实国家、省、市、县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牲畜屠宰管理职能划入县农林科技局。
(三)强化推进县域工业化的工作职责。
(四)强化建设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职责。
(五)强化推进县域电子商务发展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经济贸易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经济贸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县工业、商贸流通业方面的规划和综合性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拟订全县名牌战略规划、计划、方案和措施,扶持名牌产品发展;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相关的经济信息。
(三)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商贸经济运行态势,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商贸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协调解决工业商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全县工业行业规划,研究提出加快工业化进程、提高工业发展水平的规划和目标,引导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统筹提出全县工业布局、产业(行业)发展、结构调整规划建设的方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五)贯彻实施产业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负责提出全县工业信息化、商贸流通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工业发展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指导企业技术改造及招商引资工作,监督管理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六)组织指导全县工业商贸企业的改革创新;指导企业的管理、扭亏和减负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七)负责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负责协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新兴产业发展。
(八)负责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境产业发展,拟订工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强化建设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职责,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
(十)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工业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工作,推动信息服务行业发展;承担信息化宣传、普及和教育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推进县域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强化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监管。
(十一)负责培育完善城乡市场体系,指导批发市场、商业网点和商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负责指导流通业、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做好限上贸易企业的培育工作,大力发展进出口贸易经济。
(十二)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推广散装水泥和预拌砂浆,依法征收管理散装水泥保证金;负责黄金、化工、机械、有色冶金、轻工纺织、建材、室内装饰、煤炭、茧丝绸、酒类、成品油、再生资源等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的责任。
(十三)承担对系统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责任。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经济贸易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行政股。负责单位日常管理和政务工作协调、督办,承办单位文电机要、制度建设、考勤、财务、编制人事劳资、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对外联络、群众来信来访及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党建、党风廉政、信息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目标考核、信访维稳、新闻发布、各类创建活动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经济运行股。负责拟订工业、信息化的有关地方性方针政策草案和相关文件,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创新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县工业、信息化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促进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县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运行态势,分类、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工作;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审核、登记备案等相关工作;负责分解落实各项经济目标,指导企业完成经济工作任务,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监督管理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工作;组织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工作;参与全县工业信息化经济目标责任考核评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行业管理股。负责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非公企业兼并、重组、破产、股份制改造等各类型的改革工作;指导企业规范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做好系统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及集体企业资产管理、设备报损、添置、处置、抵债、担保等工作;负责企业的普法教育和行政核查;负责系统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工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负责企业维护稳定工作;指导企业深化改革和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及管理创新;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对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指导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公司的审核、推荐工作;协调企业劳资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承担黄金、化工、机械、有色、冶金、轻工、纺织、建材、室内装饰、煤炭等生产行业和流通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广散装水泥和预拌砂浆,依法征收管理散装水泥保证金;负责全县煤炭生产、经营的行业管理,指导煤矿落实生产安全规划要求;组织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装饰企业管理,依法查处装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系统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的监督管理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商贸流通股。负责拟订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商贸批发市场、商业网点和市场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商贸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提出推动流通标准化超级市场和连锁经营、许可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建议;指导城乡商业网点体系建设,繁荣城乡市场经济;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协调集改超、农改超和节会等传统商贸活动;负责商贸流通企业和外贸出口企业的培育、申报、统计工作,监测商贸市场运行、商品物资供求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节日市场供应;负责茧丝绸、酒类、成品油、再生资源等流通行业管理,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负责商贸领域信用建设,指导企业诚信经商,优质服务;负责商品推介、会展、广告、典当、租赁、拍卖行业管理;负责商贸企业项目扶持资金的申报、核定、监管使用工作;承担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监管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经济贸易局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五、其他事项
(一)煤炭安全权责分工。县经贸局负责组织编制煤炭工业行业中、长期规划和产业规划,协调行业之间的关系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监督管理煤炭生产经营单位和煤炭流通安全,承担行业管理责任;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县级矿产资源开采(含矿产资源开采、采矿权的变更、延续、注销)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承担对审批事项监督管理责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之间应建立沟通联络和协作配合机制,加强煤炭安全监管工作。
(二)与相关部门其他权责交叉分工,以县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界定的职责边界为准。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