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16-0161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就业创业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6〕50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5月1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05-11 15:50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阴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
汉阴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陕政办发〔2016〕10号)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安政办发〔2016〕3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新模式,构建依法规范、全民均享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做到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在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上下功夫,有效解决困扰基层群众办事和企业创业创新的“办证多”、“办证难”等问题,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任务
(一)编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对本部门以及下属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要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明确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以公共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明确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要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等须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二)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凡是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容缺受理”制度,可结合实际,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办事部门先予以办理,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
(三)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加快县政务服务中心、镇便民服务大厅、村便民服务室的功能升级,推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四)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依托“互联网+政务”新模式,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五)扎实推进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全面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并加快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一体化运行管理,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群众利益出发,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建立健全服务规则,提升运用新技术新方法为民服务的能力。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公共服务监督系统,探索运用网上监督系统,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实现公共服务全过程可监督、可考核、可追责。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法制办每年至少开展2次督导检查,定期通报情况、提出督办整改意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服务态度生硬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问题严重、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作为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和实际步骤,切实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来精心谋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确保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查找本部门、本行业现行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流程存在的不足,重点围绕群众期盼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症结,尽快整改,拿出具体解决方案,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实施一个。
(三)注重协作配合。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做到上下联动,无缝对接,持续下功夫,力求新成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简化优化工作整体推进。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职尽责,确保本部门、本系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及时公开目录和办事指南,不留死角盲区,把相关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位。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也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改进工作,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附:汉阴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汉阴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时间进度 |
一、编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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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编制县级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实行动态管理,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 |
县编委办 县政府法制办 |
县级有关部门 县政务服务中心 |
2016年10月 |
2 |
编制中、省驻汉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实行动态管理,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
县政府法制办 |
中、省驻汉 有关单位 |
2016年10月 |
3 |
编制县属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实行动态管理,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县编委办 |
各主管部门 |
2016年10月 |
4 |
编制县属国有企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实行动态管理,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县经贸局 |
县经贸局 |
2016年10月 |
5 |
编制中介服务机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实行动态管理,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县编委办 |
行业主管部门 中介服务机构 |
2016年10月 |
二、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 |
||||
7 |
依据法律法规,梳理办事过程中需要提供的证明和手续,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 |
县政府法制办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2016年9月 |
8 |
依据法律法规,梳理各级各部门可以开具的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 |
县政府法制办 |
县级有关部门 |
2016年10月 |
9 |
积极探索建立“容缺受理”制度,明确办理办法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2016年11月 |
三、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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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对外发布《县级部门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优化流程工作方案》。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2016年6月 |
11 |
依据法律法规,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长期推进 |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时间进度 |
12 |
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升级,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长期推进 |
四、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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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按照“互联网+政务”新模式,搭建集基础性、社会性、经济性、安全性为一体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
县发改局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2016年12月 |
五、扎实推进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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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加快推进、县实体便民服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推动实体便民服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一体化运行管理。 |
县编委办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2016年10月 |
15 |
推广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长期推进 |
16 |
加快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长期推进 |
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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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加大效能评估和监督考核力度,探索运用网上监督系统,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长期推进 |
18 |
每年至少开展2次督导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加大问责追责力度。 |
县政府督查室 县政府法制办 |
县级有关部门 |
长期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