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县级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6-0159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6〕125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9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9-27 10:27
县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汉阴县县级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


汉阴县县级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试行)


  为全面深化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编委办、省人社厅、省卫计委《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陕编办发〔2016〕13号)和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安康市市本级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试点方案》(安编办发〔2015〕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和《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陕编办发〔2016〕13号)等文件精神,以全面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为核心,以搞活用人制度和转换用人机制为重点,以提高医院运行效率、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为出发点,以保证医疗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目标,强化公益职能,创新管理体制,增强县级公立医院活力,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需求提供强有力的机构保障和人才支持,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医疗卫生工作队伍,进一步增强公立医院发展活力,促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创新县级公立医院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方式,加强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的宏观管理,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落实和扩大县级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逐步形成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二)控制总量、优化配置。在严格控制事业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县级公立医院机构编制和岗位动态调整机制,优化编制和岗位结构,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充分发挥现有机构编制潜力。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在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用人方式,形成灵活的进出机制和能上能下的使用机制,充分调动县级公立医院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人才资源开发和优化配置,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三、改革任务

  (一)明确县级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和主要职责。

  县级公立医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县域内的综合医疗服务中心、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是政府向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县级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以及部分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实行编制备案管理

  1、试行范围。实行编制备案管理试点的县级公立医院包括: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参照执行。

  2、审批医院规模。根据《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陕编办发〔2016〕13号)精神,县级公立医院床位编制总量按照县域户籍人口每千人3.0张病床的比例,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核定市县公立医院床位数的批复》精神(安政办函〔2016〕21号),核定的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床位总数700张,其中县人民医院编制床位数500张,县中医医院编制床位数200张。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经县政府核准审批编制床位数150张。县级公立医院管理科室设置,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意见,报县编委及其办公室审批;各医疗机构临床、医技科室应依法进行技术准入,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批。

  3、核定用人规模。县级公立医院原编制维持不变,作为统计年报基数。根据审批的各县级公立医院床位数,由县编委办按照《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陕编办发〔2016〕13号)规定的床位与人员1:1.5的比例,核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总额上限。人员总额一次核定,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逐步到位。各医院应根据临床需要合理调剂、严格控制实际用人。

  4、优化人员队伍结构。县级公立医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得低于人员总量的85%,临床护士不少于每病床0.4人。县级公立医院新进人员,应以补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高层次人才为主,未达到规定,不得新进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原编制内的工勤技能人员只出不进,逐步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

  5、动态管理规模。对县级公立医院规模实行动态管理,床位总数和设置方案每三年修订一次,用人规模作相应调整,切实做好县级公立医院规模和用人规模动态管理,与医疗服务需求相适应。

  6、人员实名管理。各县级公立医院人员聘用计划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后,报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在核定人员总额内,凡符合岗位履职条件和专业资质要求的,办理聘用手续后,到县编委办完善人员实名备案手续,建立专门台账。县级公立医院人员退休、调动、解聘、辞退、在职死亡等必须及时到县编委办注销备案手续。不得在核定人员总额之外再聘用工作人员。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1、规范岗位设置。各县级公立医院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申报市人社局核准。要根据核定的公立医院人员总额确定公立医院的岗位设置基数,充分考虑单位业务发展、工作需求、人才成长等多种因素,合理设置公立医院的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比例。要保证临床、护理、医技、药剂等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不得低于岗位总数的85%。管理岗位一般应设置在行政科室,业务科室不设专职管理岗位,由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兼职;鼓励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是公立医疗机构聘用工作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人员岗位以及核定人员职称、工资等人事管理的依据,不得私自变更岗位设置方案。

  2、推行全员聘用制。各县级公立医院要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的政策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以聘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坚持以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为主的用人导向,在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规定的岗位聘用条件,积极推行竞聘上岗,择优聘用工作人员,推动县级公立医院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3、严格聘用程序和条件。各县级公立医院人员聘用总体要在核定的人员总额和岗位设置数量内进行,坚持“老人老政策,新人新办法”,新进人员一律按社会保险、事业单位有关政策办理医疗和养老保险等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要建立和执行医院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人员聘用计划,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1)医院原有在岗人员聘任。各县级公立医院原有在岗人员,原则上应按现聘岗位或职务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对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规定的解除或辞退情形的,应按规定程序给予解聘和辞退。

  (2)大学毕业生招聘。各县级公立医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聘大学毕业生的,需将聘用计划报县卫计局审核,经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审核报县政府同意后,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组织实施,一律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进行,招聘的大学毕业生按程序签订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引进和招聘人才。鼓励县级公立医院根据工作需要从县以外的地区引进聘用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来我县工作。对于高层次人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紧缺急需人才,各公立医院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报引进人才计划,经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审核后,报请县政府研究决定,依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采取单独招聘的程序,对通过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4)规范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县级公立医院中层管理人员聘任,要严格在审批设置的科室、岗位设置和中层配备职数限额内进行,实行竞聘上岗,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备案。积极推进中层管理人员新老交替和轮岗制度;在党政办、人事、财务、设备、采供、药剂等医院人、财、物重要岗位任职满5年的,原则上要轮岗交流。

  (5)化解现有县级公立医院借调人员。对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从本县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借调的人员,根据各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申请,在解除与原单位关系,退出实名制管理系统后,按照医院原有在岗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纳入备案制管理,不再占用原单位的人员编制。

  (6)理顺卫计系统人事管理体制。在不超编或不突破人员总额的前提下,对符合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聘用条件的卫生计生人员,在县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之间和镇卫生院之间流动的,由县卫计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提出流动管理办法。

  4、加强聘后管理。

  (1)强化人员培训。倡导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把能力建设作为卫生计生人才培养的核心,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大力开展聘用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和外出进修深造,不断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卫生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2)严格岗位考核。建立科学合理、便于操作、涵盖医院各类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聘用人员岗位考核制度,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从德、能、勤、绩等多方面对受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级、分配、奖惩和解聘的主要依据。

  (3)完善续聘解聘机制。对聘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双方同意,可及时办理续聘手续,任一方不同意续聘的按程序办理解聘手续。建立聘用人员辞退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凡在聘期内,出现差错事故、违规违纪行为、医德医风较差、不能适应岗位需要、两年内不能取得执业资格、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情况之一的,要坚决予以辞退。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交司法机构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县级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是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公立医院各项改革的关键举措。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有序推进公立医疗机构编制人事制度改革。为加强对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县编委办、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解决改革进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县级公立医院要高度重视,抢抓机遇,按照编制人事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和主管部门的政策指导,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完善政策,统筹推进

  深化和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要与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其他措施相互配套,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相互促进。涉及到人事管理、财政投入、社会保障等政策,相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及时沟通,做好有效衔接和保障。

  (三)广泛宣传,群策群力

  县级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各个公立医院每个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在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走群众路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争取医务人员理解和支持。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改革方案制定、有关政策出台、重大问题处置等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