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索引号 CD-zsdwczgk--czgk-2015-0013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各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5-08-15 16:43

        根据汉阴县财政局《关于2014年县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及决算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汉财字[2015]6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概况和主要职责
       汉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实有在职人数66人,离退休干部34人,遗属6人,临时工3人。局机关设立行政股、市场管理股、法制股3个股室,实有在职行政编制工作人员20名。局机关所属三个事业单位12315申诉举报中心、企业注册分局、经济检查大队,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实有在职工作人员10人。全县按经济区域下设城关、涧池、蒲溪、漩涡、汉阳6个工商所(漩涡所和汉阳所合署办公),工商所共有工作人员36名,属行政编制。全系统共有公务车、执法车9辆。
汉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负责全县各类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部署;拟订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措施办法。
       (二)按照业务权限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在县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负责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信息库建设。
       (三)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在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五)在县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根据授权依法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组织指导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培育推荐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相关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按照规定管理所辖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监察、离退休干部、基层队伍建设、培训工作。
       二、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汉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度收入577.39万元,支出571.81万元,收支结余5.5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1.45万元。其中: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6.11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4.07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未结转和结余27.9万元。
       2014年支出共计574.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8.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临时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等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67.2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6.3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和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其它资本性支出11.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三、2014年“三公”经费公开
       2014年我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有大幅度减少。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4.4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5%。公务接待费为0.5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3%。

        附:(点击查看或下载)1、汉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汉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汉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