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调整移民(脱贫)搬迁安置计划和修编》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6-0187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三农政策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6〕115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9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9-10 10:30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调整后的2016年移民(脱贫)搬迁安置计划和《汉阴县2016年移民(脱贫)搬迁修编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


汉阴县2016年移民(脱贫)搬迁修编实施方案


  2015年7月,市下达我县避灾扶贫搬迁安置任务1800户6840人,2015年9月2日县安居办下发了《关于下达2016年避灾扶贫搬迁安置计划和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安居办发〔2015〕14号),对我县2016年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建设任务、搬迁任务及实施方案予以了明确。今年5月10日,鉴于各安置点的建设进度,县安居办又下发了《关于调整2015、2016年度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安置计划的通知》(汉安居办发〔2016〕13号)及时对2016年安置项目、户数进行了调整。

  2016年7月5日,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下达2016年度移民(脱贫)搬迁计划任务的通知》(安政办发〔2016〕84号),将我县2016年搬迁任务增加为搬迁总户数3874户,其中: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2830户,避灾户544户,生态户500户。为确保2016年移民(脱贫)搬迁任务的完成,现根据各镇上报并经省市确认的贫困人口基数,按照贫困户优先,集中安置为主,进城入镇靠园区及避灾避险等原则对2016年搬迁任务予以再次调整,并结合省政府《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对实施方案进行修编。

  一、精准识别对象,大力宣传《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规范工作程序,提升工作标准

  1.各镇根据本镇实际和任务情况进一步精准对象识别,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颁布的《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2016〕66号)标准,将建档立卡贫困户、避灾户、生态户认真分类。集中精力主攻贫困户搬迁,积极到户宣传政策,介绍安置房、签订搬迁协议、明确搬迁目的地和时间,发动贫困户早日搬迁,切实解决2830户贫困户住房难问题,实现如期脱贫目标。同时,同步做好避灾、生态类搬迁,确保全年任务全面完成。

  2.加大对《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采取集中学习、到户宣讲、印发资料、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做到省、市移民(脱贫)搬迁政策村村参与、户户知晓。

  3.继续按照“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的原则,使川道地区集中安置比例不低于90%,两山地区集中安置比例不低于80%,积极引导搬迁户进城入镇进社区,严格控制分散安置和“交钥匙工程”布点,鼓励搬迁户上楼安置,城镇安置率不低于60%。充分利用城镇、社区已有的基础配套和产业体系使贫困户尽快改善基础条件差、信息闭塞,医疗、教育相对滞后的各种致贫原因,为搬迁户彻底脱贫打下坚实的基础。

  4.坚持选址科学,规划引领,确保安置点安全便利、基础配套、功能完善。继续实行“一个项目,一个主体,一个法人”和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决算审计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安置点建设,提升移民(脱贫)搬迁工作水平。

  5.积极创新建设模式,严格控制贫困户安置房价格。采取在城镇纳入符合条件的商品房、保障房等措施,增加安置房源,消化商品房存量。同时,启动建设一批安置房,采取不转土地性质、限价设计、减免税费等多种措施降低安置房价格,实现贫困户想搬、能搬、搬成的目标。

  二、全面完成调整后的建设任务

  1.调整后保留的项目相关镇及项目业主要在有效的工作时间内,进一步加快施工进度,加大搬迁对象落实力度,力争在11月中旬达到安置房主体竣工、对象全部落实。

  2.本次调整增加的安置点要迅速启动征地、规划、设计工作并及时到相关部门完善项目用地、立项、“一书两证”、消防、防雷、防震、环评、造价咨询、评审、报建、招投标等工作,确保在10月上旬全面开工建设,2017年3月前安置房主体全部竣工。

  3.“交钥匙工程”要依据安居办今年下发的14号文件要求,落实国土、水利部门的无灾害威胁的证明,建设平面布置图设计,对象审核(“交钥匙工程”对象必须是贫困户系统的在册贫困户),建筑面积控制等关键措施,严禁变相搞分散安置,狠抓入住率,确保项目、资金发挥作用。

  三、按时完成备案手续

  所有安置项目及时按照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不同要求,准备相应备案资料(资料清单详见汉安居办发〔2015〕6号文件),于10月10日前将备案资料上报县安居办。

  四、积极筹措自筹资金,按时完成自筹资金筹集任务

  统规统建安置点自筹资金仍按每户10万元标准缴入县安居办共管账户,进行统一管理。各项目镇负责将安置小区所有自筹资金收归镇财政所上缴县安居办共管账户,安居办按“分点归集、分点建账、分点核算”的原则归集、管理、使用资金。

  五、科学编报项目,做好大配套及公共服务项目对接工作

  各镇各项目业主要根据安置点的规模,按照小型保基本、中型强功能、大型全覆盖的原则同步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同时各相关大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及时向省、市上报对接,加大本次规划建设的安置小区配套设施落实力度,保障搬迁群众及时入住。

  六、及时跟进产业配套

  各镇要结合脱贫攻坚对脱贫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制订的帮包扶方案采取“以户定建、以户定业、以户定扶”的扎实措施,同步落实搬迁群众的产业发展项目,并根据搬迁户需要配套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等措施,促进“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实现。

  七、规范完善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档案

  省、市对2016年年度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工作验收(2015年的入住和2016年项目建设等)在即,请各镇严格按照汉安居办发〔2012〕12号文件规定的目录,认真完善档案资料(包括搬迁户新旧居住房屋图片、搬迁户申请、迁入地户口、购房契约合同、搬迁农户花名册、验收意见),做到“县镇有档、村有册、户有卡”,做到填写规范正确,装订整齐,同时做好电子档案。

  2016年年度移民(脱贫)搬迁任务和考核均以本次计划调整的项目数据为准,请各镇高度重视,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全力冲刺年度目标,确保年度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