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县城绿地规划系统规划主要内容摘录
索引号 | AB-xzfgzbmzfbgs--cxjs-2012-0113 | 公开目录: | 水、电、气服务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相关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建字〔2008〕50号 | 成文日期: | 2012年09月1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2-09-12 22:33 |
第一章 总则
第3条 规划指导思想
依据县城发展布局和自然景观特色,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景观生态学为指导,以水系和路网为基本骨架,构筑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游憩方便、文化内涵丰富的绿地系统,以彰显县城景观特色,提升县城旅游形象,促进全面和谐发展,构筑舒适、健康的宜居之城。
第5条 规划年限
近期:2007-2010年
远期:2011-2015年
第6条 规划范围、规模
用地规模:本次规划区范围与汉阴县城区总体规划规划区范围一致,规划区东起花栗扒桥与二级路交汇处至县火车站大门口,南到铁路线以北,沿窖沟桥自然坡脚下至中坝村,北到北坡卧龙岗山顶至县化工厂大门口南侧拐至汉白路,西至汉白路与二级路交汇处垂直至中坝村南部的自然坡脚下。城市规划建设用地433.77公顷。
第二章 规划目标和指标
以“园林城市”的高标准进行规划建设,近期增加、调整、丰富部分绿地布局建设;远期使汉阴县城建成生态健全、环境优美、文化深厚、特色鲜明的绿地系统,实现“雄秦秀楚蕴文彩,青山碧水花园城”的规划构想。
各类绿地尽可能达到均匀分布,接近居民,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结合绿地建设对县城景观风貌进行整治,贯通山水视线,发掘人文魅力,构筑山水融城、文化融城的景观格局。
第三章 县域绿地系统规划
为统筹解决汉阴县规划区内绿化建设、环境保护与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其区域生态系统形成以中心城区为核心,覆盖整个市域,城乡一体化的绿地系统,其规划内容涵盖了水系绿地、农业绿地、林业绿地、风景区绿地、城镇乡村绿地以及道路交通绿地。以上各部分共同构成了汉阴县域生态圈茂盛,系统稳定的生态保育格局。
依托自然、资源环境,以县城绿地为主体,城郊绿地为依托,县域绿地为背景,结合区域绿色交通和绿色河流网络为骨架,规划形成“一城三核、三带七廊、十四区”的县域绿化布局结构。其中“一城”指汉阴县城绿地;“三核”指汉阴城郊分布的主要风景区,包括观音峡景区、大木坝森林公园以及两合崖景区——龙寨沟景区;“三带”指观音河、汉江、月河径流三大沿河水土生态保持绿带;“七廊”是指县域内阳安铁路、316国道以及铜钱乡——漩涡镇公路等其他主要县级公路道路沿线带状绿地所组成的重要生态绿色廊道;“十四区”即城关镇、双河口镇、酒店镇、铁佛寺镇、观音河镇、平梁镇、龙垭镇、涧池镇、蒲溪镇、双乳镇、汉阳镇、旋涡镇、双坪镇、上七镇这十七个城镇乡村的绿地。
水系绿地:要通过环保部门的宏观监控,促使工业企业形成严格的污水处理设施,使其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得到集中处理。提高水体的生态自净能力,加强宣传,严格执法。另外要绿化河流沿岸,保护生态,将市域内主要河湖沿岸辟为绿化地带,涵养水土,保护生态。对县域范围内的湿地要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实施退耕(牧)还湿(滩、草)等植被恢复工程、水资源保护工程以及生态旅游、生态种植等富民工程,使湿地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以及湿地独特的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农业绿地:产品农业要向商品农业过渡,实施多领域开发,发展生态农业,并要搞好农业地区的“四旁”绿化。维持县域生态平衡对绿地量的需求。
林业绿地:县域林地的发展应以生态保护、美化环境、为旅游业发展服务为出发点,逐步建成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多功能、多效益、多林种的人工植被群落及做好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工作。
风景区绿地:风景区绿地对于县域范围内的生态平衡、物种多样性保护以及满足居民的游憩休闲需求具有重要意义。规划中对其不同特色应予以重视,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有效的开发利用,同时要做好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工作。
城镇乡村绿地: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城镇乡村绿地建设。其中城镇园林绿地应以综合性小型公园为主,加强道路绿化,搞好居住区内集中的小块绿地和分散住宅的庭院绿化。
道路交通绿地:兼顾生态保护和美化景观功能,并尽可能做到布局合理、节约用地、养护方便。铁路两侧应设30米宽以上的防护绿地;国道郊野路段应在道路两侧留出15-50米宽的绿化用地,种植树木,形成林带;省道郊野路段两侧设10-30米宽的绿化带;县道郊野路段两侧设5-20米宽的绿化带;乡道和村道应保证两侧1-2排遮荫乔木, 局部可加大防护绿地宽度。
第四章 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
依据《汉阴县城区总体规划》及现状布局特点、地形地貌等因素, 确定本次汉阴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的结构为“一环两山、一带七廊多点”。一环(由北城街、汉白路和凤凰大道两侧的带状公园以及道路绿化所围合成的绿环)、两山(由龙岗山和凤凰山所构成的县城南北山地公园)、一带(月河滨水绿带)、七廊(县城主要道路及古城墙遗址保护区交织形成的绿色廊道) 、多点(内均匀分布的点、块状绿地), 过“一环、一带、七廊”将县城的“两山”以及均匀分布于县城之中的“多点”有机组织起来,使南北两侧的山体绿色背景与县城绿地相互渗透、构筑生态系统通达、景观视线丰富、内外环境和谐的山水城镇可持续发展模式。
第五章 县城绿地分类规划
本次规划对汉阴县县城公园绿地进行了以下几类划分:全市性综合公园(G111)、区域性综合公园(G112)、小区游园(G122)、儿童公园(G131)、风景名胜公园(G135)、带状公园(G14)、街旁绿地(G15)公园绿地本次规划有:龙岗公园,城南公园,站前小区游园,东关街小区游园,东城街小区游园,富强南街小区游园,和平街小区游园,马道巷小区游园,新街小区游园,民主街小区游园,长乐路小区游园,向阳街小区游园,汉太路小区游园,儿童公园,古城遗址公园,月河带状公园,于家河带状公园,卞家河带状公园,向阳街带状公园,永安街带状公园,汉白路带状公园,凤凰大道带状公园,南渠路带状公园,火车站路带状公园,汉白路街旁绿地,汉太路街旁绿地,西大桥街旁绿地,长乐路街旁绿地,凤凰广场,政府北街旁绿地,东大桥街旁绿地,北城街东入口广场,下月河桥街旁绿地共33处。
本次规划的汉阴苗圃在现状基础上予以扩建,规划总面积为9.4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17%。苗圃除进一步提高苗木产量,丰富植被种类,为县城绿化建设提供苗木之外,还应逐步发展成为园林生产科研基地。
本次规划的防护绿地主要是在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相接处,变电站、水厂、污水厂等市政设施四周,以及县城铁路、公路两侧沿线进行布置。主要是出于卫生、隔离、安全的要求,起到防尘、降噪、吸收废气及减灾作用。规划面积为9.37公顷。
附属绿地是各类城市建设用地中的绿地,要求新建或重建的居住区用地绿地率不得低于30%,10公顷以上的居住区必须安排面积不小于0.5公顷的居住区小游园,15公顷以上的居住区必须安排面积不小于0.75公顷的小游园,县城园林式居住区占60%以上,对于改造的居住区规划绿地率不得低于25%。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已建的以上各类用地之附属绿地要求绿地率不低于20%,达不到30%的要考虑垂直绿化或立体绿化。
道路绿地规划指标:
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
红线宽度大于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
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
第六章 树种规划
第七章 绿地系统景观控制规划
第八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建设规划
第九章 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第十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的措施及建议
第十二章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