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16-0081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大气环境质量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6〕40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4月2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04-28 16:19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阴县2016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
汉阴县2016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提升空气质量,保障人居环境,维护公共安全和群众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总结我县2015年秸秆禁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划定月河川道城关、平梁、涧池、蒲溪、双乳5镇为禁烧区,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和重点清查相结合,以夏季油菜秸秆禁烧为重点,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缕烟”,禁烧率达到100%,农作物秸秆得到有效收集和转化利用。其他各镇应在辖区内主要交通干线、学校、加油站、电力及通讯设施周边500米范围内逐步推行施行秸秆禁烧管理。通过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秸秆禁烧任务。
二、工作重点
(一)摸清情况,准备充分。以镇为单位,摸清适合本地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及相应种植面积,摸清现有农机数量,填写《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表》,于4月30日前报县禁烧办。各镇要根据测算,制定农机具购置和秸秆集中堆放点设置计划,提前做好农机具的调配、购置和堆放点的设置工作。县农林科技局要统筹做好禁烧区各镇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及种植面积统计、现有农机数量统计、新增农机调配和购买等准备工作。
(二)明确方向,疏通渠道
1. 推行秸秆粉碎还田。以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为主攻方向,凡适宜农机作业地块,大力推广联合收割机加装粉碎还田装置,把秸秆就地粉碎还田。由县农机部门提出农机收割指导价,降低农机收割成本,支持和鼓励农机作业合作社和农民购买用于秸秆全量还田的大型农机具,并在油菜、水稻收获期及时对外发布农作物收割信息,引导外地农机收割队来汉阴作业,开展收割、秸秆还田等联收联耕一条龙服务,确保油菜收割同步粉碎秸秆还田。
2. 采取集中堆放沤肥。针对大型机械无法进场作业的地块,应以秸秆收集离田为主要利用方式。由各镇政府负责,各村以组为单位,设置若干处集中堆放点,动员农户将未粉碎还田和回收利用的农作物秸秆集中统一堆放,经过沤肥后还田处理。各集中堆放点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确保无消防安全隐患,防止造成新的环境污染。有条件的村应成立一支秸秆收储服务队,帮助困难农户收集、搬离、运输秸秆。
3. 推动企业回收利用。由县农林科技局和农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引导秦园食用菌、精利有机肥等企业把农作物秸秆作为生产原料,协助企业作好农作物秸秆收购工作,并认定企业回收利用秸秆重量,县财政给予秸秆回收利用企业补贴。由县招商局、农业园区负责,积极引进、重点扶持一批有规模、有前景的油菜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不断扩大农作物秸秆回收利用规模,减少秸秆燃烧污染源。
(三)宣传到位,人人知晓。一是县环保局、县农林科技局联合制定印发2016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告,利用各类宣传媒介滚动播放;二是县电视台要在“三夏”禁烧期每天的黄金时段,播放秸秆禁烧通告及公益广告,并开辟专栏宣传曝光焚烧秸秆行为;三是县移动、电信、联通等通讯公司要每隔2天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一条秸秆禁烧宣传短信,内容由县环保局拟定。四是各镇要将秸秆禁烧通告在村组主要道路口、人员密集区张贴,并通过中小学生将通告发送到家长手中。五是各镇要在秸秆禁烧期间组织出动2台以上的宣传车巡回各村组宣传,各村民小组要在田间地头悬挂5幅以上禁烧宣传标语。要通过进村入户做耐心细致的宣传工作,使农民群众真正了解焚烧秸秆的危害,取得广大农民群众对禁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
各镇要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以镇、村、组为基本单元,建立“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网格管理体系,将秸秆禁烧任务细化到田,责任落实到人。
一级网格。各镇镇长为一级网格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区域秸秆禁烧工作,确保秸秆禁烧期间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成立以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组,分片包干指导监督本区域内二、三级网格的秸秆禁烧工作。
二级网格。各村村主任为二级网格主要责任人,负责本村的秸秆禁烧工作,将本村所属区域分片由工作组成员包干负责,确保本村不能粉碎还田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
三级网格。村民组长为三级网格主要责任人,负责本网格秸秆禁烧工作的登记造册、包干到户,责任落实到田块等工作,实行人盯人、人盯田,严防死守,在“三夏”期间实行24小时巡查,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20日至4月30日)。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印发公开信、巡回宣传车、悬挂标语条幅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同时,各相关镇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至10月31日)。各镇必须建立三级网格管理体系,将秸秆禁烧任务细化到田,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情及时消灭,并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县环保局的委托坚决处罚到位。环保部门要畅通12369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并开展全天候的巡查。
(三)考核奖惩阶段。考核工作贯穿于禁烧实施阶段始终,县环保局、农林科技局要全天候开展巡查,每周通报一次各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情况,在巡查中每发现一处火点,要现场启动执法有关程序,对各镇扣除相应分值,在10月底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并兑现奖励和处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汉阴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刘定东任组长,县环保局局长徐家保、农林科技局局长李超任副组长,县环保、财政、农林、监察、公安、文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要加强秸秆禁烧执法检查,做好信息收集、情况通报、考核奖惩等工作;县农林科技局要做好秸秆还田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落实农机投放和农机补贴等工作;各镇政府具体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其它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做好有关工作。
(二)落实财政奖补。一是各村租用土地作为秸秆集中堆放点,由县财政按照300元/亩的标准对堆放点租地费用予以补贴;二是对油菜秸秆粉碎农机具在享受国家农机补贴的基础上,再由县财政按照农机补贴差额部分30%的标准进行二次补贴;对现有收割机加装秸秆粉碎设备的,对加装设备进行全额补贴;三是对在规定时间内收购本县油菜秸秆并实施综合利用的企业,按实际收购及综合利用量,由县财政给予100元/吨的补贴。以上各项补贴具体操作办法由县财政局、农林科技局、环保局共同制定,并经三部门现场查验确认审核后,方可兑现补贴资金。
(三)严格考核奖惩。秸秆禁烧工作考核贯穿整个实施阶段,县环保局在组织实施阶段,每天组织进行现场巡查,每发现一处火点,对所在镇环保单项考核扣除1分,在10月底对分值进行汇总作为考核得分,对考核前三名的镇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的奖励(作为此项工作业务经费),并将考核得分转化纳入各镇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同时,实行奖罚并举,对巡查中一天火点超过5处的镇处罚3000元,超过10处的镇处罚10000元,由县环保局在禁烧结束后将应扣罚金名单报县财政局,在各镇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