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李东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16-0014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人事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任字〔2016〕6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6月0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06-08 14:31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县政府决定:
李东升同志任汉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华同志任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免去汉阴县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勇同志任汉阴县看守所所长;
冯友权同志任汉阴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免去汉阴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汉玲同志任汉阴县公共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梁洁同志任汉阴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
韩毅同志任汉阴县公安局铁佛寺派出所所长;
曹光勇同志任汉阴县公安局蒲溪派出所所长,免去汉阴县公安局漩涡派出所所长职务;
连荣涛同志任汉阴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颜显平同志任汉阴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董平同志任汉阴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赵小伟同志任汉阴县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丁涛同志任汉阴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汉阴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职务;
熊兵同志任汉阴县公共资产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成传波同志任汉阴县月河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奎同志任汉阴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汉阴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郝军同志任汉阴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汉阴县公安局铁佛寺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玲玲同志任汉阴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汉阴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王侠平同志任汉阴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汉阴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职务;
姚兆明同志任汉阴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柳传鸿同志任汉阴县中医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郭保宏同志任汉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品同志任汉阴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汉阴县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叶建明同志任汉阴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沈小松同志任汉阴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姚云同志任汉阴县公安局平梁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董书员同志任汉阴县公安局漩涡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长安同志任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小街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喻胜全同志汉阴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成全同志汉阴县农林科技局副局长、汉阴县月河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韩开友同志汉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邹建华同志汉阴县月河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蒋孝友同志汉阴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沈桂祥同志汉阴县看守所所长职务;
免去朱代林同志汉阴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沈佳同志汉阴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丁冬平同志汉阴县公安局蒲溪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杨景勇同志汉阴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县中医院、妇幼院、疾控中心、公共资产管理局等单位原任科级领导其职务随机构调整自行免去。
汉阴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