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民政局201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AB-xzfgzbmzfbgs--czgk-2012-0169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各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2年12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2-12-10 10:47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县级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发(2012)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12部门预算情况公示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汉阴县民政局是主管全县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县政府组成部门,加挂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草拟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革命烈士审核、褒扬及伤残等级审核报批和全县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全县生产救灾工作;负责建立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救济和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服务、社区建设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对县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拟定全县行政区域规划管理、审定等工作;负责全县民族宗教事务工作。
    二、201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及目标
    2012年,要在创新社会管理上有新进展,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上有新突破,有效发挥好民生保障兜底、社会管理基础、公共服务引领三大作用。 
    一是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各类救助工作程序、严格工作要求,强化动态规范管理,严格低保审批程序,加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全面推行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农村五保 “一站式”医疗结算服务,落实好优抚政策,促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对敬老院的管理,落实好散养五保户管护照料责任,做好各镇敬老院改扩建工作。做好县城及各镇辖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做好孤儿认定工作,及时上报孤儿统计信息,按季度发放孤儿生活养育费,全面开展“接送流浪儿童回家”行动。
    二是全力做好社会事务工作。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力度,加强社团登记和管理,推进殡葬改革,重点抓好殡仪馆规范运行。做好新一轮撤乡并镇后乡镇勘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陕西卷编纂工作及婚姻登记、收养、地名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三是深入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各镇、村制定救灾防、抢、撤预案,结合实际,开展救灾演练活动。加强各类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督查、检查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四是统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依法规范宗教事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民政局内设行政股(办)室4个(即:行政股、社会救灾救济股、综合业务股,五保户管理股),下设事业单位4个,(即:城乡低保办、汉阴县中心敬老院(含救助站、汉阴县福利院,三块牌子一套人马)、汉阴县陵园管理所(差补事业单位)、老龄委员会办公室(属民政局代管,经费已独立预算)。
汉阴县民政局现有在职人员34名,其中:局机关在职人员21人,退休人员19人,遗属2人,精简退职人员1,伤残人员41人。县救助站(县福利院)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8人,院民(城市三无人员)13人。县陵园管理所在职人员3人。
    县救助站(县福利院)、县陵园管理所不是独立预算二级单位,经费和固定资产都登记在民政局内,截止2011年12月31日民政局固定资产2832906.9元。
    四、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2012年部门预算人员和公用支出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和定员定额标准计算。预算拨款总收入3297815,基本支出2585035元,项目支出175560元。项目支出中福利院院民、救助人员在院(站)生活费85560元,离站交通费、生活费50000元按上年实际支出测算,结(离)婚证件工本费30000元,殡葬规范管理工作经费10000元。
    五、汉阴县民政局2012年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年部门收入合计3297815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223815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4000元。本年部门基本支出312225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0717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61585元;日常公用经费53500元。项目支出175560元,其中福利院院民13人和救助人员在院(站)生活费85560元,救助人员离站生活费和交通费50000元,结(离)婚证件工本费30000元,殡葬规范管理工作经费10000元。
    局机关2012年预算拨款收入2308175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278175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0000。本年支出2308175元,其中基本支出2268175元,项目支出40000元。基本支出其中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99180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遗属、精简退职人员)816543元,伤残人员伤残保健金支出417332元;日常公用经费42500元。项目支出中结(离)婚证件工本费30000元,殡葬规范管理工作经费10000元。
    县救助站(县福利院)2012年财政预算拨收入款869782元,基本支出734192元,项目支出135560元。基本支出其中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854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人员工资)32771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000元。项目支出135560元,福利院院民13人和救助人员在院(站)生活费85560元,救助人员离站生活费和交通费50000元。
    县陵园管理所财政拨款75888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4000元,基本支出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19888元。县陵园所属局机关内设股室,日常公用支出和局机关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