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蒋孝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12-0027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人事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任字〔2012〕9号 | 成文日期: | 2012年09月0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2-09-04 10:07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县政府决定:
蒋孝友同志任汉阴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主任,免去汉阴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常务副主任职务;
蔡安同志任汉阴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
陈向同志任汉阴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
孙国平同志任汉阴县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
彭顺波同志任汉阴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汉阴县公安局观音河派出所所长职务;
孙康同志任汉阴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汉阴县公安局缉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周越同志任汉阴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禁毒中队中队长,免去汉阴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综合中队中队长职务;
王俊杰同志任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南区中队中队长;
丁冬平同志任汉阴县公安局蒲溪派出所所长,免去汉阴县公安局漩涡派出所所长职务;
曹光勇同志任汉阴县公安局漩涡派出所所长;
钟泽新同志任汉阴县公安局观音河派出所所长;
王先利同志任汉阴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汉阴县城关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陈伟同志任汉阴县城关镇司法所所长,免去汉阴县平梁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牛伟成同志任汉阴县涧池镇司法所所长,免去汉阴县双河口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何远利同志任汉阴县平梁镇司法所所长,免去汉阴县汉阳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超同志任汉阴县农村财务管理局(汉阴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局长,免去汉阴县漩涡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连荣波同志任汉阴县城关镇财政所所长,免去汉阴县平梁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陈富平同志任汉阴县涧池镇财政所所长,免去汉阴县双乳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石伟同志任汉阴县平梁镇财政所所长,免去汉阴县龙垭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刘珠宝同志任汉阴县漩涡镇财政所所长,免去汉阴县汉阳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刘恩勇同志任汉阴县汉阳镇财政所所长,免去汉阴县平梁镇财政所副所长职务;
杨远达同志任汉阴县双乳镇财政所所长,免去汉阴县蒲溪镇财政所副所长职务;
陈汉武同志任汉阴县龙垭镇财政所所长,免去汉阴县城关镇财政所副所长职务;
吴大红同志任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彭鸿波同志任汉阴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大队长;
朱继勇同志任汉阴县供销联社副主任,免去汉阴县铁佛寺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陈华同志任汉阴县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仕刚同志任汉阴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汉阴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经济犯罪案件侦查中队中队长职务;
沈桂祥同志任汉阴县看守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汉阴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刘嵋同志任汉阴县人民政府接待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立柱同志任汉阴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夏忠丽同志任汉阴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邹强志同志任汉阴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综合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曦辉同志任汉阴县漩涡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锋同志任汉阴县政府采购中心(汉阴县会议结算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婀娜同志任汉阴县国库支付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彭德辉同志任汉阴县惠农资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大勇同志任汉阴县上七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曾小梅同志任汉阴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小松同志任汉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易正仕同志任汉阴县信访局主任科员,免去汉阴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张亚鹏同志任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主任科员;
张康同志任汉阴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主任科员;
确定纪翠侠同志为汉阴县司法局主任科员;
确定姚春林同志为汉阴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确定邹宗刚同志为汉阴县财政局主任科员,免去汉阴县农村财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确定张力同志为汉阴县财政局主任科员,免去汉阴县城关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确定吴登健同志为汉阴县林业局主任科员;
同意陈顺勇同志辞去汉阴县漩涡镇司法所所长职务,调汉阴县双乳镇司法所工作,保留副科级待遇;
免去夏丕记同志汉阴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免去庞远学同志汉阴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汉阴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赵文斌同志汉阴县看守所所长职务;
免去黄波同志汉阴县政府信息室主任职务;
免去黎小兵同志汉阴县公安局蒲溪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吴亚莉同志汉阴县政府采购中心(汉阴县会议结算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谭军同志汉阴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唐小卫同志龙垭镇综治办主任(兼综治维稳中心主任)职务。
汉阴县人民政府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