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审计局关于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的说明
索引号 | CD-zsdwczgk--czgk-2015-0050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5年08月1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5-08-15 16:07 |
汉阴县审计局关于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汉阴县审计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情况,制定审计工作年度计划,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
(二)向县政府和上级审计局报告和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或者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管理措施和建议。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处罚,并根据审计结果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向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依法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监督:
1.县、乡镇两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乡镇政府财政决算。
2.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县直各部门和乡镇政府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县直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
3.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4.国家建设项目预算(概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县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及开发项目预算(概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财政财务收支。
5.县政府管理的和受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县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四)向县政府提交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接受组织部门的委托,组织实施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
(七)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对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的审计听证。
(八)组织实施对部门、单位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执业质量,组织审计业务培训。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二、2014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4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县政府年初下达审计项目计划30个,实际完成74个,占计划任务数247%。查处违纪违规资金2123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944万元,依法收缴财政资金27万元,责成应归还原渠道资金666万元,应调帐处理金额1326万元,核减工程决算价款918万元,移送案件线索6起,审计报告得到领导批示5篇,提出审计建议97条,提供各类审计调查、综合分析报告及审计信息228篇。
三、部门基本情况
我局为全额拨款政府机关,无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内设经济责任审计局、行政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基本建设审计股等5个股室。编制20名,实有在职人员20人,退休人员4人,遗属1人,临聘审计业务和工勤人员6人。经费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执行管理规定及“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管理,无截留、挪用、坐支及私设“小金库”的情况。各项支出都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截止2014年12月,固定资产总值为144.09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账面原值68.47万元,一般设备74.06万元,其他设备1.56万元。
四、2014年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4年度汉阴县审计局收入170.04万元,支出203.31万元,上年结余37.6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38万元。其中2014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04万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31万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4.38万元;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