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16-0164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6〕78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6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6-18 15:41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6月12至6月18日是全国第26个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4日是第四个节能低碳日。根据安康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安节办发〔2016〕6号)要求,6月30日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周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

  宣传周活动主题为“节能领跑,绿色发展”,低碳日活动主题为“绿色发展,低碳创新”。各镇各单位要深入贯彻《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及《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广泛传播节俭节约和生态文明理念,普及节能常识和生态文明知识,推广节能节水新技术,培养节能行为习惯,引领形成节能低碳、生态环保的社会风尚。

  二、活动安排

  (一)开一次会(上一堂课)。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医院、社区,要安排召开一次专题学习和工作会议,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学习宣讲观看节能减排低碳绿色循环发展知识和专题片,安排部署年度节能减排各项工作任务。有条件的要组织人员走上街头、深入车间、地头,进行节能低碳知识、技术和产品的宣传推广。

  (二)定一份计划。每个职工制定一份全年节电、节水、节油、节气目标和活动周期间个人行动计划。

  (三)做一幅标语。各单位有LED显示屏的应在LED屏上滚动播放节能宣传标语;在本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场所制作(购买)张贴一幅节能低碳挂图或用语,在机关主要耗电、耗水设备上粘帖注重节约的警示用语。

  (四)办一期专栏。以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明确本单位节能低碳任务、公示职工个人节约计划为主要内容,办一期宣传栏或墙报、笔报。

  (五)发一条短信。要求每个员工利用手机短信、QQ群、微信、单位网站、个人微博,向家人、同事、朋友发送不少于一条的以宣传节能低碳、注重低碳出行、低碳购物的短信或节能低碳警示用语。

  (六)尝试一次低碳购物。活动周期间,要求干部职工,亲自尝试一次低碳购物,选购的商品和购物的过程都能符合节能低碳的要求。自觉使用可多次循环使用的购物袋,不使用免费塑料袋,不购买过度包装商品。

  (七)坚持一周低碳出行。活动周期间,要求各单位干部职工,步行上下班或骑自行车、坐公交车上下班,四楼以下不乘坐电梯,乘坐公共交通出差,入住宾馆的不使用宾馆提供的一次性洗漱用品,就餐时不使用一次性餐具。远行旅游要求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注意维护景区景点公共卫生,公共场所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发现有乱扔的饮料食品包装物,应尽己所能,将之归集到垃圾桶。教育部门要组织学生开展一天少用一杯水、一张纸、一度电,一天内不使用一次性用品、不乘座汽车、不开空调“三少三不”体验活动。

  (八)参加一次志愿行动。各单位和各级学校要结合实际,在节能活动周期间组织一次集中的或分散的节能低碳户外志愿行动,从力所能及的小事做起,捡拾河边、湖边、景区景点的塑料纸质垃圾和废电池。塑造强化环保理念,养成环保习惯。

  三、有关要求

  各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节能周宣传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节能氛围。

  各镇、各单位要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结合本单位自身特点,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节俭办活动,让节能环保深入人心,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