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汉阴县扶贫开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 AB-xzfgzbmzfbgs--zfwj-2016-0899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6〕73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6-10-21 15:54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阴县扶贫开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阴县扶贫开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5日

 

汉阴县扶贫开发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5〕19号),设立县扶贫开发局,为主管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职能转变

转变扶贫工作方式,加强精准扶贫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精准扶贫、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和规定,拟订本县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全县精准扶贫、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各镇精准扶贫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三)负责建立县级精准扶贫、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组织立项申报和下达实施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精准扶贫资金的统筹监管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贫困状况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和联络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负责贫困人口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项目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贫困大学生助学工作。

(六)负责全县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和山地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组织实施重点贫困村建设、危旧房改造和产业开发扶贫工作。

(七)监督、指导全县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扶贫开发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行政股。负责单位日常管理和政务工作协调、督办,承办单位文电机要、制度建设、考勤、财务、编制人事劳资、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对外联络、群众来信来访及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党建、党风廉政、信息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目标考核、信访维稳、新闻发布、各类创建活动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扶贫开发股。负责组织编制全县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具体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扶贫开发有关重要文件;负责产业扶贫和精准扶贫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精准扶贫重点贫困村项目收集、整理、论证、筛选、审查、报批、组织实施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的数据上报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全县重点贫困村建设、中高山区贫困人口危旧房就地改造和产业开发扶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农业综合开发股。负责组织调查农业综合开发后备资源和编制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订本县土地治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起草相关综合性文件;负责项目镇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土地治理项目的考察评估、审核上报、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扩初计划;负责拟定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考察、评估、审核、申报及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负责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合力参与农业综合开发;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的人员培训、统计、文档及信息管理工作;负责项目资金审核报账等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调查研究和信息宣传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扶贫股。负责拟订行业扶贫政策及中长期规划,组织动员、联络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协调国家、省、市有关单位在汉定点扶贫的联络工作,协调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省驻汉各单位开展帮扶工作;负责全县党员干部驻村联户扶贫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住房保障、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等行业扶贫重点工作;负责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和脱贫攻坚行业扶贫的统计监测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县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扶贫信息管理股。负责全县贫困人口、扶贫成效监测工作;负责组织识别扶贫对象,对扶贫对象实施动态管理;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基础数据的统计、动态监测和统计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扶贫开发的统计信息和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全县农村贫困地区干部培训,指导贫困户实用技术培训等;负责协调、指导全县贫困大学生救助、“雨露计划”培训;负责协调特色产业增收、旅游扶贫等产业扶贫工作;负责协调金融扶贫工作;负责贫困村互助资金发展工作,拟订互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监管互助资金项目的实施,监督指导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扶贫开发局事业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五、其他事项

(一)与相关部门权责交叉分工,以县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界定的职责边界为准。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