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法院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CD-zsdwczgk--czgk-2015-0031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各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5-08-14 16:23

        一、 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和管辖争议的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依法规范信访程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促进县城经建发展,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内设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审官办)、立案庭、执行局、法警大队、信访室、纪检组监察室、政工科、办公室等13个部门,下辖平梁、蒲溪、铁佛、漩涡、汉阳5个基层法庭。现共有编制人数69人,聘用人员12人,退休人员31人,遗属补助人员10人。
       二、部门年度收支情况
       2014年度各项收入2057.1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1162.39万元,其他项目收入894.73万元。上年结余245.42万元,合计2302.54万元。
       2014年度支出153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7.8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7.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及临聘人员工资补助等;日常公用支出231.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交通费、陪审员工资、法官培训、会议费、案件困难当事人救助、化解信访矛盾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9.0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及遗属人员的工资等支出。项目支出744.7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71.31万元,基建项目支出673.46万元。
       2014年度年末结余为769.9万元,主要是未完工基建项目工程结余款及暂存的案件当事人赔偿款、保证金。
       2014年汉阴县人民法院没有因公出国(境)费,费用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53万元;公务接待费为7.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