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经济贸易局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AB-xzfgzbmzfbgs--czgk-2015-0553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各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8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5-08-17 16:50

        汉阴县经济贸易局是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0〕60号),设立汉阴县经济贸易局(汉阴县中小企业促进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经济贸易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经济贸易发展规划、年度发展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2、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商贸经济运行态势,编制组织实施工商经济运行调控目标,解决运行中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全县工业行业规划。研究提出工业化规划和目标;提出全县工业布局、产业(行业)发展、结构调整以及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的方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的拟订。
        4、贯彻实施产业政策,制订组织实施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负责提出全县工业、信息化、商贸流通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工业发展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组织指导全县工业商贸企业的改革、改组;参与指导企业的管理、融资、法律维权、人员培训等工作。
        5、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境产业发展,拟订工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6、贯彻落实有关发展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信息化、电子商务推广应用。
        7、培育完善城乡市场体系,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发展进出口贸易经济。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的责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推广散装水泥和预拌砂浆,依法征收管理散装水泥保证金;负责有色冶金、室内装饰等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局内设机构4个:行政股、经济运行股、企业发展股、商贸流通股;局属事业单位1个:汉阴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汉阴县经济贸易局(中小企业促进局)编制数17人,其中:局行政编制11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人。现在职人员23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事业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
        主要承担对口的省、市部门有4个:工信局、商务局、中小企业局、城镇集体工业联社相应的业务工作;
        三、2014年收入情况说明
        汉阴县经济贸易局为一级独立核算单位,2014年度实际收入423.0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01.94 万元,其他收入21.1 万元。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四、2014年支出情况说明
        2014年实际支出42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14万元,项目支出28.9万元。
        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经济服务办公室挂靠人员)。人员经费按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
       2014年工资福利支出157.9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9.18万元,津贴补贴91.16万元,奖金15.1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0.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08万元。
        2.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按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规定。2014年个人和家庭补助实际支出211.56万元,其中:离休费13.39万元,退休费164.11万元,抚恤金21.39万元,离休人员生活补助0.69万元,医疗费2.58万元,其他队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4万元。
        3.日常公用经费:根据全县统一的定员定额标准测算。2014年实际支出24.67万元,其中:办公费1.83万元;印刷费1.22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1.71万元;电话费1.83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3.35万元;会议费0.3万元,同比下降91%;公务接待费0.62万元,同比下降90%;工会经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3万元,同比下降2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4万元;三公经费同比下降60%。
        4.项目支出:2014年度实际支出28.9万元,其中: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11万元,差旅费1.7万元;会议费2.9万元;培训费3.4万元;专用材料费3.4万元;委托业务费0.6万元;劳务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万元;主要用于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和名录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