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住建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CD-zsdwczgk--czgk-2015-0162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5年02月2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5-02-28 18:16 |
一、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城乡规划、住房和建筑业管理工作;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城总体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报批、城乡规划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房地产的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和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及建设工程中节能建筑的认定管理;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维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审批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物业管理。负责县城规划区违章建房查处工作;负责全县燃气资质及安全管理;负责县城区市容环卫设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门头牌匾、户外广告、广场、人工湖、龙岗园林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垃圾处理厂及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
二、2015年单位重点工作任务
1、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
3月底前完成凤台新区520套公租房主体建设和阳光小区10号楼分配,9月底前完成凤台新区公租房的建设,力争年底分配入住;积极会同工业园区、教体局作好工业园区209套、月河中学等7所学校、2个社区978套公租房建设工作,力争所有项目年底前建成投用;积极尝试通过保本价购买商品房等形式补充保障房;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和配套设施建设,力争创建两处“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加强《汉阴县公租房出售管理办法》宣传,坚持租、售并举;积极推进凤台新区、花扒新区和西坛文化街区改造工程,制订、完善政策相关政策、大力吸引投资,力争西坛棚户区完成拆迁50%以上。
2、加强城乡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提高城市建设品位
组织编制《汉阴县城市设计技术导则》、一级路沿线控制性规划、城市广告标识专项规划、月河综合治理专项规划,全面完成镇村生活污水、垃圾专项规划以及月河长窖区域控规、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及人口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认真宣传《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汉阴县城镇规划流程化管理办法》,夯实规划管理责任,严把审查关。加强对镇村规划管理的指导,特别是要加强多层、中高层私人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备案审核把关,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3、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弥补城市建设“短板”
组织实施县城标识体系建设,开工建设滨河南路西延等道路,全面完成北城街中段打通、凤凰大道中段等道路建设,贯通县城内外环线。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实现老城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处理率提高5个百分点;完成长乐路、泰和路强电入地,建成天然气门站,新增天然气用户1000户以上。全面建成迎宾公园,龙岗公园续建工程,实施龙岗入口景观工程等规划设计;完成兑子沟路等路段段绿化建设,提高城市绿化总量。
4、坚持管理创新,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认真贯彻全市两场(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完善两厂设施建设,完成垃圾处理场环保验收;加强人员培训、破解难题,努力实现出水水质达标,一江清水永续达标的两个确保目标。建立城市管理三级责任网络体系,确保责任落实无死角;实行局班子成员挂联管理,开展月检查评比;积极推行清扫保洁市场化,提高环卫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建设市容实时动态监控平台。同施工企业签订责任书,加强文明工地建设,落实工地出入口硬化等措施,杜绝带泥车辆上路等影响卫生的行为。认真宣传《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推进小区物业管理,开展示范小区创建活动,建立物业动态考核机制,提升小区管理水平。优化路灯、景观灯开启时段,实现群众满意和节能双赢;规范人工湖放水、漂浮物打捞;规范市政工程建设和市政工程维修管理。
5、加强副中心镇、文化旅游名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提高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完成涧池镇集镇明清仿古老街改造规划、龙寨沟旅游景区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实施兴平南路等道路建设及集镇、月南路绿化工程建设,提高副中心镇辐射、带动作用;双河口镇要深入挖掘古驿站文化,精心组织实施好防洪堤、景观桥等工程建设;漩涡镇要突出移民文化,打造旅游强镇。农村卫生要整合资源,积极推行涧池“绿城模式”,鼓励各镇引入社会资金,杜绝乱堆、乱倒垃圾行为。按照县委办、政府办《汉阴县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抓好32个重点村建设性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村庄建设规划在指导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环境的“龙头”作用。
6、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积极支持放低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房地产业推动城市发展发动机作用,促进东尚明珠、自强金海岸等房地产开发建设,全年开工20万平方米以上;积极支持房地产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加强产业统计工作,畅通信息渠道,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规范房地产市场,加强产业监管,严格打击欺诈消费者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
7、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汉阴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进一步夯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生产党政齐抓共管,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治理。认真贯彻住建部、省住建厅、市规划局关于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加大巡查暗访工作力度;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完善“黑名单”制度,全面提高我县建筑业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建筑节能执法检查,严把设计、图审、施工、验收等各关口;严格执行墙改专项基金先征后返政策,鼓励建设单位使用新型节能建材,推进绿色建筑行动。
8、强化党的建设,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住建队伍
认真贯彻落实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推进从严治党的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注重学习与实践结合,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制定落实“两个责任”考核评价办法,建立领导干部公开廉政承诺、“主体责任”定期提醒告知制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把廉政教育在工作中形成有效支撑。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和选拔任用,继续深化“四风”问题整治。推进全系统作风建设常态化巡查暗访。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聘请一批行风政风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行政股、住房保障及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招标办、人防综合股等4个股室。下属5个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包括汉阴县城建监察大队(环卫处)、汉阴县城乡建设规划办公室(城建档案室)、汉阴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汉阴县园林规划所、汉阴县房产管理所。汉阴县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全额预算企业化管理单位)。
(二)人员构成
我局实有人员136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15人,在职事业人员60人,退休(含遗属补助)22人,临聘10人,污水处理厂20人垃、圾处理场9人。
四、预算编制依据
1、人员经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人员工资、各项津补贴等项目及新标准和县人社局的工资批复预算。
2、公用运转经费根据县编办核定的人员编制情况,按照分档定额标准预算总计24.3万。
3、重点工作经费预算15万元。其中:保障性住房建设业务费5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业务费10万。
4、非税收入安排230万元,用于住建局系统临聘人员及弥补公用支出。
5、县本级专项资金预算1637.39万元。其中:城市日常维护费50万元;环卫保洁专项经费523.71万元;垃圾转运处理专项经费419.06万元;污水处理运行费194.62万;县镇领导干部周转住房建设300万元,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陕发改投资【2014】1173号文件安排;月河清淤专项经费150万元。
6、政府性基金预算1155万元。其中: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940万元。其中:龙岗园林建设200万元、城市规划编制费40万元,城市建设及月河清淤费200万元、保障性住房建设500万元。从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城市照明费130万元。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建设60万元。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安排25万元。
7、上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6500万全部用于相关项目支出。
五、收支情况分析说明
住建局机关本年度收入总计8812.4492万元,其中:预算拨款收入2312.4492万元(公用运转拨款39.3万,非税财政拨款230万元);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收入6500万元。预算支出8812.449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05.759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69.3万元(含非税安排拨款),项目支出1637.39万元 ;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65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实行“以收定支、不列赤字”原则,按预算批复用途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