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造林、绿化及经济林种苗最高限价
索引号 | AB-xzfgzbmczj--zfcg-2013-0002 | 公开目录: | 减税降费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财字〔2013〕59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07月0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3-07-04 10:51 |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汉阴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汉阴县常用造林、绿化及经济林种苗最高限价〉的通知》(汉财字[2012]139号)精神,综合季节和我县及周边区域苗木市场情况,经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和专家评审,现将新的《汉阴县常用造林、绿化及经济林种苗最高限价》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只对常用造林、绿化及经济林种苗的最高限价以及品种进行调整,对造林绿化工程相关具体要求以及常用造林、绿化及经济林种苗有关质量、规格、包装、管护通用标准及要求仍按照汉财字(2012)139号文件执行。
二、按照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通行做法,本次最高限价将原包栽包活管护期二年价格调整为包栽包活管护期一年价格。
三、本最高限价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原最高限价自动失效。
四、本通知由汉阴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汉阴县财政局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