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汉阴县开展社区建设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16-0143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6〕88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7月1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07-20 14:12 |
有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县民政局制定的《汉阴县开展社区建设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3日
汉阴县开展社区建设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
县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政府办《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区建设提升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办发〔2016〕7号)精神,积极稳妥推进社区建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和谐社区创建为抓手,以设施为载体,以服务为根本,以满足居民需求为目标,突出“全面提升”主题,聚焦干部队伍、服务设施、社区服务和社区减负,实施重点突破,积极补齐“短板”,不断扩大社区规范化建设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提升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努力实现我县城镇社区建设工作跃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按照规范社区管理、完善社区服务、加强社区自治的基本目标和重点突破、典型带动、全面提升的基本原则,积极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力争用1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县城镇社区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2016年底,全县30%的城镇社区达到省级和谐社区标准,“十三五”末,60%的城镇社区达到省级和谐社区。
(一)健全完善社区管理体制。着力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社区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其他各类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城镇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城镇社区“两委一站”工作格局实现全覆盖。
(二)社区居民自治更加深入。探索试点城镇社区减负工作,逐步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统筹兼顾居民自治和政府公共服务管理两方面工作。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协商制度,建立健全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程,制定村(居)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把协商的价值取向和规则制度融入村规民约,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自治水平。
(三)社区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探索建立“四社联动”机制。争取到2016年底,每个城镇社区配备不少于4人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拥有2个以上的社区社会组织,注册社区志愿者达到社区居民总数的8%以上,着力打造1-2个有特色、效果好的“四社联动”示范社区。
(四)社区服务设施更加完备。加快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城镇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及功能达标率达90%以上;打造“智慧社区”,实现全县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要求,从各城镇社区建设工作的实际出发,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一致,实事求是与改革创新相协调,高位定标与注重质量相统一,围绕社区管理和服务作用的发挥,积极补齐短板,推进“四个突破”,实现社区建设新跃升。
(一)在社区干部管理上突破。立足社区干部待遇有效提高、工作经费有效保障的实际,坚持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在从严管理上多措并举。一是依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村干部管理考核的意见》相关规定,结合汉阴实际,研究制定出台《汉阴县城镇社区干部管理和考核评议办法》;二是推行社区干部备勤、轮流值班、全天候坐班,实现服务群众无缝隙;三是健全岗位目标管理和履职监督机制,完善社区居民评议居委会成员工作制度,定期组织考核评议,专项开展述职质询;四是强化系统教育培训,采取市上重点培训、县上全员培训方式,分级、分层对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进行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二)在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上突破。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统一设置社区标识,统一设置服务窗口,统一设置服务规范和运行流程,统一设置公示栏,统一悬挂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和服务站牌匾,规范服务平台,完善服务功能。一是加快推进社区服务设施达标建设。制定社区服务设施达标计划,开展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清欠整改工作,通过新建、改建、公共资产划拨、购买等方式,确保80%以上城镇社区拥有300—500平方米的办公服务用房和1000平方米以上的室外活动场所;二是全面推进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建立“一站式”社区便民服务大厅,每个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面积50平方米以上,全面覆盖社区党务、劳动保障、民政救助、综治调解、计生卫生等服务内容,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一站式”社区综合便民服务;三是加快推进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实用高效的原则,加快推进县、镇、社区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全面建立连接省、市、县、镇、社区五级综合性社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一次收集,资源多方共享,逐步探索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服务;四是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修订完善《社区网格化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以社区为单位,在每个社区重点抓好1至2个示范网格小区建设,2016年底实现城镇社区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三)在社区服务上突破。坚持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出发点,以培育社区治理多元主体为着力点,试点探索建设以社区为平台、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依托的“四社联动”机制,为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良好基础。一是配齐配强社区专职工作者。根据社区人口和实际工作需要,制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原则上每个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暂住人口较多的应该暂住人口每2000人增配1人,严格执行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规定和年度评议考核制度,禁止各级各部门抽调和借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加大社区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建立规范完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理论学习制度,分期分批对社区专职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鼓励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考试》,通过岗位学习、考录、注册等方式成为专业社工。三是大力推行志愿者服务进社区活动。全面完成城镇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组建,做好志愿者活动的招募、注册、记录认证等工作,力争社区志愿者注册率达到8%以上。四是积极推进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坚持以满足社区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依托社区建设,以租赁、改造或新建等方式,全面推进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活动场所建设,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膳食供应、健身娱乐等服务,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四)在社区减负上突破。坚持以推进社区工作规范化为目标,以减轻社区工作负担为重点,按照“试点先行、难点突破”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力争2016年内打造1—2个“社区减负示范社区”。一是明确社区工作职责。全面清理现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依法制订《社区居委会工作事项清单》和《社区居委会协助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目录》,逐步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二是规范社区工作资料台账管理。按照“化繁就简”的原则,精简针对社区各类台账、报表,整合内容重复、形式雷同的材料账表,推行建立适量的电子档案。三是规范社区考核评比活动。全面清理对社区各类评比表彰活动,将职能部门的工作指标一并纳入,建立统一的社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逐步取消对社区的“一票否决”的事项。四是规范社区公章使用管理。县民政部门要统一制订社区印章使用范围清单,出台管理使用办法,社区不再出具超出公章使用范围的各类证明。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落实工作机构。各镇要高度重视,组织工作班子,落实领导责任,建立社区建设提升年工作信息报送联络员制度,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级职责,统一指导,协调和实施社区建设提升年工作。
(二)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县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加大推进力度,逐项抓好工作落实;财政部门要落实社区建设工作配套资金,统筹整合各部门相关建设经费,重点保障社区工作经费、人员报酬、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发改、住建、国土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进社区建设提升年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建立督查通报制度。按照“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督查倒逼落实”的要求,坚持季通报、年中评比、年末考核,及时跟进加强督查督办,通过督查通报等形式通报各镇动态,促进整体工作均衡推进。
有关镇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底要报送县民政局,联系电话:5215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