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索引号 AB-xzfgzbmzfbgs--zfwj-2016-0722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6〕68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6-09-20 08:36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519号)设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主管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落实国家、省、市、县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综合管理全县政府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订和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三)负责全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准入制度、监管办法和人力资源流动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统计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县政府系统及镇科级以下干部档案。

(四)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五)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管理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六)负责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管理来汉工作的外国专家、留学人员和出国(境)培训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稳定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拟订并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指导组织全县职业能力鉴定工作;牵头拟订并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指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对外劳务输出及有序流动。

(九)负责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拟订和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

(十)负责建立并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定促进农民进城落户有关就业、创业、培训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配套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拟订并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指导各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省驻汉单位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督促企业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处理全县企业劳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评定县级劳动模范;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行政股。负责单位日常管理和政务工作协调,承办单位文电机要、制度建设、财务、编制人事劳资、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对外联络、群众来信来访及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建设、信访维稳、各类创建活动和本单位人员培训等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公务员)管理股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政府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军队转业干部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职数设置和晋升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县政府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事宜;依法实施公务员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务员信息管理及统计年报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规划、计划的拟订以及培训教育工作的指导;参与组织全县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引进等人才开发规划和政策的落实;承担县政府系统及镇科级以下干部、国有破产改制企业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承担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资福利股。 负责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人员工龄计算、认定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退休、遗属待遇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资格认定及退休审批工作;承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遗属待遇审核;负责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及延缓退休年龄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工作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年报统计;建立完善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管理数据库;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建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制度,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县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并承担有关改革政策的研究拟订;组织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工资福利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保险股。负责综合管理全县社会保险和基金监督工作;统筹落实全县社会保险政策、规范并组织实施;落实基金管理办法;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县企业职工退休人员资格认定及退休审批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及企业特殊工种认定备案工作;负责开展全县工伤预防、认定工作;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情况,受理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统计工作;承担县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法规信息股。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统筹宣传、培训等普法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综合研判,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人社系统金保工程专网的规划和协调管理;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闻发布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局机关电子政务建设、网站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监察督查股。负责系统内政策、决议、工作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监察;协助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及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督办本单位重点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办理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科级,副科领导职数1名,设院长1名)。负责综合管理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政策,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基层组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组织实施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省驻汉单位人事劳动争议仲裁;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1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五、其他事项

(一)与相关部门权责交叉分工,以县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界定的职责边界为准。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