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汉阴县农村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汉阴县农村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AB-xzfgzbmzfbgs--zfwj-2016-0929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6〕35号 成文日期: 2016年10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10-21 16:37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阴县农村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汉阴县农村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4日

 

汉阴县农村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汉发(2015)15号)精神,切实落实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汉阴县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汉办发〔2016〕6号)确定的搬迁脱贫目标任务,全力做好农村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央新时期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人居环境、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为突破口,以搬迁扶贫为重点,整合资金,精准发力,因户施策,不断加强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为我县2019年脱贫摘帽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支持、农户自愿。实施农村贫困户危旧房改造,政府予以政策支持,充分整合可用资源,同时要充分尊重困难群众改造危旧房的意愿,调动群众自主改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力更生建设家园。

(二)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摸清农村建档立卡困难群众危旧房数量,区别轻重缓急,实行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批实施。

(三)经济适用、确保安全。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消除安全隐患,引导和帮助贫困户改造安全经济、美观适用的住房。

(四)政策公开、阳光操作。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通过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方式,实行阳光操作。

三、改造范围、对象

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重点解决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的安居问题。主要对居住在无地质灾害、墙体端正、离通村主干道2公里以内分散居住的低保户、贫困户控制在120至150平方米以内,严格实行“一户一宅”的要求改造。南北、两山的镇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不超过20%、川道镇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不超过10%的比例进行改造。对进城入镇已购买商品房的、新修房屋危旧房未拆除的、符合条件进敬老院的、儿女有房与老人分居的、房屋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符合条件予以兜底的、“空挂户”及搬迁户中非家庭成员的挂靠人员的房屋不予改造。2016年,首批对20个重点贫困村和7个非贫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实施危旧房改造,其它的贫困村分年度逐步实施,到2019年前,基本实现贫困户住房有保障。

四、改造标准及要求

(一)统一房屋改造标准

1、墙体内外加固,主体粉刷成白色,踢脚线0.8米为青灰色;

2、门窗、屋顶(封檐压脊)翻新,盖青灰色瓦;

3、室内地面水泥化,室外“屋沿坎”、院坝硬化;

4、室内房屋用PVC吊顶处理,电线整齐,安装节能灯;

5、厨房厕所独立分开,干净明亮,整洁卫生。

(二)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1.细化工作方案各镇要成立危旧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镇、村、驻村干部、第一书记要担起责任,到村到户摸清底子,落实责任帮包到户,分清类型因户施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危旧房改造方案,落实惠民政策到农户。

2.加强规划引导。农村危旧房改造户数比较集中的村,必须编制村庄规划,以统筹集合道路、供水、环保、改厕、土地整理、脱贫攻坚和农村清洁工程等建设项目,提高农村危旧房改造水平,促进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3.提升改造水平。危旧房改造要根据农民实际需求,结合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建筑风格科学改造,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经济的要求。

(三)严格把关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各镇、村要严格把关,核准低保户、扶贫户危旧房改造对象。符合农村危旧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级初审。村委会负责接受危旧改户的申请并初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签订协议征得贫困户同意后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到镇政府。

3.镇级审核。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上门对房屋状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4.县级审批。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镇政府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户汇总表后,进行统一复核审批。经审批后,纳入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范围立即开始实施。

(四)资金补助标准及兑付办法

1.补助标准。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资金由专项扶贫资金、金融扶贫资金和农民自筹资金三部分组成,其中国家专项资金每户补助¥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金融扶贫资金根据每户的工程量大小最高可申请¥30000元(叁万元)贴息贷款,3年以内(含3年)实施优惠利率,按照月利率4.75‰执行贴息。

2.资金兑付办法。

(1)贫困户自行改造。贫困户自行改造的在工程进行到一半时,由镇、村、驻村干部到户核实进度后,可申请预借50%的专项扶贫资金购买材料,剩余50%专项扶贫资金待县上验收后通过 “一卡通”兑现到户。

(2)集中统一改造。由镇、村组织施工队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危旧房改造,先经财政部门投资评审通过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统一标准、统一施工、统一造价。由施工队先行垫资施工,待县上统一验收合格后将专项扶贫资金兑付到施工队,不足部分由贫困户自行承担。

(五)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行项目备案制,由镇、村、驻村工作队伍住户核对登记造册,逐户签订改造协议书,确保危旧房改造资金实行 “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乡镇报账、县级复核”制度;对当年危旧房改造资金的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受益对象、补助标准、补助环节、项目完成情况,在村公开栏、项目竣工碑及相关会议进行事前、事后公示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到户项目继续实行“一卡通”拨付办法,确保到户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户;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建立健全档案、信息管理

1.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农村危旧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审核审批表及公示,协议,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三张照片等材料。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系统。

2.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农村危旧房改造严格实行月报制度,各村于每月20日以前上报工作进度等情况,10月底前将任务落实情况以工作总结的形式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五、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016年4月20日前)各镇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危旧房改造申请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进行评估,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9月15日前)各镇要摸清危旧房数据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确认改造方式。危旧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完成后,要迅速组织施工建设,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0月20日前)各村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完成后,由镇政府先行组织对危旧房改造进行初步检查验收。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对改造房屋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为组长的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农村危旧房改造的领导、监督、指挥和协调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是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危旧房改造工作。

(三)抓好审计检查。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是一项重大惠农工程。鉴于该项目具有对象多、范围广、分布散且审批手续严格等特点,县审计局做好审计监督,确保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审计工作全覆盖,县财政局要对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拨付、发放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县监察局对挪用、克扣、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加大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旧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此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附件:汉阴县2016年首批实施危旧房改造的20个贫困村和7个非贫困村名单


 

2016年首批实施危旧房改造的20个贫困村和7个非贫困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