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16-0007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6〕3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1月0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01-10 17:20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做好2016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确保适龄城乡居民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
近两年,中省市陆续出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接续办法、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丧葬费补助金的发放、“51号”人员的参保、社会保障卡的发行等政策,各镇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召开村组会议、制作宣传单、标语等方式,将各项政策宣传到村组、到群众中,不断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要引导鼓励他们积极主动参保缴费。
二、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参保有关工作
参保集中缴费期为每年1至3月份,4月份为集中信息录入及资料上报时间。各镇要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加强组织动员,确保按时完成参保缴费工作任务。县经办中心、各镇要严格缴费票据和基金征缴的监督管理,确保票据和基金安全。各镇要及时做好参保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上报工作,确保县、镇、村三级档案资料完整;要按政策要求做好参保关系转移、终止工作;要认真审核待遇领取人员的资格和条件,确保参保到龄人员按月足额领取养老金;要做好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工作,对公安户籍中没有照片信息未制卡的,应及时通知本人到公安部门完善相关信息资料。
三、夯实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率、续费率、待遇发放率、档案管理均列入省对县及市对县的考核指标中,现将2016年度任务分解下达到各镇(见附表),并纳入县政府对各镇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各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确保参保缴费人数、续费率、待遇发放率、档案资料收集率任务全面完成。财政、监察、审计、民政、公安、合作银行等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齐心协力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同时,严肃工作纪律,凡在参保缴费过程中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养老金待遇的,将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措施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镇,将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
附件: 2016年各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任务一览表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8日
2016年各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任务一览表
序号 |
各镇 |
参保缴费人数 |
备 注 |
1 |
城关镇 |
25660 |
续费率必须达到95%以上,待遇发放率和参保、待遇资料收集率必须达到100%。 |
2 |
涧池镇 |
19360 |
|
3 |
平梁镇 |
16530 |
|
4 |
漩涡镇 |
15350 |
|
5 |
蒲溪镇 |
12400 |
|
6 |
汉阳镇 |
11500 |
|
7 |
铁佛寺镇 |
6760 |
|
8 |
双乳镇 |
6530 |
|
9 |
双河口镇 |
7130 |
|
10 |
观音河镇 |
4580 |
|
合 计 |
125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