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索引号 | AB-xzfgzbmzfbgs--ghbg-2016-0967 | 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6年10月08日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16-10-08 10:36 |
汉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 - 2020年)
第一章 总 则
一、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强化土地的宏观调控和用途管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特编制《汉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
二、规划任务
1、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任务,协调上下级规划;
2、研究制定土地利用的方针和目标,确定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的调控指标;
3、统筹安排县域内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与主要用地规模;
4、划定土地用途区,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明确管制规则;
5、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范围和重点区域;
6、分解下达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7、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5、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
6、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14号);
7、《关于印发陕西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报批办法及编制技术要点的通知》(陕土规修编发〔2010〕1号);
8、《安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
9、《陕西省汉阴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 - 2025年)》;
10、《安康市汉阴县月河科技园区总体规划(2008 - 2025年)》;
11、《陕西省汉阴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
12、《汉阴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四、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汉阴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城关镇、涧池镇、蒲溪镇、平梁镇、双乳镇、铁佛寺镇、龙垭镇、漩涡镇、汉阳镇、酒店镇、双河口镇、上七镇、永宁乡、观音河乡、石条街乡、铜钱乡、田禾乡、双坪乡共12镇6乡,土地总面积136516.2公顷。
五、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2005年;
规划期限:2006 - 2020年;
近期目标年:2010年;
规划目标年:2020年。
第二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县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
汉阴县位于陕西省南部,安康市西部,介于东经108°10′50″ - 108°44′00″,北纬32°38′20″ - 33°9′36″之间。东连汉滨区,西接石泉县,北与宁陕县、汉滨区交界,南与紫阳、镇巴、西乡县毗邻。县境东西宽约51km,南北长约58km,土地总面积136516.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80%。
二、自然条件
汉阴县北靠秦岭、南依巴山,凤凰山横亘东西,以汉江和月河为界分别向南、北呈台阶式上升,形成“三山夹两川”的地貌轮廓。全县地貌类型兼有山区、丘陵和河谷阶地,分别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1%、33%和6%。
全县属北亚热带大陆季风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年均气温15.1℃,自有气象记录以来极端最高气温40℃,最低气温-8℃,年均无霜期258天。年平均降水量764.9 -929.7毫米,降水比较充沛,时空分布不均,雨量分布西南多于东北,高山林区多于丘陵谷地。境内河流纵横,均属汉江水系,流域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河流302条,1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5条,包括汉江、牟梓河、富水河、月河、洞河,多年平均径流量为5.19亿立方米,地下水储量9721.82万立方米。全县生物种类繁多,有“物种基因库”和“中药材之乡”之称。
三、社会经济条件
全县辖12镇6乡,共179个行政村,7个居民委员会。2005年末全县总人口292384人,占全市总人口的9.91%,其中农村人口为233521人,城镇人口为58863人,城镇化率为20.13%。人口密度为214人/平方公里。
汉阴县地处陕、川、渝、鄂四省交汇的安康西部,阳安铁路横贯东西,东连襄渝线,西连宝成线,316国道与十天高速横穿县城,西汉高速公路经过县城西侧,西康高速经过县城东侧,由十天高速相互连接,密集的交通网通达全国,成为西部省及陕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
2005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1.21亿元,人均GDP为3833元。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4.27亿元,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2.57亿元,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4.37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38∶23∶3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90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3115万元。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59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839元。
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一、上轮规划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
依据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到201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为42277.3公顷。截止2005年底全县实有耕地33365.5公顷,实现规划指标的78.92%。
(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依据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到2010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2502.0公顷,2005年末全县实有基本农田30147.2公顷。
(三)建设占用耕地指标
依据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 - 2010年全县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330.0公顷,年均占用23.6公顷。1997 - 2005年全县各项建设实际占用耕地面积161.4公顷,年均占用17.9公顷,实现规划指标的48.91%。
(四)耕地占补平衡
依据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 - 2010年全县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指标为1068.0公顷。1997 - 2005年全县通过土地整治实际补充耕地1301.0公顷,实现上轮规划指标的121.81%,同期全县各项建设共占用耕地161.4公顷,实现占补平衡有余,占补比为1∶8.06。
二、上轮规划实施效益评价
(一)社会效益
通过上轮规划的实施,汉阴县人民政府严格用地审批制度,按照规划管地、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促进了县域产业结构的优化,发挥了积极的宏观调控作用;全县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有余,提高土地资源的综合生产能力,切实保护了耕地数量,并提高了耕地质量,保障了全县的粮食安全、社会稳定、生态安全和经济安全;规划有效的控制了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促进了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管理方式的改革,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规划优先保障了316国道蒲溪—平梁段公路、观音河水库坝后电站、漩涡35千伏变电站、县化工厂和油脂化工厂扩建等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促进了全县土地利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经济效益
土地利用综合生产水平显著提高。据统计,全县地均生产总值从1996年的2721元/公顷增加至2005年的8211元/公顷,增长了201.76%;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从1996年的3.67万元/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16.72万元/公顷,增长了355.59%;单位工业用地产值从1996年的164.14万元/公顷增加至2005年的734.03万元/公顷,增长了347.20%;1997 - 2005年全县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301.0公顷,粮食播面单产从1997年的3496.0千克/公顷增加至2005年的4047.4千克/公顷,增长了15.77%,按照当前粮食价格计算,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可实现收入1053.13万元。
(三)生态效益
林地覆盖率提高,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上轮规划执行期间,国家“山川秀美”工程的实施,汉阴县政府积极响应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对25°以上的陡坡耕地进行大面积退耕。1997 - 2005年,全县生态退耕面积8350.5公顷,林地面积从76343.0公顷增加到90123.9公顷,林地覆盖率从55.92%提高到66.02%。另外,全县注重月河川道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土地综合治理,治理率达到90%,减少了水土流失,加强了自然灾害的防御,有效的改善了县域生态环境。
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规模和结构
全县土地总面积136516.2公顷,占安康市土地总面积的5.80%,是全市面积最小的县。2005年末全县各类用地规模和结构如下:
(一)农用地
农用地面积128480.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4.11%,其中:
1、耕地面积33365.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5.97%。主要分布在月河川道地区、月河以北浅山丘陵区和汉江以北低山丘陵区,其中月河川道地区(包括月河河漫滩,月河以南一、二、三级阶地,月河以北的一级阶地和长梁缓坡地)是全县优质耕地集中分布的地区。
2、园地面积910.2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71%,主要分布在蒲溪镇、城关镇、涧池镇、双乳镇和漩涡镇。
3、林地面积90123.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70.14%。月河以北浅山丘陵区、汉江以北低山丘陵区和汉江以南低山区,林地同耕地相间分布,品种以桐树、栎树为主。秦岭中山区和凤凰山中山区是全县林地的主要分布区域,林地面积大,森林覆盖率高,用材林蓄积较多,漆树有一定分布。
4、其他农用地面积4081.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3.18%,主要分布在漩涡镇、平梁镇、城关镇、汉阳镇和涧池镇。
(二)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面积4151.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04%,其中:
1、城乡建设用地面积3395.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1.78%,包括:
(1)城镇用地面积394.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1.60%,主要分布在城关镇、涧池镇、蒲溪镇和平梁镇。
(2)农村居民点用地2829.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3.33%,主要分布在城关镇、漩涡镇、平梁镇、涧池镇、蒲溪镇、汉阳镇、永宁乡和双乳镇。
(3)采矿用地24.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71%,主要分布在城关镇,其余分布在龙垭镇和漩涡镇。
(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147.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36%,主要分布在城关镇、平梁镇、涧池镇、铁佛寺镇和蒲溪镇。
2、交通水利用地面积734.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7.70%,主要分布在城关镇、观音河乡、平梁镇、蒲溪镇、双乳镇、永宁乡、漩涡镇和涧池镇。
3、其他建设用地面积21.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52%,全部为特殊用地,主要分布在城关镇。
(三)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面积3884.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85%。其中:
1、水域面积1897.7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48.86%,主要分布在漩涡镇、汉阳镇、城关镇、涧池镇和双坪乡。
2、自然保留地面积1986.3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51.14%,主要分布在双河口镇、漩涡镇、城关镇、平梁镇、观音河乡和双坪乡。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全县地貌类型多样,土地利用地域差别明显
全县地貌类型多样,兼有河谷平坝、浅山丘陵和中低山地三种地貌。河谷平坝土地是全县农业种植的精华地区,主要分布在月河两岸和汉江谷地,海拔600米以下区域,占土地总面积的6%,区内地势平坦、土壤肥沃、耕作灌溉方便,水、热、气条件较好;浅山丘陵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33%,主要分布在县境内沿河两侧海拔600 -900米之间,相对高度不超过200米的河沟边缘地带,具有农、林、牧综合发展的条件;低中山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61%,是全县林业和林粮结合区,分布在海拔900米以上,是多种林木的适生区,林地面积大,适用于耕地的面积小。
(二)自然条件优越,耕地质量高
全县优质耕地主要分布在月河川道及汉江谷地,该区地势平坦,土壤土层厚度大,且土壤有机质含量高,保水保肥性强,灌溉设施齐全,排水条件良好。另外,交通便利,离安康市区较近,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根据安康市各县(区)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全市高产优质农田面积48573.4公顷,其中汉阴县为21582.1公顷,占全市的44.43%,耕地质量在安康市处于最高水平。
(三)土地垦殖率较高
2005年全县土地垦殖率为24.44%,高于安康市14.52%的平均水平,在全市处于第二,仅次于汉滨区(24.97%),土地垦殖率较高。
(四)土地产出率较高
2005年全县地均生产总值为8211元/公顷,同期安康市平均水平为5868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为16.72万元/公顷,同期安康市平均水平为24.98万元/公顷;单位农用地产值为1.45万元/公顷,同期安康市平均水平为0.93万元/公顷。可见,全县单位用地总体生产效益水平较高。
三、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资源相对较少
全县土地总面积136516.2公顷,占安康市土地总面积的5.80%,是全市面积最小的县。2005年全县人均土地7.00亩,人均耕地1.71亩,同期安康市人均土地11.63亩,人均耕地1.69亩,人均土地及耕地占有量分别为全市平均水平的60.22%和101.36%。
(二)耕地面积逐年减少,人地矛盾突出
1996 - 2005年全县耕地面积由42342.3公顷减少到33365.5公顷,九年间耕地共减少897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31.03%下降到24.44%,人均耕地由2.25亩下降到1.71亩。在人口与耕地的逆向演变和粮食消费水平提升的情况下,人地矛盾将进一步加剧。
(三)可开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2005年全县其他土地面积388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5%,其中大部分分布在气候、土壤和交通条件相对较差的地方,其开发复垦难度大、投资多,且在短期内难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目前,全县可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有585.0公顷,占全县自然保留地面积的15.06%,可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较少。
(四)城乡土地利用缺乏统筹
2005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3395.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1.78%。其中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结构比例为11.60∶83.33∶0.71∶4.36;2005年全县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121平方米,人均城镇用地67平方米。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不尽合理,居民点用地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浪费现象。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但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的速度明显低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的速度,城乡土地利用缺乏统筹的问题亟待解决。
第四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发展机遇
(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为优化县域建设用地结构奠定了基础
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大对陕南地区的交通、生态环境、社会事业、公共设施的倾斜扶持,为汉阴县争取上级投入,加快县域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改善、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西康高速的通车,川陕界高速、十天高速加快建设,西康铁路二线、阳安铁路复线的建设,将极大地改善县域对外交通环境,进一步拉近汉阴县与关中、成渝、江汉等经济圈的时空距离。在大中城市的辐射带动效应下,汉阴县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建设用地结构将不断得到优化。
(二)“陕南突破发展”战略的实施,为全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汉阴县立足于其独特的地理区位和气候条件,丰富的生物、水力、旅游和矿产资源,依托“陕南突破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支持,重点发展医药化工、绿色食品、建筑建材、水电能源和旅游业,加快全县工业化进程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从而为全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三)安康市月河川道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将促进县域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的优化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月河川道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实验区的要求,汉阴县将重点建设以城关镇为核心,涧池镇为县城副中心,辐射平梁、蒲溪、双乳等月河川道城镇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汉阴县通过采取小城镇建设与生态移民工程相结合的措施,实现人口向城镇集中;通过新型建材工业园区和富硒农副产品加工产业聚集区建设,实现工业向园区集中。将进一步促进全县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的优化。
二、面临挑战
(一)耕地保护形势日趋严峻,耕地占补平衡的难度加大
汉阴县是一个农业大县,保持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十分必要。月河川道区地势平坦,交通便利,既是全县城镇工矿用地重点发展区域,又是优质耕地的集中分布区域,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将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优质耕地,同时,生态建设也将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然而,全县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可供开发的其他土地大多分布在交通条件差,生态环境脆弱区,开发利用难度大,且投资多、见效慢,耕地占补平衡难度日益加大。
(二)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推进,进一步加大了建设用地的供需压力
根据国家“统筹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以及安康市“一体两翼”区域发展规划和新型材料工业规划,规划期间汉阴县将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对乡(镇)建设用地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同时“一体两翼”区域发展规划和汉阴县新型材料工业园区规划是安康市推进工业化进程、实现社会经济突破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全市率先突破发展的重任,工业用地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保持较高需求。据预测,到2020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将达到1236.9公顷,而本轮规划上级下达全县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为927.0公顷,指标缺口为309.9公顷,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
(三)统筹各业土地利用的任务更加艰巨,发挥土地供应宏观调控的难度加大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民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经济发展方式快速转变,亟待转变土地利用模式和方式,优化各业土地利用结构;建设“两型社会”,实现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对调整区域土地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社会经济的加快发展和人民日益丰富的物质生活,对交通、水利、能源、教育、居住等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需求日益增长,形成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目标的多元化,加大了调整和优化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难度,统筹协调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的任务日益繁重,土地供应宏观调控的难度加大。
展望未来,全县土地利用机遇与挑战并存,耕地保护任重而道远。规划期间,必须立足科学发展,妥善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近期与远期的关系,统筹城乡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努力实现土地资源的充分、高效、合理和可持续利用。
第三章 规划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一、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定位
规划期间,突出“工业扩张、农民增收、城镇建设、交通发展、教育强县”五大重点,全力打造“新型建材、富硒食品、园林县城、三沈文化、油菜花节”五张名片,全面推进“工业生态化、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三化进程,力求做到“五着力五实现”:一是着力扩大经济总量,实现加快发展;二是着力优化经济结构,实现突破发展;三是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四是着力改革创新,实现跨越发展;五是着力统筹城乡,实现和谐发展。
二、社会经济主要指标
到2020年,全县总人口309270人,其中城镇人口118234人,农村人口191036人,城镇化水平达到38.23%;全县生产总值达到113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38亿元,一、二、三产业比重达到18∶40∶42,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3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858元。
第二节 规划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立足于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强化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并将由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并重转变,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围绕汉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科学安排生态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中心镇、重点镇、新型建材工业园区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保障民生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增长、资源保护、环境改善相协调。
三、坚持节约集约用地
坚持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相结合,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合理安排城镇建设和工业用地,保障汉阴县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高效转变,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四、大力推进土地整治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全面、有序地开展土地整治,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质量和土地产出能力;有力地遏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居民点的改善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改善生活条件;增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内在机理,促进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的统一。
五、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空间,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模式。全面保护生态脆弱地区,合理配置各类用地,构建生态文明的城乡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 规划目标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2200.0公顷(48.30万亩);规划期间,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0827.0公顷(46.24万亩)。
二、保证社会经济发展用地,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588.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787.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927.0公顷以内。
2006 - 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18.0公顷以内,其中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453.0公顷以内,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333.0公顷以内。
三、稳步推进土地整治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规划期内,全县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不少于375.0公顷,其中补充耕地义务量不少于333.0公顷。
四、加强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规划期间,加强各类生态林、月河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生态用地保护,使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规划到2020年,全县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125平方公里,林地覆盖率达到66%以上。汉阴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见附表1。
第四章 土地利用规模结构调整
第一节 农用地
规划期间,全县农用地由2005年的128480.6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128480.6公顷和2020年的128302.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比重由2005年的94.11%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94.11%和2020年的93.98%。规划期间农用地净减少178.6公顷。
一、耕地
规划期间,全县耕地由2005年的33365.5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33365.5公顷和2020年的33262.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比重由2005年的25.97%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25.97%和2020年的25.92%。规划期间耕地增加644.0公顷,其中土地开发增加421.4公顷,土地整理增加101.8公顷,土地复垦增加120.8公顷;耕地减少746.6公顷,全部为建设占用;规划期间,耕地净减少102.6公顷。汉阴县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如表4所示。
二、园地
规划期间,全县园地由2005年的910.2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910.2公顷和2020年的894.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比重由2005年的0.71%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0.71%和2020年的0.70%。规划期间园地净减少16.2公顷。
三、林地
规划期间,全县林地由2005年的90123.9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90123.9公顷和2020年的90045.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比重由2005年的70.14%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70.14%和2020年的70.18%。规划期间林地净减少78.4公顷。
四、其他农用地
规划期间,全县其他农用地由2005年的4081.0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4081.0公顷和2020年的4099.6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比重由2005年的3.18%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3.18%和2020年的3.20%。规划期间其他农用地净增加18.6公顷。
第二节 建设用地
规划期间,全县建设用地由2005年的4151.6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4151.6公顷和2020年的4888.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比重由2005年的3.04%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3.04%和2020年的3.58%。规划期间建设用地净增加736.4公顷。
一、城乡建设用地
规划期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由2005年的3395.2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3395.2公顷和2020年的3859.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比重由2005年的81.78%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81.78%和2020年的78.95%。规划期间城乡建设用地净增加463.8公顷。
(一)城镇用地
规划期间,全县城镇用地由2005年的394.0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394.0公顷和2020年的669.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比重由2005年的11.60%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11.60%和2020年的17.35%。规划期间城镇用地净增加275.5公顷。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期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由2005年的2829.2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2829.2公顷和2020年的2931.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比重由2005年的83.33%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83.33%和2020年的75.97%。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点用地净增加102.4公顷。
(三)采矿用地
规划期间,全县采矿用地由2005年的24.1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24.1公顷和2020年的2.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比重由2005年的0.71%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0.71%和2020年的0.07%。规划期间采矿用地净减少21.5公顷。
(四)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规划期间,全县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由2005年的147.9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147.9公顷和2020年的255.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比重由2005年的4.36%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4.36%和2020年的6.61%。规划期间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净增加107.4公顷。
二、交通水利用地
规划期间,全县交通水利用地由2005年734.9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734.9公顷和2020年的953.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比重由2005年的17.70%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17.70%和2020年的19.51%。规划期间交通水利用地净增加218.9公顷。
三、其他建设用地
规划期间,全县其他建设用地由2005年的21.5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21.5公顷和2020年的75.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比重由2005年的0.52%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0.52%和2020年的1.54%。规划期间其他建设用地净增加53.7公顷。
第三节 其他土地
规划期间,全县其他土地由2005年的3884.0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3884.0公顷和2020年的3326.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比重由2005年的2.85%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2.85%和2020年的2.44%。规划期间其他土地净减少557.8公顷。
一、水域
规划期间,全县水域用地由2005年的1897.7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1897.7公顷和2020年的1879.2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比重由2005年的48.86%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48.86%和2020年的56.50%。规划期间水域用地净减少18.5公顷。
二、自然保留地
规划期间,全县自然保留地由2005年的1986.3公顷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1986.3公顷和2020年的1447.0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比重由2005年的51.14%分别调整为2010年的51.14%和2020年的43.50%。规划期间自然保留地净减少539.3公顷。
全县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结构比由2005年的94.11∶3.04∶2.85调整为2020年的93.98∶3.58∶2.44。汉阴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见附表2。
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第一节 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一、耕地布局
汉阴县优质耕地集中布局在月河川道区、月河以北浅山丘陵区和汉江以北低山丘陵区,该区地势平坦,土壤土层厚度大,且土壤有机质含量高,保水保肥性强,灌溉设施齐全,排水条件良好。规划期内通过加强集中连片的耕地整理,结合基本农田保护,对优质耕地集中分布区和重点乡(镇)的耕地实行重点保护,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重点抓好月河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
二、优化基本农田布局
根据汉阴县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首先将中心城镇、重点镇、月河工业园区的允许建设区(即规模边界内)和有条件建设区内(即扩展边界内)及周边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其次将重大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及重要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所涉及的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将等别低、质量较差、田面坡度大于25度、严重沙化不宜农作、以及生态脆弱地区水土流失严重的基本农田,因损毁、采矿塌陷和污染严重难以恢复、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调出。同时,把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治项目新增的优质耕地等优先补划为基本农田。
2005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0147.2公顷(45.22万亩),安康市人民政府下达汉阴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0827.0公顷(46.24万亩),比2005年多679.8公顷。本轮规划全县划定基本农田面积30962.8公顷(46.44万亩),比上级下达指标多135.8公顷。根据国土资发〔2009〕167号文件规定,全县可以多预留一定比例的基本农田,用于规划期内不易确定具体范围的建设项目占用,同时列明可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安排的建设项目清单;占用规划预留的基本农田,不视为调整规划。为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本轮规划全县共调出基本农田778.4公顷,占2005年基本农田总面积的2.58%,主要布局在经济发展较快的月河川道区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包括城关镇、漩涡镇、蒲溪镇、汉阳镇、涧池镇、平梁镇和永宁乡。共调入基本农田1594.2公顷,占2020年基本农田总面积的5.29%,主要布局在城关镇、涧池镇、平梁镇、蒲溪镇、漩涡镇和永宁乡。汉阴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见附表7。
第二节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一、优化城镇体系结构
按照汉阴县各乡(镇)分布的地理特征及资源分布特点,坚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分层推进”的原则,按照“中心集聚,沿轴发展,周边并进”的思路,通过县域内交通网络组织引导进行布局,突出中心、发展副中心,适度均衡、网络发展,形成“一轴一心两副、多级城镇”的空间布局框架。
(一)以月河川道为发展主轴的城镇群建设
以县城为核心,涧池镇为副中心,月河川道为轴线,结合区域产业特征、316国道和阳安铁路的便利交通条件等,积极促进产业和人口集聚,加快城关、涧池、蒲溪等重点城镇的建设,实现月河川道城镇率先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镇功能,促进中心城镇、重点城镇与周围卫星城镇的有机结合,提升县域整体发展水平和实力。规划期间新增城镇用地布局主要布局在城关镇中心城区周边的太平村、双星村、中堰村、花扒村、前进村和杨家坝村,涧池镇的西坝村,蒲溪镇的蒲溪村。
(二)中心城镇用地布局
随着汉阴县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中心城镇规模将逐步扩大,到2020年中心城镇用地将达到428.2公顷。规划期间,中心城镇围绕“山、水、城”的生态空间格局,形成“一核二心、一带多片”的空间布局结构,并形成东、西双向发展的趋向。一核是指:月河以南,凤凰山以北的城市综合功能核,作为汉阴城区的行政中心、文化中心、商务中心;二心是指:以旧城区为载体的传统商业中心以及沿月河向东发展的现代物流中心;一带是指:沿月河向东、西分双向发展的城市功能带;多片是指:主要沿中心城区周边、火车站方向和新型建材工业园区方向发展。具体布局为:
城西方向发展范围主要位于老城区以西,月河以南,卞家沟以西,汉白公路两边,坐落于中坝村、太平村。
城南方向发展范围主要位于月河以南,阳安铁路以北,卞家沟以东,县老城区以西,坐落于太平村和双星村。
火车站方向发展主要位于汉白公路以南,十天高速以北,县棉织厂两侧,阳安铁路以东;汉漩公路西北侧,十天高速以南。坐落于双星村和中堰村。
新型建材工业区方向发展范围主要位于中心城镇东南部,汉白公路以南,月河以北沿岸区域,坐落于花扒村、月河村。
城北方向发展范围主要位于月河以北,观音河东西两边,汉白公路南北两边,坐落于杨家坝、前进和龙岭村。
(三)县域工业园区建设
在新型工业带的要求下,按照“一带三区、带区结合”思路,以规划建设“汉阴月河新型建材工业园区”作为新型工业带的突破口,进行科学合理布局,节约利用土地,做大做强以页岩砖瓦为主的新型建材产业,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实现“产业集聚、企业集群”发展。规划期间,全县新增工业园区用地主要布局在城关镇的月河村、花扒村和杨家坝村,涧池镇的军坝村,蒲溪镇的小街村。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村庄整理。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方针,集镇和村庄建设坚持集中紧凑、合理布局原则,引导农民住房适度集中,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步伐,逐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规划期内,全县安排新增的居民点主要布局在平梁镇、蒲溪镇、城关镇、双乳镇、漩涡镇、汉阳镇、永宁乡和观音河乡的城乡结合部。同时由于城镇化推进与村庄整理,全县通过对偏远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农村居民点进行整理,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加强全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三节 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一、交通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全县以完善安石二级公路、紫石公路、汉药公路、观酒路、平酒公路、汉双公路、汉铜公路等交通道路为前提,重点建设阳安铁路复线、G316平梁至涧池段公路、铁双公路、黄药公路、上双公路、汉漩公路、漩塔公路、观龙公路、沿江公路等重点交通项目,进一步提升县域交通设施等级和交通运输能力,构建以公路运输为主、铁路运输为辅的交通运输结构。全县新增交通主要布局在城关镇、涧池镇、平梁镇、蒲溪镇、漩涡镇、上七镇、观音河乡和永宁乡。
二、水利设施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应优先保障涧池镇洞河水库重点水利设施用地的需求,其次围绕解决防洪、防旱和水土流失等问题,着重加强月河及汉江河道堤防工程,提高观音河、姚家河、茶园沟、李家沟、马家河、茨沟等水库的灌溉能力,抓好渠系配套建设,坚持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以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为重点,着力构建防洪减灾体系和水资源保障体系。全县新增水利设施用地布局在涧池镇和蒲溪镇。
三、电力设施用地布局
以330KV城关变、110KV平梁变、汉阴变、月河变线路为骨架,35KV城关变、黄龙变、永宁变、漩涡变、铁佛寺变线路为网络,新建汉阴330KV、蒲溪110KV和涧池110KV变电站三座,进一步优化城乡电网结构,增强电力供给和输送能力,提高供电质量。重点围绕汉江水资源的梯级开发利用,积极发展水电站项目,提高水能的开发利用。规划期间,全县新增电力设施用地主要布局在涧池镇和蒲溪镇。
第四节 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县域北部的秦岭、中部的凤凰山、南部的巴山,是全县构建区域生态保护屏障的核心网络体系骨架,流经县域的汉江及其支流(牟梓河、富水河、月河、洞河),是构成全县核心生态网络体系的脉络。依据县域自然的山水形态,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加强水土保持,维系河道的自然形态,构建以秦岭、凤凰山、巴山为骨,以汉江、月河为魂,山水交融的国土生态屏障。
一、依托“三山夹两川”的地貌特征,构建以秦岭、凤凰山和巴山林业为主的南北山区和以耕地为主的月河川道、汉江河谷阶地的生态网络的基本骨架,形成独特的山水格局体系。
二、建立人工生态防护廊道
在汉江及其支流沿岸,G316、十天高速及汉双公路、汉铜公路、紫石公路、汉漩公路等主要县道沿线建设以人工生态林为主的生态防护廊道;以月河川道为核心,加强具有生态保护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域等生态用地的保护,在河畔、渠边、塘坎营造经果林和水土保持林,建成由农田、城镇、湿地相间布局的月河川道城镇群生态廊道,形成基本生态屏障。
三、加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构建生态景观屏障
规划期间,在秦巴中山区大力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森林资源;在秦巴低山丘陵区,发展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林,科学合理抚育,改变传统林业经营思路,发展多种经营以保障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生态系统的多种服务功能;采取生物治理措施,加固河道堤防工程,加强水土保持治理,减少水土流失,有效地涵养水源,对防洪治涝、减少泥沙对河道的淤积、降低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形成天然屏障。
第五节 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
根据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发展潜力,按照土地适宜性合理安排耕、园、林、牧用地布局,充分发挥农用地的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的综合功能,拓展绿色空间。
一、园地布局
适当增加园地面积,引导园地向秦巴浅山、丘陵地发展,稳定月河川道区及汉江河谷区园地面积,加强新增园地及现有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调整品种结构,着力提高园地单产能力和综合效益,发展优质桑园。规划期末,全县园地主要布局在蒲溪镇、城关镇、涧池镇、双乳镇和漩涡镇。
二、林地布局
全县将以“生态立县”为战略目标,紧紧围绕“管、造、保、特、产、游”的发展思路,大力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充分利用荒滩、荒地等非耕地资源进行造林;重点在月河、汉江两岸,旅游景区内外,公路沿线等生态地位重要的区域,建设一批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重点实施廊道网络建设工程、城镇林业生态工程和村镇绿化工程。规划期末,全县林地主要布局在漩涡镇、平梁镇、汉阳镇、城关镇、观音河乡和双河口镇。
第六节 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
一、构建汉阴土地利用景观风貌
汉阴县是全市土地总面积最小的县,版图形似展翅雄鹰,其北枕秦岭,南倚巴山,凤凰山横亘东西,以汉江和月河为界分别向南、北呈台阶式上升,形成“三山夹两川”的地形特点;依托县域自然景观风貌及地形条件,形成“两横三纵”、贯穿全县南北的交通网络体系;以月河为轴线,城关镇为县城中心,涧池镇为县城副中心,形成平梁、城关、涧池、蒲溪、双乳的城镇群建设和以新型建材、富硒食品为主的月河科技产业园区建设;以农业为主体,重点发展汉阴优质稻米、油菜、魔芋及蔬菜产业,加快月河生态观光农业和月河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形成万亩观光梯田风貌和万亩油菜景观风貌。
二、构建秦巴汉水自然生态景观风貌
汉阴素有山清水秀、田园风光冠陕南美称,又处汉江旅游开发带、西安—安康—三峡—张家界绿色走廊旅游热线之上,阳安铁路、316国道穿境而过,交通极为便利;建设月河以北浅山丘陵区、汉江以北低山丘陵区和汉江以南低山区的林、耕地相间分布,秦岭中山区和凤凰山中山区林地为主的自然生态景观格局;继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南区万亩优质茶园;以县城为中心,月河农业风光和汉水风情为基础,着力打造大木坝生态探险旅游区、水围寨休闲度假旅游区、两河崖宗教文化旅游区,构建汉阴县特有的秦巴汉水自然生态景观风貌。
三、打造以沈士远、沈尹默、沈兼士为核心的“三沈文化”人文景观风貌
以“三沈文化”建设为核心,建成汉阴县历史名人馆、汉阴历史博物馆、汉阴民情民俗馆,形成以“三沈纪念馆”为主体,以文峰塔、红崖古寺、两合崖为辅助,以水围寨、龙寨沟、铁瓦殿、文家大院、擂鼓台等景点景区为点缀的三沈人文景观风貌。
第六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因地制宜地的划定了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从而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一、规划范围
全县允许建设区用地面积为3868.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83%。主要沿月河和汉江周边乡(镇)、316国道、阳安铁路、紫石公路、汉双公路、汉铜公路等主要交通干道附近布置,布局在城关镇中心城区、太平村、月河村、中坝村、中堰村、杨家坝村、五一村、草桥村和双星村,涧池镇的洞河村、军坝村和东坝村,蒲溪镇的蒲溪村和小街村,以及平梁镇、漩涡镇、永宁乡等乡(镇)的中心村。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二)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四)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一、规划范围
全县有条件建设区用地面积为911.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67%,该区主要布局在城关镇中心城镇及新型建材工业园区周边,包括杨家坝村、解放村、月河村、长窖村、太平村、中坝村、三元村、五一村、前进村、中堰村和麒麟村;涧池镇中心城镇及工业园区周边,包括西坝、军坝和紫云村;蒲溪镇中心城镇及富硒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区周边,包括蒲溪村和小街村;以及双乳镇、平梁镇和铁佛寺镇等乡(镇)中心城区周边。
二、管制规则
(一)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规模提前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新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三)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节 限制建设区
一、规划范围
全县限制建设区用地总面积128128.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3.86%,主要包括县域内有条件建设区以外的一般农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林业用地区,主要布局在漩涡镇、平梁镇、城关镇、汉阳镇、观音河乡、双河口镇和铁佛寺镇,面积共计77049.3公顷,占该区总面积的60.13%。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二)区内限制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第四节 禁止建设区
一、规划范围
全县禁止建设区用地总面积为3607.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64%。该区主要包括在月河水源保护地,汉江、富水河、牟梓河、清泥河、观音河、洞河水库等集中饮用水源地,凤凰山水源涵养地,漩涡及汉阳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重点布局在漩涡镇的茨沟村、石庙村、发扬村、凤凰村、三塘村和朝阳村,平梁镇的高粱铺村、西岭村和长坝村,汉阳镇的金红村、鲤鱼村和长岭村,城关镇的中心城区、太平村和大兴村。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第七章 土地利用重点任务
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一、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一是要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对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规模进行总量控制;以规划为依据,通过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各项建设占用耕地,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从而保证耕地数量基本稳定。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农用地用途的管制,合理进行农用地结构调整。三是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与土地利用监督管理制度相结合,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将农用地改作他用的行为应负法律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将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落到实处。
二、建立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和相应的考核体系,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实施管理纳入各级政府领导责任目标考核主要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考核标准,定期检查落实,定期进行综合考核,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行为要从快从严查处,对有关责任人要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依法追究责任,上级政府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可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
三、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
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强化对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的评价与论证,建设项目选址要把减少耕地占用作为评选方案的重要因素,对确需占用耕地的项目,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扭转优质耕地过快减少的趋势。规划期间,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333.0公顷以内。
四、加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力度
1、通过积极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加强对补充耕地的验收和评定,保证耕地质量不降低;
2、通过创新、探索和建立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有效机制、体制,保证占补平衡目标落实到实处;
3、加强调查研究,因地制宜的提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对策和办法,避免目标落空,流于形式。
五、强化耕地保护经济调节措施
建立稳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的资金投入制度,落实保护工作经费,用经济杠杆调动各级政府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经济激励制度和政策,奖励保护好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支农补贴相挂钩;应用好各类农业和水利建设资金,并使之与耕地质量建设、中低产田改造等相结合,切实提高耕地及基本农田的生产能力。
六、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严格执行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城镇、村庄和集镇的建设一般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依照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民生用地及国家重点项目,选址特殊,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法定的最高标准执行,耕地开垦费按当地的最高标准缴纳,同时,按照先补后占、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原则,将区域内的优质耕地补划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挖塘养鱼、畜禽养殖以及其它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临时工程占用等各种土地利用活动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
逐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各级保护网络,建立农田动态巡查制度、年度检查制度、占用基本农田听证和公告制度以及举报奖励制度等,使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要加大农业投入力度,有效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坚定不移地培植和发展农业优势产业基地,建设月河川道高效农业示范带。坚持不懈地抓好农业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优质水稻、优质油菜工程,建设优质魔芋、茶叶、蚕桑、中草药种植基地,提高科技在农业中的贡献份额,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迈进。
第二节 节约集约用地
一、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潜力分析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土地的宏观调控作用,严控建设用地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力度;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创新土地利用模式,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率和利用效益,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通过对汉阴县现状建设用地调查,规划期间,全县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潜力为600.8公顷,其中城镇用地节约集约潜力33.0公顷,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潜力507.2公顷,采矿用地节约集约潜力60.6公顷。
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措施
(一)严格实施规划,科学供应建设用地
一是要严格按照汉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用地计划供应建设用地,重点确保基础设施用地、民生工程用地和重大建设项目用地,为县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后续的建设用地资源;二是要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原则,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切实推进土地利用向集约型利用方式转变。
(二)严格遵循各类用地标准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从根本上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不断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根据汉阴县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修订并提高工业项目用地准入条件,提高工业用地的投入产出率。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控制农民超用地标准建房,逐步清理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问题,坚决防止产生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新的一户多宅现象。各类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用地标准设计、施工,应采取先进的节地技术和各种节地措施,控制用地数量。
(三)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实施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在补充耕地的同时也可以将一部分建设用地指标转移到城镇,在一定程度上不但增加了农民的耕地数量,加强了农村居民点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还可以缓解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的矛盾。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建立城乡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共同发展的运行机制,体现“城乡一体化”战略和“三个集中”思想,展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风貌,使土地等资源实现了城乡间的合理配置。
(四)统筹安排用地布局,强化节约集约用地
规划应该“以保护耕地为前提,以安排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外延扩展用地的同时,注重内涵挖潜,统筹安排各类用地。通过设立区域性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指标,合理确定汉阴县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体系,促进城镇体系的有序发展。
第三节 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一、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根据汉阴县的地貌特征和资源优势,将全县划分为三个土地利用模式,即月河川道高效农业土地利用模式,秦岭中山、凤凰山森林旅游土地利用模式,低山丘陵水土保持土地利用模式。
(一)月河川道高效农业土地利用模式
该模式适应于汉阴县中部月河川道地区,包括凤凰山以北、秦岭以南的平梁镇、城关镇、涧池镇、蒲溪镇、永宁乡和双乳镇一部分,土地总面积27170.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9.90%。该区地势平坦、土层深厚、土壤肥沃、水源充足,是全县粮油主产区。应以发展高产、高效、优质的现代化农业为中心,建立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实现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丰收;积极进行农业的产业结构优化和生态环境建设,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主攻单产,增加粮食总产量;大力发展水稻、油菜、蚕桑等特色种植业,形成特色农产品种植相对集中在优势产区的格局,进一步推进月河川道区农业的发展。
(二)秦岭中山、凤凰山森林旅游土地利用模式
该模式适应于汉阴县北部地区和月河川道以南凤凰山区,包括铜钱乡、石条街乡、双河口镇全部,铁佛寺镇、观音河乡北部,以及平梁镇、城关镇、永宁乡、蒲溪镇、双乳镇和漩涡镇部分和县林场,海拔800米以上,土地总面积42164.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0.89%。该区以林业为主,是发展、建成生漆和用材林基地,是汉阴县的生态屏障,在维系森林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三)低山丘陵水土保持土地利用模式
该模式适应于汉阴县的中北部秦岭低山区以及西南部汉江南北低山区,包括酒店镇、龙垭镇、田禾乡、汉阳镇、漩涡镇、上七镇和双坪乡全部,平梁镇、观音河乡、铁佛寺镇、涧池镇、蒲溪镇、双乳镇的一部分,该区主要以蚕桑、林特产品、茶叶、油桐、木耳等生产及畜牧业发展为主,土地总面积67181.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9.21%。规划期间,对该区坡度25°以上的耕作区坚持“保、治、补”三管齐下的生态环境建设方式,以保护、恢复和扩大森林植被为中心,通过封山育林、荒山造林,合理选择和搭配树种林种,增大人工造林的力度,使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和经济效益达到最佳的结合。
二、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一)建立土地利用保护监管体系,遏制土地退化、提高用地质量
建立、完善有效的土地利用保护监管体系,可以增强土地征用和开发利用过程的规范性、科学性,监管土地市场行为,完善土地调控管理机制,保障土地利用的合理性,防止土地退化,提高用地质量。
(二)发展生态农业,集中控制污染,保护生活环境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引导乡(镇)企业向城镇集中,通过建立新型建材工业园区、富硒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区等,实行工业污染集中控制。同时,因地制宜建设小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实现土壤改良、污染减轻、生态改善。
(三)加强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
按照土地用途分区和管制规则,加大对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等土地利用限制区和禁止区的保护力度。加强资源开发区废弃地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生态环境建设和土地资源保护有机统一,协调发展。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以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和农业体系为重点,加快循环经济发展步伐,建立完善的推进机制和循环经济体系,建成月河科技工业园区和月河川道高效农业区。
(五)加强国土综合整治,有效治理水土流失
加强低山丘陵区、山区等水土流失严重区的国土综合整治,坚决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在用地审批和规划审查中,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和环境影响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
(六)加强环境教育,强化环境管理,控制环境污染
近些年,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日益恶化,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通过环境教育,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生态环境保护道德观念,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充分发挥公众参与作用,成为治理环境问题的一条根本途径。强化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制定和完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力推进环境监督管理。
第四节 土地整治
一、土地整治潜力
规划期间,全县可整治土地潜力为2493.2公顷,可增加耕地1016.9公顷,预计投资19037.5万元。
(一)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
全县待整理农村居民点用地潜力为507.2公顷,其中可增加耕地202.9公顷,增加耕地系数为40%,预计投资4442.3万元。
(二)农用地整理潜力
全县待整理农用地潜力为766.0公顷,其中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92.0公顷,增加耕地系数为12%,预计投资5895.6万元。
(三)土地开发潜力
全县可开发土地后备资源潜力为585.0公顷,其中可增加耕地468.0公顷,补充耕地系数为80%,预计投资2632.5万元。
(四)土地复垦潜力
汉阴县土地复垦潜力主要来源于自然灾毁耕地,其次为低效采矿用地及废弃采矿用地。全县可复垦土地后备资源潜力为635.0公顷,其中可增加耕地254.0公顷,补充耕地系数为40%,预计投资6067.1万元。
二、土地整治安排
根据调查和分析,结合汉阴县后备资源潜力及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全县安排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644.0公顷,其中土地开发补充耕地421.4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补充耕地101.8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120.8公顷。
三、土地整治重点工程
根据汉阴县耕地后备资源特点和土地开发整理指标,依据土地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相似性与差异性,全县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包括:
(一)月河川道区土地整治综合工程
区域范围涉及城关镇、涧池镇、平梁镇、蒲溪镇、双乳镇和永宁乡5镇1乡。该区以土地开发为主,土地开发潜力占本区总潜力的50.8%;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占本区总潜力的26.5%,独立工矿用地复垦占本区潜力的22.7%;该区土地整治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303.8公顷。工程主要任务:一是对农用地与农村居民点进行综合整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用地质量,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二是结合月河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等因素,适度开发宜农耕地后备资源;三是对废弃工矿及灾毁耕地进行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二)秦岭浅山区土地开发工程
区域范围涉及双河口镇、龙垭镇、酒店镇和观音河乡,土地整治类型主要为土地开发。区内土地整治可增加耕地143.8公顷。工程主要任务是结合水利建设和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适度开发荒草地、滩涂等宜农土地后备资源,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三)汉江沿岸及其北部浅山丘陵区土地开发工程
区域范围涉及汉阳镇和漩涡镇,土地整治类型主要为土地开发。区内土地整治可增加耕地104.1公顷。工程主要任务是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前提下,适度开发滩涂等宜农耕地后备资源。
四、土地整治项目
为落实上级下达土地整治任务,规划期间全县共安排土地整治重点项目50个,项目总规模610.2公顷,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495.8公顷,预计投资6570.56万元。其中:土地开发项目12个,项目规模164.5公顷,可增加耕地129.5公顷,预计投资728.45万元;土地整理项目3个,项目规模3.4公顷,可增加耕地3.4公顷,预计投资29.99万元;土地复垦项目3个,项目规模17.0公顷,可增加耕地16.4公顷,预计投资162.43万元;土地综合整治项目32个,项目规模425.3公顷,可增加耕地346.5公顷,预计投资5649.69公顷。
五、土地整治措施
(一)建立健全土地整治规章制度
土地整治项目的有效实施,必须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土地开发整治编制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法规政策,制定《土地开发管理实施管理办法》、《土地复垦管理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相关政策措施。结合汉阴县实际,建立健全行政耕地指标储备及收购置换办法等配套政策,依法保护土地整治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土地整治资金投入力度
加强国家及省、市、县各级政府对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的保障体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建设资金落到实处,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西部大开发诸多相关优惠政策,建立多种投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的投入。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利益分配机制,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更多资金投入土地整治。
(三)加强土地整治技术研究,提高土地整治管理水平
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土地整治的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开展土地整治领域的基础研究,完善土地整治标准体系。在土地整治规划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中,严格执行专业技术标准,加强土地整治实用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广泛学习先进技术和经验,加快培养专业人才,全面提高土地整治专业队伍整体素质。
第八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根据汉阴县土地资源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空间布局及土地利用调控措施的要求,按照有利于统筹城乡生产力布局和经济布局、有利于统筹城镇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实行分类指导区域土地利用、保持土地利用方向和调控措施相对一致性原则,将全县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等7个土地用途区。
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
到2020年,全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34762.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5.46%。该区主要布局在月河川道区、月河以北浅山丘陵区和汉江以北浅山丘陵区,以漩涡镇、平梁镇、城关镇、汉阳镇、涧池镇、观音河乡和铁佛寺镇布局较多,面积共计21723.6公顷,占基本农田保护区总面积的62.49%。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二)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
到2020年,全县划定一般农地区面积3769.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76%。该区主要分布在乡(镇)的中心村周边和城乡结合部,以城关镇、蒲溪镇、平梁镇、涧池镇、永宁乡、双乳镇和漩涡镇布局较多。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二)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第三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到2020年,全县划定城镇村建设用地区面积3608.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64%。主要沿月河和汉江周边乡(镇),316国道、阳安铁路、紫石公路、汉双公路、汉铜公路等主要交通干道附近布置,主要布局在城关镇、漩涡镇、涧池镇、平梁镇、蒲溪镇、双乳镇、汉阳镇和永宁乡。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与经批准的城镇、村庄和集镇规划相衔接;
(二)区内城镇村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三)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第四节 独立工矿用地区
到2020年,全县划定独立工矿用地区面积260.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19%。主要布局在涧池镇、城关镇和蒲溪镇,面积共计221.6公顷,占该区总面积的85.17%。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工业用地;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
(三)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四)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五)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第五节 风景旅游用地区
到2020年,全县划定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54.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4%。该区以凤凰欢乐谷、大木坝森林公园、两合崖景区、洞河风景旅游区为主,布局在涧池镇、城关镇、永宁乡、蒲溪镇和双乳镇。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三)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四)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五)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第六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到2020年,全县划定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3607.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64%。该区主要包括在月河水源保护地,汉江、富水河、牟梓河、清泥河、观音河、洞河水库等集中饮用水源地,凤凰山水源涵养地,漩涡镇及汉阳镇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重点布局在漩涡镇的茨沟村、石庙村、发扬村、凤凰村、三塘村和朝阳村,平梁镇的高粱铺村、西岭村和长坝村,汉阳镇的金红村、鲤鱼村和长岭村,城关镇的中心城区、太平村和大兴村。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三)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四)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第七节 林业用地区
到2020年,全县划定林业用地区面积88687.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4.97%。主要布局在秦岭中低山和汉江南北浅山丘陵区,以漩涡镇、汉阳镇、平梁镇、城关镇、观音河乡、双河口镇、铁佛寺镇和石条街乡布局较多。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二)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四)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汉阴县各乡(镇)土地用途分区情况见附表3。
第九章 乡(镇)主要用地调控
第一节 乡(镇)土地利用方向
一、中部地区7个乡(镇)
中部地区主要位于月河川道区,包括城关、涧池、蒲溪、平梁、双乳、永宁和田禾7个乡(镇),该区土地利用方向以工业为主导,主要包括富硒食品加工、新型建材、医药化工、缫丝轻纺等第二产业类型,同时也重点发展粮油、蚕桑、畜牧、烤烟等特色产业,是全县的高效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基地和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区域。
二、南山片区4个乡(镇)
南山片区包括漩涡、上七、汉阳和双坪4个乡(镇),该区以农业为主导,主要包括粮油、茶叶、蚕桑、畜牧养殖业、林果等第一产业类型。根据区域汉水文化、凤凰山旅游资源情况,适当发展主要包括生态旅游、商贸服务、劳务输出等第三产业类型。
三、北山片区7个乡(镇)
北山片区包括龙垭、酒店、双河口、铁佛寺、石条街、铜钱和观音河7个乡(镇),该区以农业为主,工业为辅,主要发展粮油、烤烟、蚕桑、畜牧养殖业、林果等第一产业类型,以建材资源、黄金采掘业为主的第二产业类型。根据区域旅游资源情况,适当发展以观音峡景区生态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类型。
第二节 主要用地调控指标方案
依据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定位,“以耕地保护为前提,以安排建设项目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确保全县建设用地增量和总规模不突破相关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均不得低于上级下达规划指标。规划期间,结合各乡(镇)社会经济发展及重点建设用地项目安置情况,综合确定各类用地。汉阴县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见附表6。
第十章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第一节 交通项目
按照“突出干线、统筹城乡、完善网络、坚持标准、效益优先”的原则,科学安排交通基础设施用地。规划期间,全县重点完成阳安铁路复线、G316平梁至涧池段公路、铁双公路、黄药公路、上双公路、汉漩公路、漩塔公路、擂鼓台旅游公路、观龙公路、沿江公路、沿河路、街区路共12项县乡级公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安排新增建设用地180.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29.0公顷。
第二节 水利项目
规划期间,在涧池镇境内重点建成洞河水库项目1项,项目位于县城以东8公里的涧池镇境内,坐落于栋梁村、洞河村、花果村和马鞍桥村,是安康市新增40万亩水田群体工程的骨干工程,水库总库容4561万立方米,估算工程总投资1.25亿元,规划于2011 - 2015年建成。该项目安排新增建设用地66.9公顷,其中占用耕地33.7公顷。在蒲溪镇境内建设水工建筑项目1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2.5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2公顷。
第三节 电力项目
规划期间,全县新建电力项目共3项,包括汉阴330KV变电站、蒲溪110KV变电站和涧池110KV变电站,共安排新增用地6.9公顷,其中占用耕地3.4公顷。
第四节 旅游项目
规划期间,全县新建或续建的重点旅游项目共5项,分别为凤凰欢乐谷景区服务及基础服务设施、大木坝景区、两合崖景区服务及基础服务设施、龙寨沟景区服务及基础服务设施、凤江万亩明清梯田旅游设施项目,安排新增建设用地15.1公顷,其中占用耕地9.8公顷。
第五节 矿产项目
规划期间,全县共安排1个采矿用地项目,即:黄龙金矿尾矿库,主要布局在龙垭镇的黄土岗村,新增建设用地2.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0.2公顷,规划于2011 - 2012年建成。
第六节 其他项目
规划期间,全县其他项目共12项,包括雨润肉产品生产加工项目、中昌管业项目、钢化玻璃厂生产项目、秦凤太阳能热水器生产项目、精品纸箱包装项目、扬光电动车生产项目、闽阳新型石材项目、富世环保材料包装厂、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物流园项目、石材园区和汉阴县陵园,共安排新增用地规模47.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44.6公顷。
汉阴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见附表5。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一、落实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
建立和完善汉阴县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的考核体系,将实际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的面积和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作为耕地保护责任和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严格落实责任制,汉阴县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把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和干部实绩考核的主要因素,完善相关评价和考核办法。
二、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县域各行业各部门规划要与汉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必须坚持严格保护耕地和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凡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
第二节 规划实施行政手段
一、利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强化土地预审管理,进一步提升预审的控制作用和法律效应,把土地预审作为用地审批的重要环节,从源头抓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
按照“总量控制,保障重点,统筹兼顾,依法用地”的原则,按年度编制实施汉阴县新增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提高用地指标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实现新增建设用地项目计划的控制、协调、服务相结合的综合性管理作用。
三、强化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管理
农用地转用必须符合汉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用地转用必须落实上级下达相应指标,并依法补充耕地。汉阴县国土管理部门应建立补充耕地储备库,实现“先补后占”。土地征收必须依法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必须实施征地补偿、“区片综合价”,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征收基本农田的,必须按法定最高标准进行补偿。
四、建立汉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动态管理制度
加强汉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范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弹性,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土地利用的全程督控体系,试行每年一次规划执行情况和实施绩效的评估。在规划绩效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县域社会经济环境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建设用地发展的规模边界和发展方向,使规划具有期限滚动后延的时序性。
第三节 规划实施经济手段
一、加强耕地保护的财政支持力度
建立和完善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财政补贴机制,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相挂钩,充分调动基层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二、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抓好土地使用税费的征收管理
全面推进土地的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土地的有偿、有期限、有流动的使用制度,建立节约用地、优化用地结构的自我约束机制,培育完善地产市场、保护耕地、集约利用土地,不断提高土地资源的综合效益。用经济手段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调整土地利用方向,逐步将城镇建设用地、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纳入有偿使用轨道,引进市场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节约、有效利用。
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主要涉及规划监测理论和方法、研究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实施效果评价、技术队伍建设等方面,这些既对规划实施产生影响,又对规划的长远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
一、构建规划实施监测体系
认真做好汉阴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统计和变更调查,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结合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构建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实施监测体系。
二、提高土地规划信息服务水平
建立汉阴县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数据库,加快土地规划实施各环节的统一信息平台建设,强化规划实施监管,确保规划目标落实。
三、提高规划实施科技水平和人员素质
加强土地规划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研究,促进规划管理科学发展;强化土地规划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习,切实提高土地规划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
第五节 扩大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
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是保证汉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重要手段,是保障规划可操作性的重要措施。
一、改进规划工作方式
汉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科学系统地安排各项工作,切实提高规划决策水平。建立完善规划修编的专家咨询制度和部门协调机制,成立有广泛代表性的规划专家委员会,加强规划的协调、咨询和论证等工作,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二、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
汉阴县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要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规划修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尤其是在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方面应当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三、加强规划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汉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增强对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资源重要性的认识,把遵守土地利用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第十二章 附 则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件和规划说明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
本规划自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汉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 - 2010年)》同时废止。从批准之日起,在汉阴县境内从事的一切土地利用活动必须符合本规划。
附 表
汉阴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表1
年份 指标名称 |
规划基期年2005年 |
规划近期目标年2010年 |
规划目标年2020年 |
指标属性 |
|
一、总量指标(单位:公顷) |
|||||
1.耕地保有量 |
33365.5 |
33365.5 |
32200.0 |
约束性 |
|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30147.2 |
30827.0 |
30827.0 |
约束性 |
|
3.园地规模 |
910.2 |
910.2 |
1333.0 |
预期性 |
|
4.林地规模 |
90123.9 |
90123.9 |
86407.0 |
预期性 |
|
5.牧草地规模 |
|
|
4187.0 |
预期性 |
|
6.建设用地总规模 |
4151.6 |
4151.6 |
4588.0 |
预期性 |
|
7.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3395.2 |
3395.2 |
3787.0 |
约束性 |
|
8.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566.0 |
566.0 |
927.0 |
预期性 |
|
二、增量指标(单位:公顷) |
|||||
1.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 |
- |
518.0 |
预期性 |
|
2.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 |
- |
453.0 |
预期性 |
|
3.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 |
- |
333.0 |
约束性 |
|
4.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 |
- |
- |
333.0 |
约束性 |
|
5.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 |
- |
- |
375.0 |
预期性 |
|
三、效率指标(单位:平方米/人) |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
- |
- |
80 |
约束性 |
汉阴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表2 单位:公顷、%
地类 |
2005年(基期年) |
2010年(近期目标年) |
2020年(规划目标年) |
2006-2020年面积增(+)减(-) |
|||||||||
面积 |
占总面积比例 |
占一级类比例 |
占二级类比例 |
面积 |
占总面积比例 |
占一级类比例 |
占二级类比例 |
面积 |
占总面积比例 |
占一级类比例 |
占二级 类比例 |
||
全县土地总面积 |
136516.2 |
100.00 |
|
|
136516.2 |
100.00 |
|
|
136516.2 |
100.00 |
|
|
0.0 |
一、农用地 |
128480.6 |
94.11 |
100.00 |
|
128480.6 |
94.11 |
100.00 |
|
128302.0 |
93.98 |
100.00 |
|
-178.6 |
1.耕地 |
33365.5 |
|
25.97 |
|
33365.5 |
|
25.97 |
|
33262.9 |
|
25.92 |
|
-102.6 |
2.园地 |
910.2 |
|
0.71 |
|
910.2 |
|
0.71 |
|
894.0 |
|
0.70 |
|
-16.2 |
3.林地 |
90123.9 |
|
70.14 |
|
90123.9 |
|
70.14 |
|
90045.5 |
|
70.18 |
|
-78.4 |
4.其他农用地 |
4081.0 |
|
3.18 |
|
4081.0 |
|
3.18 |
|
4099.6 |
|
3.20 |
|
18.6 |
二、建设用地 |
4151.6 |
3.04 |
100.00 |
|
4151.6 |
3.04 |
100.00 |
|
4888.0 |
3.58 |
100.00 |
|
736.4 |
1.城乡建设用地 |
3395.2 |
|
81.78 |
100.00 |
3395.2 |
|
81.78 |
100.00 |
3859.0 |
|
78.95 |
100.00 |
463.8 |
(1)城镇用地 |
394.0 |
|
|
11.60 |
394.0 |
|
|
11.60 |
669.5 |
|
|
17.35 |
275.5 |
(2)农村居民点用地 |
2829.2 |
|
|
83.33 |
2829.2 |
|
|
83.33 |
2931.6 |
|
|
75.97 |
102.4 |
(3)采矿用地 |
24.1 |
|
|
0.71 |
24.1 |
|
|
0.71 |
2.6 |
|
|
0.07 |
-21.5 |
(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
147.9 |
|
|
4.36 |
147.9 |
|
|
4.36 |
255.3 |
|
|
6.61 |
107.4 |
2.交通水利用地 |
734.9 |
|
17.70 |
100.00 |
734.9 |
|
17.70 |
100.00 |
953.8 |
|
19.51 |
100.00 |
218.9 |
(1)铁路用地 |
65.9 |
|
|
8.97 |
65.9 |
|
|
8.97 |
139.8 |
|
|
14.66 |
73.9 |
(2)公路用地 |
435.4 |
|
|
59.24 |
435.4 |
|
|
59.24 |
505.2 |
|
|
52.97 |
69.8 |
(3)水库水面 |
202.0 |
|
|
27.49 |
202.0 |
|
|
27.49 |
268.8 |
|
|
28.18 |
66.8 |
(4)水工建筑用地 |
31.6 |
|
|
4.30 |
31.6 |
|
|
4.30 |
40.0 |
|
|
4.19 |
8.4 |
3.其他建设用地 |
21.5 |
|
0.52 |
100.00 |
21.5 |
|
0.52 |
100.00 |
75.2 |
|
1.54 |
100.00 |
53.7 |
(1)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
0.0 |
|
|
0.00 |
0.0 |
|
|
0.00 |
53.0 |
|
|
70.48 |
53.0 |
(2)特殊用地 |
21.5 |
|
|
100.00 |
21.5 |
|
|
100.00 |
22.2 |
|
|
29.52 |
0.7 |
三、其他土地 |
3884.0 |
2.85 |
100.00 |
|
3884.0 |
2.85 |
100.00 |
|
3326.2 |
2.44 |
100.00 |
|
-557.8 |
1.水域 |
1897.7 |
|
48.86 |
|
1897.7 |
|
48.86 |
|
1879.2 |
|
56.50 |
|
-18.5 |
2.自然保留地 |
1986.3 |
|
51.14 |
|
1986.3 |
|
51.14 |
|
1447.0 |
|
43.50 |
|
-539.3 |
汉阴县各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表3 单位:公顷
用途分区 乡(镇)名称 |
乡(镇)代码 |
行政面积 |
基本农田保护区 |
一般农地区 |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
独立工矿用地区 |
风景旅游用地区 |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
林业用地区 |
其他用地区 |
|
汉阴县 |
610921 |
136516.2 |
34762.9 |
3769.6 |
3608.4 |
260.2 |
54.1 |
3607.3 |
88687.2 |
1766.5 |
|
城关镇 |
610921100 |
13333.4 |
2815.1 |
1184.6 |
1046.6 |
90.5 |
13.8 |
293.0 |
7617.0 |
272.8 |
|
涧池镇 |
610921101 |
6717.4 |
2345.7 |
361.4 |
365.5 |
99.3 |
34.8 |
184.5 |
3250.7 |
75.5 |
|
蒲溪镇 |
610921102 |
5319.6 |
1551.5 |
424.0 |
271.2 |
31.8 |
1.4 |
89.3 |
2844.5 |
105.9 |
|
平梁镇 |
610921103 |
14355.7 |
4336.3 |
408.0 |
337.5 |
20.5 |
|
877.0 |
8204.3 |
172.1 |
|
双乳镇 |
610921104 |
3791.1 |
1431.1 |
229.6 |
176.8 |
10.0 |
0.5 |
63.1 |
1832.2 |
47.8 |
|
铁佛寺镇 |
610921105 |
7741.8 |
2021.0 |
106.1 |
112.0 |
|
|
68.9 |
5393.1 |
40.7 |
|
龙垭镇 |
610921106 |
6243.2 |
1786.2 |
141.3 |
103.9 |
5.0 |
|
56.2 |
4094.1 |
56.5 |
|
漩涡镇 |
610921107 |
18728.4 |
5183.1 |
177.6 |
379.6 |
1.5 |
|
1151.0 |
11644.0 |
191.6 |
|
汉阳镇 |
610921108 |
11970.7 |
2782.4 |
102.9 |
172.4 |
1.0 |
|
483.2 |
8345.7 |
83.1 |
|
酒店镇 |
610921109 |
6037.2 |
1861.7 |
59.6 |
75.2 |
|
|
17.6 |
3995.8 |
27.3 |
|
双河口镇 |
610921110 |
7925.1 |
1339.7 |
98.9 |
53.7 |
|
|
12.7 |
6125.1 |
295.0 |
|
上七镇 |
610921111 |
3769.0 |
922.7 |
21.8 |
45.9 |
|
|
22.5 |
2720.2 |
35.9 |
|
永宁乡 |
610921200 |
6047.0 |
1099.6 |
236.9 |
167.1 |
0.6 |
3.6 |
58.4 |
4421.4 |
59.4 |
|
观音河乡 |
610921201 |
8880.2 |
2240.0 |
89.1 |
120.8 |
|
|
130.1 |
6187.6 |
112.6 |
|
石条街乡 |
610921202 |
5951.5 |
732.7 |
24.0 |
29.7 |
|
|
11.4 |
5100.4 |
53.3 |
|
铜钱乡 |
610921203 |
2685.0 |
457.9 |
11.3 |
14.3 |
|
|
|
2197.8 |
3.7 |
|
田禾乡 |
610921204 |
2652.3 |
910.7 |
36.3 |
53.7 |
|
|
|
1639.1 |
12.5 |
|
双坪乡 |
610921205 |
4367.6 |
945.5 |
56.2 |
82.5 |
|
|
88.4 |
3074.2 |
120.8 |
汉阴县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
表4 单位:公顷
基期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净增(+)减(-) |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 |
||||||
增加合计 |
土地整理 |
土地复垦 |
土地开发 |
减少合计 |
建设占用 |
其他 |
||||
规划近期 |
33365.5 |
|
|
|
|
|
|
|
|
33365.5 |
规划期 |
33365.5 |
644.0 |
101.8 |
120.8 |
421.4 |
746.6 |
746.6 |
0.0 |
5570.9 |
33262.9 |
年均增减 |
- |
42.9 |
6.8 |
8.1 |
28.1 |
49.8 |
49.8 |
0.0 |
371.4 |
-- |
汉阴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表5 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 性质 |
建设 年限 |
项目用地 |
涉及乡(镇) |
备注 |
||
总规模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
其中占耕地 |
||||||
1、交通 |
阳安铁路复线 |
扩建 |
2011-2020 |
77.9 |
66.5 |
53.6 |
城关镇、蒲溪镇、平梁镇、双乳镇、永宁乡 |
国家级重点建设项目 |
G316平梁至涧池段公路 |
新建 |
2012-2015 |
41.7 |
31.6 |
29.1 |
城关镇、涧池镇、平梁镇、永宁乡 |
市级重点建设项目 |
|
铁双公路 |
扩建 |
2011-2013 |
9.8 |
9.2 |
3.8 |
铁佛寺镇、双河口镇、龙垭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
黄药公路 |
扩建 |
2011-2014 |
12.6 |
12.3 |
6.3 |
观音河乡、龙垭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
上双公路 |
扩建 |
2011-2015 |
14.9 |
14.1 |
6.0 |
上七镇、双坪乡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
汉漩公路 |
改建 |
2013-2015 |
5.6 |
5.1 |
4.7 |
城关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
漩塔公路 |
扩建 |
2011-2016 |
3.6 |
3.5 |
0.9 |
漩涡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
擂鼓台旅游公路 |
扩建 |
2011-2017 |
1.8 |
1.8 |
0.0 |
城关镇、漩涡镇、永宁乡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
观龙公路 |
扩建 |
2011-2018 |
10.3 |
9.9 |
6.0 |
观音河乡、龙垭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
沿江公路 |
扩建 |
2011-2019 |
13.4 |
12.0 |
7.0 |
汉阳镇、漩涡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
沿河路 |
新建 |
2011-2020 |
3.8 |
3.8 |
1.4 |
蒲溪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
街区路 |
新建 |
2011-2020 |
12.0 |
10.9 |
10.2 |
城关镇、涧池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
2、水利 |
洞河水库工程 |
新建 |
2011-2015 |
68.3 |
66.9 |
33.7 |
涧池镇 |
省级重点建设项目 |
水工建筑物 |
新建 |
2011-2020 |
2.8 |
2.5 |
1.2 |
蒲溪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
3、电力 |
汉阴330KV变电站 |
新建 |
2011-2013 |
5.6 |
5.6 |
2.5 |
涧池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涧池110KV变电站 |
新建 |
2012-2013 |
0.7 |
0.6 |
0.5 |
涧池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
蒲溪110KV变电站 |
新建 |
2013-2015 |
0.7 |
0.7 |
0.4 |
蒲溪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汉阴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续表5 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 性质 |
建设 年限 |
项目用地 |
涉及乡(镇) |
备注 |
||
总规模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
其中占耕地 |
||||||
4、旅游 |
凤凰欢乐谷景区服务及基础服务设施 |
新建 |
2013-2016 |
5.9 |
5.7 |
4.6 |
城关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大木坝景区 |
新建 |
2012-2015 |
4.3 |
3.9 |
1.9 |
城关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
两合崖景区服务及基础服务设施 |
扩建 |
2011-2012 |
1.4 |
1.4 |
0.0 |
蒲溪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
龙寨沟景区服务及基础服务设施 |
新建 |
2011-2013 |
3.6 |
3.6 |
2.9 |
永宁乡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
凤江万亩明清梯田旅游设施项目 |
新建 |
2012-2013 |
0.6 |
0.5 |
0.4 |
漩涡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
5、矿产 |
黄龙金矿尾矿库 |
新建 |
2011-2012 |
2.0 |
2.0 |
0.2 |
龙垭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6、其他 |
雨润肉产品生产加工项目 |
新建 |
2011-2020 |
2.8 |
2.8 |
2.7 |
双乳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中昌管业项目 |
新建 |
2014-2015 |
0.2 |
0.2 |
0.2 |
涧池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
钢化玻璃厂生产项目 |
新建 |
2013-2014 |
0.4 |
0.4 |
0.4 |
涧池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
秦凤太阳能热水器生产项目 |
新建 |
2013-2014 |
0.1 |
0.1 |
0.1 |
涧池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
精品纸箱包装项目 |
新建 |
2012-2013 |
0.5 |
0.5 |
0.5 |
涧池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
扬光电动车生产项目 |
新建 |
2013-2015 |
0.3 |
0.3 |
0.3 |
涧池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
闽阳新型石材项目 |
新建 |
2013-2014 |
0.6 |
0.6 |
0.6 |
涧池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
富世环保材料包装厂 |
新建 |
2013-2014 |
0.5 |
0.3 |
0.3 |
涧池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
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 |
新建 |
2013-2014 |
1.0 |
1.0 |
0.7 |
城关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
物流园项目 |
新建 |
2013-2017 |
24.4 |
23.5 |
21.7 |
城关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
石材园区 |
新建 |
2013-2020 |
18.3 |
17.2 |
16.4 |
城关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
汉阴县陵园 |
扩建 |
2011-2020 |
0.8 |
0.8 |
0.7 |
城关镇 |
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
|
合计 |
|
|
353.2 |
321.8 |
221.9 |
|
|
汉阴县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表
表6 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耕地保有量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
汉阴县 |
30962.8 |
33262.9 |
4888.0 |
3859.0 |
738.4 |
627.9 |
644.0 |
城关镇 |
2551.2 |
3393.9 |
1381.9 |
1116.1 |
355.0 |
327.8 |
130.8 |
涧池镇 |
2118.2 |
2297.6 |
595.6 |
463.0 |
169.5 |
152.9 |
25.0 |
蒲溪镇 |
1396.6 |
1555.9 |
381.1 |
302.2 |
62.7 |
48.9 |
28.2 |
平梁镇 |
3881.1 |
4146.6 |
492.3 |
358.6 |
21.3 |
18.4 |
88.6 |
双乳镇 |
1278.4 |
1355.7 |
245.2 |
185.3 |
16.5 |
14.4 |
15.0 |
铁佛寺镇 |
1804.1 |
1875.8 |
127.7 |
113.3 |
8.8 |
6.4 |
31.1 |
龙垭镇 |
1613.6 |
1701.8 |
144.7 |
112.6 |
23.0 |
10.6 |
30.0 |
漩涡镇 |
4556.7 |
4698.9 |
424.8 |
382.0 |
24.2 |
15.0 |
80.3 |
汉阳镇 |
2460.8 |
2541.7 |
202.0 |
180.9 |
13.0 |
4.8 |
23.8 |
酒店镇 |
1641.5 |
1680.1 |
82.4 |
75.3 |
1.7 |
1.0 |
17.0 |
双河口镇 |
1171.3 |
1250.8 |
57.7 |
54.3 |
7.0 |
5.1 |
62.7 |
上七镇 |
819.5 |
837.3 |
51.2 |
46.0 |
5.8 |
2.6 |
7.0 |
永宁乡 |
1015.2 |
1132.6 |
237.1 |
166.3 |
4.1 |
3.0 |
16.2 |
观音河乡 |
1977.5 |
2027.6 |
255.9 |
121.2 |
12.2 |
9.1 |
34.1 |
石条街乡 |
633.6 |
649.3 |
40.4 |
30.4 |
1.5 |
1.3 |
14.8 |
铜钱乡 |
396.4 |
403.4 |
21.4 |
14.7 |
|
|
4.3 |
田禾乡 |
802.4 |
826.1 |
54.6 |
54.6 |
|
|
14.8 |
双坪乡 |
844.7 |
887.8 |
92.0 |
82.2 |
12.1 |
6.6 |
20.3 |
汉阴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表7 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
基期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调入基本农田 |
调出基本农田 |
||
面积 |
比例(%) |
面积 |
比例(%) |
|||
汉阴县 |
30147.2 |
30962.8 |
1594.2 |
5.29 |
778.4 |
2.58 |
城关镇 |
2391.3 |
2551.2 |
340.6 |
14.24 |
180.7 |
7.56 |
涧池镇 |
1963.7 |
2118.2 |
217.6 |
11.08 |
63.1 |
3.21 |
蒲溪镇 |
1322.5 |
1396.6 |
181.7 |
13.74 |
107.6 |
8.14 |
平梁镇 |
3753.8 |
3881.1 |
190.0 |
5.06 |
62.6 |
1.67 |
双乳镇 |
1222.5 |
1278.4 |
70.9 |
5.80 |
15.0 |
1.23 |
铁佛寺镇 |
1767.7 |
1804.1 |
48.2 |
2.73 |
11.7 |
0.66 |
龙垭镇 |
1556.0 |
1613.6 |
88.0 |
5.66 |
30.4 |
1.95 |
漩涡镇 |
4521.2 |
4556.7 |
147.4 |
3.26 |
111.9 |
2.48 |
汉阳镇 |
2485.8 |
2460.8 |
48.2 |
1.94 |
73.1 |
2.94 |
酒店镇 |
1629.8 |
1641.5 |
18.8 |
1.15 |
7.1 |
0.44 |
双河口镇 |
1162.6 |
1171.3 |
16.5 |
1.42 |
7.8 |
0.67 |
上七镇 |
806.7 |
819.5 |
17.8 |
2.21 |
5.0 |
0.62 |
永宁乡 |
957.6 |
1015.2 |
115.5 |
12.06 |
57.9 |
6.05 |
观音河乡 |
1959.8 |
1977.5 |
33.8 |
1.72 |
16.1 |
0.82 |
石条街乡 |
619.2 |
633.6 |
17.1 |
2.76 |
2.8 |
0.45 |
铜钱乡 |
391.1 |
396.4 |
6.1 |
1.56 |
0.8 |
0.20 |
田禾乡 |
800.8 |
802.4 |
7.3 |
0.91 |
5.7 |
0.71 |
双坪乡 |
835.1 |
844.7 |
28.7 |
3.44 |
19.1 |
2.29 |
允许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安排的建设项目清单
表8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交通运输项目 |
铁双公路、黄药公路、上双公路、漩塔公路、观龙公路、沿江公路等交通运输项目。 |
电力通讯项目 |
变电站、通讯等基础设施项目。 |
工业园区项目 |
新型建材工业园区、富硒农副产品加工产业聚集区等。 |
文物保护及旅游配套设施项目 |
凤凰欢乐谷、大木坝景区、两合崖景区、龙寨沟景区等旅游开发建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