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近期高温天气防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6-0201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应急措施
公开责任部门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6〕112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8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8-25 11:08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近期高温天气防御工作的通知》(陕气应指办函〔2016〕1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3日


关于做好近期高温天气防御工作的通知

(陕气应指办函〔2016〕17号)


主送:(略)

  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我省中南部从8月10日开始连续5天出现高温天气。8月10—14日,关中、陕南共192站次出现35℃以上高温,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等地21个站出现38℃以上的高温,旬阳最高达40.2℃、长安39.5℃、西安38.7℃。省气象台8月15日12时00分升级发布高温黄色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内宝鸡部分、铜川南部、西安、咸阳、杨凌、渭南、安康、汉中东部部分地区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同时,预计未来10天关中、陕南大部分地方仍将持续35℃或37℃以上的高温天气。本次高温天气过程持续时间长、范围广、强度强。为做好高温天气防御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做好高温伏旱的防范应对工作。重点加强水资源、电力等的安全调度和高温疾病防范等工作。要突出抓好人畜饮水、节水灌溉、用火用电安全及卫生防疫等的统筹协调,防微杜渐,努力确保群众生产生活总体稳定。

  二、各级部门要按照《陕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提早部署落实防御工作。电力部门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而引发的电力设备故障,必要时可采取错峰用电措施,保障用电供给和安全。农业部门和水利部门要积极防御高温天气引发的农作物干旱和果树干旱,组织做好农田及果园灌溉。水利和市政部门要采取措施保障生产和生活用水。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民政部门要落实对困难家庭、养老院等特殊场所和群体的防暑降温工作。卫生部门要督促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取紧急措施,妥善处理可能增加的中暑患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检查,防范食品中毒事件。广电、通信等部门及时传播高温预警信息,广泛宣传防高温中暑常识,引导社会公众做好高温灾害防护。

  三、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干旱等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重点加强对电力、农业、水利、卫生、交通等行业的专业气象服务。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指挥部办公室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