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索引号 AB-xzfgzbmzfbgs--zfwj-2016-0745 公开目录: 其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相关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6〕98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9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9-23 11:53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519号),设立县交通运输局,为主管全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落实国家、省、市、县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的职责。

1.推进县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拟订地方公路、水路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铁路、民航及邮政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3.加强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建设项目绩效监管、安全监管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拟订全县交通运输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优化交通运输网络、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统筹县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推进城乡交通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

(三)负责编制全县公路、水路、客货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物流行业发展规划的拟订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城乡客运、货运及站场、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和城市客运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五)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养护管理工作;拟订公路、水路等养护管理的政策、制度及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公路、水路地质灾害的评估及治理工作。

(六)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七)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地方扶持有关政策建议;负责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并监督使用,实施行业内部财务审计

(八)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县水上交通、汽车站场、工程建设安全监管责任;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九)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信导航、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航道疏浚的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公路灾害抢险保畅、水上救助等应急工作;负责全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交通战备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一)做好省、市、县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外部环境协调和保障工作。

(十二)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十三)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外事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行政股。负责单位日常管理和政务工作协调、督办,承办单位文电机要、制度建设、考勤、财务、编制人事劳资、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对外联络、群众来信来访及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党建、党风廉政、信息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目标考核、信访维稳、新闻发布、各类创建活动和本系统人员培训等工作;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系统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有关规费征收、管理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政府投资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股。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公路、水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交通运输物流政策、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拟订全县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建设项目,编制年度计划;负责监督管理政府投资的交通固定资产项目;负责拟订全县交通建设、养护市场、工程质量等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按规定负责全县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造价、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投资统计工作;指导全县交通建设和养护技术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港口岸线使用审查、审批工作;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利用外资工作;负责管理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新技术引进、开发和科技成果鉴定、推广、应用;负责全县运输统计工作;监督指导城乡客货运输、机动车维修与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出租汽车客运、汽车租赁等运输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指导路政、运政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法规股。负责全县交通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督促指导全县港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及船舶检验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和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政策研究,指导有关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定交通运输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交通运输系统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和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和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担交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为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

五、其他事项

(一)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方面的职责分工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做好公路、水路发展规划与铁路、民航、邮政等发展规划的衔接。县发改局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二)公路交通规划、投资方面的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县发改局负责审批、审核的公路交通项目,需事先征求县交通运输局意见。

(三)发展物流业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参与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承担道路货物运输监管及城市配送有关工作。县发改、经贸、公安等物流业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健全完善协调衔接机制,共同做好物流业发展工作。

(四)与相关部门其他权责交叉分工,以县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界定的职责边界为准。

(五)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