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索引号 CD-zsdwczgk--czgk-2016-0286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各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3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3-26 09:31

汉阴县十七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4

 

关于汉阴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314日在汉阴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汉阴县财政局局长  庞清明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汉阴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县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幸福汉阴建设目标,全力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主动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紧扣“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总要求,积极培育财源,大力组织收入,狠抓资金争取,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督,较好地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财政预算收支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一)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

    2015年,全县完成市县口径财政总收入3.9806亿元,占市下达任务数3.39亿元的117.4%,其中:国税部门完成5297万元,占年初预算5400万元的98.1%;地税部门完成1.742亿元,占年初预算1.52亿元的114.6%;国土部门完成3936万元,占年预算4000万元的98.4%;财政部门完成1.3154亿元,占年初预算9300万元的141.4%。全县完成省口径财政总收入3.2073亿元,同比增长12.2%;人均财政总收入1299元,同比人均增加140元;百元GDP财政收入4.1元。

全县市县口径财政总收入中,上解中央5346万元,上解省级4740万元,上解市级2019万元,留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5亿元,县本级基金收入6201万元。

(二)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15年,全县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5亿元(其中:镇级收入1962万元),占年预算2.06亿元的104.37%,同口径增长13.8%,超收9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850万元,占年预算10100万元的107.4%,同口径增长8.3%,超收750万元(其中国税部门超收50万元,地税部门超收700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0650万元,占年预算10500万元的101.4%,同口径增长7.7%,超收150万元。税收与非税占比为50.5:49.5,收入结构和质量比2014年有一定改善(具体情况见表一)。

2015年,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9亿元(不含政府性基金支出1.2999亿元,上级下达财政专户支出1.2707亿元,上级下达交通部门专户支出1.4亿元,置换债券资金支出2.618亿元),占年初预算16.8亿元的112.5%,同比增长10.5%,其财力构成为:全县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5亿元,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1658亿元,上级下达专项资金(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8516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000万元,调入资金6810万元,减上解支出484万元。2015年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9亿元比201417.1亿元增支1.8亿元,同比增长10.5%。全县财政安排民生支出16.44亿元,占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7%,其中:教科文支出6.74亿元,占35.66%;农社卫住房保障支出8.66亿元,占45.83%(具体情况见表二)。

2015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702万元,比上年减少181万元,同比下降10%。其中: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1250万元,比上年减少63万元,同比下降5%;公务接待费支出452万元,比上年减少116万元,同比下降20%;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全县会议费支出306万元,比上年减少22万元,同比下降7%

   (三)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15年,县本级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538亿元,占年预算1.89亿元的103.3%,同口径增长9.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172万元,同口径增长10.6%,增收881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0366亿元,同口径增长9%,增收856万元。

2015年,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1145亿元(不含镇级支出1.7855亿元),占年初预算15.33亿元的111.6%,比201415.448亿元增支1.6665亿元,同口径增长10.8%(具体情况见表三、表四)。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完成1.2936亿元(其中:县本级基金收入完成6201万元,上级补助基金收入完成4735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2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基金收入225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999亿元(其中县本级基金支出1.1173亿元,补助镇级基金支出1826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年终滚存结余162万元(具体情况见表五)。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15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634万元,其中:资产处置收入4069万元;国有资产出租收入384万元;资源性资产(砂石拍卖)收入584万元;其他国有资产收入1597万元(含财政资金存款利息等),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管理。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6634万元,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管理,收支相抵,当年实现平衡(具体情况见表六)。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26亿元,其中: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66.5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11.5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63.8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1.25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03.3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164.33万元。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97亿元,其中: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20.3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26.7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4.6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31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47.06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903.57万元。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907.41万元,加上年结余1.26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55亿元(具体情况见表七至表十三)。

(七)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2015年共争取上级财政下达我县三批次政府性债券资金共计2.918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纳入一般预算收支管理)、新增专项债券2000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收支管理)、置换一般债券和置换专项债券资金2.618亿元。按上级文件规定,置换债券资金2.618亿元应当全部用于置换经审计部门审计认定并纳入各级财政部门债务管理系统的2014年底前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到、逾期债务。据此安排置换县本级部门政府性债务2.3046亿元,置换镇级以通村水泥路和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为主的政府性债务3134万元。

通过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多渠道积极化解旧债和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由2014年底9.8615亿元下降到2015年底6.9443亿元(均不含供销企业政策性挂账1467.5万元和粮食企业政策性挂账2255万元),减少2.9712亿元。截止2015年底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为6.9443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5.8887亿元,政府负有担保和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0556亿元,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和债务率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最高债务限额和债务警戒线以下,政府性债务总体可控。

(八)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2015我县严格按照中、省、市、县关于加快预算执行,切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相关要求,先后8批次清理收缴财政存量结余结转资金6901.94万元,全部统筹安排用于全县教育、保障性住房、“三农”、社会保障等民生急需领域支出。

还需要特别说明的是,2015全县及县本级“四本预算”的最终决算数据,有待市财政局审核批复并经过县审计局审计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二、财政工作的主要成效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县财政系统干部职工锐意进取、以干克难,紧紧围绕全面完成2015及“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我县财政收支监管工作连续5年获得市财政局表彰奖励,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农村综合改革、财税法规知识竞赛、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财政“六五”普法、财政综合管理先后6获得省财政厅表彰,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在全国县级排名34,在全省名列第一,受到财政部、省财政厅通报表彰奖励。

(一)收支规模不断扩张,民生保障更加有力

全县财政总收入由20101.7632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3.9806亿元,五年累计完成17.7273亿元,年均增长20%;全县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0108047万元增长到2015年的2.15亿元,五年累计完成8.4286亿元,年均增长23%。税收与非税占比达到5:5,在收入逐年增长的基础上,收入结构和质量不断改善。不断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一般性转移支付由20104.3758亿元增加到20157.1658亿元,五年累计达29.6亿元,年均增长13.8%;专项资金由20103.0904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8.8516亿元,五年累计达35亿元,年均增长26.8%。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010年的8.24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8.9亿元,五年累计达75.87亿元。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张,收入质量不断改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撑。始终坚持新增财力和财政支出两个80%用于民生,五年来,全县财政累计安排民生支出63.11亿元,占全县财政累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87亿元的83%,其中教科文支出26.06亿元,占34.35%;农社卫住房保障支出30.01亿元,占39.55%在确保上级财政专项资金35亿元专款专用的基础上,县级财政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将有限的财力向重点领域倾斜:一是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全面落实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三农”、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创业就业等“十大民生领域”90项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并确保了县、镇、村三级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离职村干部工资待遇的逐步提高和按时发放,不断增强了民生领域财政保障能力;二是不断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大力支持了国土资源管理、计划生育、广播电视、防灾减灾、民政慈善、双创、安全生产、市场监管、信访维稳、档案史志、武装、工、青、妇、工商联、统战等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三是不断加大重点项目和实事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先后对汉阴中学及“双高双普”校建工程,文化大厦,三所公立医院及政务服务中心,汉漩路改造、富水河大桥和平涧路改建等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县城垃圾污水处理“两场”、城区“四桥”、龙岗园林、迎宾公园、人工湖清淤、城市亮化等市政工程,青枫秀岭、阳光小区等“两租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陕南移民避灾扶贫搬迁,月河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孵化器建设、涧池重点镇及双河口、漩涡文化旅游名镇基础设施建设等13个投资过亿元的重点项目和实事工程安排资金15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财政改革不断深化,管理水平快步提高

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定员定额标准,推进全口径、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编制体系,提高了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年初到位率;全面推行部门预决算公开、预算调整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增强了预算执行的透明度,有力推进了阳光财政建设;建立健全了财税一体化征管机制,完善了收入保障体系,实现了非税收支管理改革目标,形成了抓收入的合力,确保了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在县镇两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实施县镇两级财政资金在线实时监控,有效防范资金运行不安全现象发生;不断加大对镇级财政的转移支付补助力度,逐步提高对村(城镇社区)的补助标准,有力缓解了镇级财政困难,保障了镇村组织的正常运转;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积极推进了项目申报部门会审、政府审批制、资金争取年度考核制、资金到位及时报告制、预算投资评审制、项目联合验收制、资金拨付“五级”审批及报账审核制、工程结算审计确认制、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制等八项管理措施,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财政监管不断创新,节支提效更加突显

先后制定印发了汉阴县党政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试行办法,造林绿化种苗、办公用品、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收费项目最高限价,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30余项财政监督管理制度,为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力规范了财政支出行为。持续开展了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涉农资金管理、私设小金库、往来资金清理、公共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政投资评审等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了不合规行为,切实维护了财经纪律。2012年至2015年底,县财政组织实施财政投资评审项目1358个,送审金额31.95亿元,累计审减金额3.68亿元,审减率达11.5%。实施政府采购项目3957个,采购规模9.12亿元,累计节约采购资金1.08亿元,节支率达11.83%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累计节支0.8亿元。通过不断强化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手段,财政监管节支提效助廉的成效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四)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围绕大局,服务中心,以完成财政收支监管任务和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为目标,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为抓手,制定并严格执行了汉阴县财政干部八不准十严禁等效能作风建设规定,创新推行了资金管理股室集中一厅式办公和一股通工作制,将财政审批、收费事项一次性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建立了机关干部定期轮岗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抓班子、带队伍、强管理、精业务、转作风、提效能,在全系统营造出了风清气正、廉洁高效、务实创新的良好形象,确保了财政干部、财政资金、财政工作三安全

在取得以上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财政工作中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总量小,财政增收乏力,组织收入的压力很大;自身财力严重不足,对上级财政资金的依赖性很强,刚性支出逐年增加,收支矛盾突出;民生保障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严重不足,政府性债务负担较重,财政运行风险较大,财政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的投入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财政监管还需要加强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2016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预期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确保“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宏观调控目标,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新动力的重要作用,着力推进“一城五园三带三产业”建设;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资金争取力度,积极培育可持续财源,加强收入征管,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力度,继续盘活存量,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大力支持脱贫攻坚、民生重点项目和实事工程建设;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管,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预期目标

——全县财政总收入计划完4亿元,同口径增长8%

——全县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2.32亿元,同口径增长12%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计划完成18.6亿元,力争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计划完成1.11亿元,力争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计划完3360元,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完2.24亿元,支出计划完1.96亿元,实现收支略有结余。

(三)预算编制管理的基本原则

围绕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目标,不断完善“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和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互相衔接的预算管理体系;坚持“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三公经费按限额、专项资金按规定、资产配置按标准、政府采购按计划”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量财办事、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的原则;坚持整合使用、保障民生、强化监管、提高绩效、防范风险的原则。

    四、2016年财政预算收支安排计划

   (一)全县财政总收入安排计划。2016年全县财政总收入计划4亿元,同口径增长8%。其中:国税部门8450万元,地税部门1.5亿元,财政部门8250万元,国土局7000万元,住建局800万元,水利局300万元,农林科技局200万元。

   (二)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计划。2016年全县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2.32亿元(其中镇级收入2000万元,县本级收入2.12亿元),同口径增长12%(剔除上年一次性收入),其中国税部门2500万元,地税部门9650万元(含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财政部门8160元,国土局1590万元,住建局800万元,水利局300万元,农林科技局200万元。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是:税收收入1.18亿元,同口径增长16.8%;非税收入1.14亿元,同口径增长8%

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2016年预计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财力计划为18.6亿元,其中:全县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2.32亿元,计划争取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1284亿元,计划争取上级预算内下达专项资金(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亿元,计划争取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000万元,上解支出484万元。其中县本级财力17.04亿元,镇级财力1.56亿元(其中镇级收入2000万元,转补镇级1.36亿元)。

根据以上财力计划,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6年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18.6亿元,分项目支出为:①人员经费支出54805.73万元;②公用运转及重点工作经费支出5133.35万元;③县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34060.92万元;④上级财政专项资金计划列支9亿元;⑤新增一般债券支出2000万元(具体情况见表十四)。

(三)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收支安排计划

2016年,县本级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2.12亿元,同口径增长12%。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是:税收收入1.01亿元,非税收入1.11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的原则,2016年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支出计划17.04亿元。支出项目计划安排为:①人员经费支出46144.2万元;②公用运转及重点工作经费支出3422.3万元;③县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28833.5万元(含总预备费1000万元);④上级财政专项资金计划列支9亿元;⑤计划新增一般债券安排支出2000万元(具体情况见表十五、表十六、表十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计划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1.11亿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785万元,争取上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315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1.11亿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7785万元,上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315万元。

根据以上安排,2016政府性基金预算坚持“以收定支、收支挂钩、不列赤字”的原则,预计当年政府性基金实现收支平衡(具体情况见表十八)。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计划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3360万元,其中:资产处置收入1850万元;国有资产出租收入260万元;资源性资产收入550万元;其他国有资产收入700万元,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管理。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计划3360万元,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统筹安排(具体情况见表十九)。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计划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主要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3项社会保险基金。

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计划12068.95万元,支出计划13545.79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计划908万元,支出计划1049.4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计划7267.19万元,支出计划5017.45万元。

根据以上安排,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计划20244.14万元,总支出计划19612.6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预计结余631.5万元,加上年结余15082.22万元,预计年末累计结余15713.72万元,结余数基本达到上级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结余规定和基金安全运行的有关要求(具体情况见表二十至表二十三)。

    五、2016年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抓收入,保增长,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一是咬定聚财增收目标不动摇,在组织收入上,主动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科学预测收入来源,及时分解收入计划,完善收入征管办法,严格执行收入月评比、季通报、半年督查、年度考核奖惩制度,确保收入应收尽收;二是充分发挥财税库银联席会议作用,定期组织召开财、税、库、银和协护税单位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收入征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齐抓共管机制,形成组织收入的强大合力;三是继续实行财税一体化和严格实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认真落实“以地控税、以票控税、先税后证”各项措施,依法加大收入征管稽查力度。同时,坚持“抓大不放小”的原则,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难点税源、主要税种和重点收费项目的跟踪稽查和监管,做到重点收入来源管理精细化、一般收入来源管理规范化、零星收入来源管理社会化,不断提升征管水平;四是进一步落实各镇、各部门,县、镇两级财政内设机构在强化税收征管方面的协税护税责任和义务,完善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土地供给、工程报建、投资评审、资金拨付等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支出发票财政财务报账审核,严格执行涉税项目依法申报纳税,从严落实收入流失违规问责、擅自减、免、缓,少征、漏征财政收入相应扣减单位公用经费等制度,杜绝收入“跑、冒、滴、漏”;五是不折不扣落实国家扶持中小微利企业税收等优惠政策,该减免的减免到位,不该收的坚决不收。同时,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和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文件精神,确保2014121日前原已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执行到位,维护政府公信力。严禁新出台违规减免各类税收、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违规通过财政列支方式变相减免税费行为;六是继续加大向上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和项目资金的力度,深入研究中省财政转移支付改革政策变化,密切关注国家加大贫困地区、革命老区、“三农”、生态环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投资方向和重点,超前谋划,积极完善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项目库,加强项目跟踪衔接,确保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计划的实现,竭力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财力支撑;七是继续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发挥“沉睡”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定期清理制度,加大县镇两级财政及各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处置力度,对符合收缴的存量资金及时统一收回县级总预算统筹安排,用于改善和保障民生。同时,对项目实施及支出进度缓慢,收缴存量资金量较多的单位予以通报;八是积极向上争取棚户区改造等债券资金和农发重点建设基金资本金注入,支持西坛、东南村棚户区改造,城东体育场、月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切实缓解县级财政投资压力。

   (二)抓支出,调结构,充分发挥保重点的能力。继续采取项目支出进度评比、督办、通报等有效措施,倒逼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确保当年预算资金实际支出达到95%以上。在确保上级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基础上,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县级财政计划安排专项资金3.406亿元。其主要项目安排为:一是继续加大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支持力度,为项目资金争取和重点项目尽早开工建设提供前期经费保障。计划安排重点项目前期经费1000万元,用于项目策划、论证、规划设计、文本编制、项目申报、衔接争取等必要支出。二是计划安排中小企业产业发展基金1000万元,继续加大工业园区建设支持力度,完善功能配套补短板,积极培植以富硒食品、新型建材为主的工商骨干财源,促进工业化发展;继续实行县域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和企业发展增量贷款奖励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量。继续加大招商引资支持力度,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园区投资兴业,支持园区企业去产能、降成本、补短板,达产达效、提质增效,释放带动创业就业和财税贡献潜能;三是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推动脱贫攻坚,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计划安排2175万元支持平涧路、汉江大桥等重点交通项目建设和县、镇、村道路日常养护和水毁道路维修;计划安排2160万元支持1800户避灾移民和异地脱贫搬迁;计划安排1630万元(含清理存量资金安排)支持贫困村实施产业脱贫、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计划安排农业主导产业建设奖补扶持资金350元(含清理存量资金安排),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促进粮、油、生猪养殖等农业主导产业和茶叶、莲藕、魔芋等特色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村农民增收;计划安排“美丽乡村”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配套资金500元,促进美丽乡村和贫困村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计划安排440万元,支持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卫生保洁,建设清洁乡村;计划安排300万元,用于支持“互联网+”电子商务发展,繁荣城乡经济;计划安排创业就业基金200元,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创业脱贫工作;认真执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强农惠农各项政策,及时足额兑付粮食综合补贴、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涉农补贴;计划安排200元,支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推动农村改革;计划安排2457元,保障提标后的村(城镇社区)干部报酬、公用运转及村级党建等经费的及时足额拨付。四是继续加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支持力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计划安4463万元(含基金安排)支持完善城市规划,推进“两租房”建设、西坛棚户区改造、世行小城镇项目、北城街西延工程、龙岗公园及城镇亮化等市政工程建设,保障“两场”和城区环卫保洁正常运行;计划安排80万元,支持“园林县城、文明县城、森林城市”等创建活动成果巩固。五是支持教科文卫等事业发展。计划安排3488万元,支持汉阴中学及城东体育场、第二初中等校建项目建设,落实生均公用经费、“两免一补”、贫困学生资助、“营养餐”等教育民生工程资金配套,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计划安排1373万元,支持县级公立医院和镇卫生院推进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完善镇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计划安排1810元,支持漩涡、双河口文化旅游名镇、凤堰古梯田景区及县城旅游景区游客集散中心等旅游基础设施和“沈尹默书法院”“沈氏家训”展览馆布展等建设,不断促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六是继续加大社会保障投入,计划安排4040元,全面落实城乡低保、五保、养老、失业、优抚、大病医疗救助、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等民生政策,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基本民生保障能力。积极筹措资金,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提供财力支撑。七是计划安排3000元,用于化解国债转贷、债券置换、秦巴扶贫、卫八、卫十等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八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全力支持其他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加大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盐务、体育、老龄、信访维稳、社会管理创新、殡葬改革等社会事业投入,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抓改革,强管理,切实完善财政管理机制。一是以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为目标,继续深化预算编制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和定员定额标准体系,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年初到位率,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县镇两级全面推行部门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和公务卡的使用,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增强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努力打造阳光财政财务。二是不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将镇级财政作为县级一个预算单位进行管理,积极推进镇级支出县级财政报账审核集中支付工作。着力推进惠民补贴“一卡通”,完善专项资金拨付“直通车”制度,提高“五级审批”、专项资金报账审核”办理时效,减少资金层层拨付环节,防止专项资金层层滞留、挤占、截留等违纪违规现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三是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全力做好“营改增”准备工作,确保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营改增”顺利推进,切实减轻企业税负。四是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在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方面节支提效促廉的积极作用,加强财政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管理,坚持应评尽评,完善评审程序,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坚决执行对未履行财政投资预算评审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办理政府采购,不予通过财务支出报销审核的规定,严肃查处人为“化整为零”肢解分解建设项目规避财政投资评审的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建设项目“三超一改”现象,最大限度发挥好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采购审批,规范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提升采购管理水平,增强采购节支效果。着力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管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严肃查处“化整为零”肢解分解政府采购项目等规避政府采购审批监管的违纪违规行为。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一律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招投标管理)。六是加强公共资产管理。加大公共资产管理办法的宣传执行力度,明确分级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基本建设财政专项资金形成的有形资产、校产、村级办公设施等资产管理台账,强化资产日常监管,规范资产处置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七是进一步强化政府性债务监管,加大违规举债责任追究力度,从严控制债务规模,切实防范财政风险。加大中省债券置换资金争取力度,统筹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偿债准备金,切实化解到逾期政府性债务;八是积极创新财政投入支持企业发展方式,不断探索设立产业发展基金、贷款周转金制度,推动股权投资、财政贴息、以奖后补、风险补偿、政府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遵循“直接变间接、分散变集中、资金变基金、无偿变有偿”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实体经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九是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与社会资金合作共赢的ppp运营模式,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稳定投资增长,抑制经济下行趋势,减轻财政投资压力,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四)抓监管,提效能,保证财政经济良性运行。一是继续推进县财政部门与县人大财经工委、县审计局、县监察局等部门常态化联动监督机制,努力实现财政资金全过程、全方位的适时监控,杜绝管理漏洞,严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财经纪律。二是以推进项目建设,保障民生为抓手,突出重点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监督检查,严查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和民生资金缩水走样、虚报冒领、套取、骗取、贪污、挪用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三是加大预算单位账户清理力度,实行一个部门一个基本账户管理,及时撤销各镇、各部门游离于财政监管的所有实体账户,严格账户开户审批管理,严查私设“小金库”、账外账行为,切实维护资金安全。四是认真贯彻中省市县出台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三个清单”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及办公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执行“村财镇管”、村级“零接待”等制度,联合审计等部门加强村级财务的监管,推行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全覆盖”,切实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五是积极推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与专项资金设立、预算资金安排、资金拨付等挂钩,对资金使用无效或低效的专项资金,相应减少或取消预算。六是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坚持“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强化预算约束力,年初预算经法定程序批准后,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其他无重大特殊原因,中途及年底一律不予追加。加强财务支出报销审核监管力度,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财务报销票据坚决予以拒付。严格预算单位各项财务支出会审制度,变主管领导“一支笔”审批为经手人、财务人员、证明人、主管领导“多支笔”审批,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防范违纪违规支出行为发生。对“三公经费”、差旅费及会议费等控管不严,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导致单位运转经费出现缺口、挤占、挪用民生项目资金以及事关群众饥寒冷暖的保命钱、救济款的一律实行从严问责制度,确保有限的财力向民生倾斜。七是集中财力办大事。紧紧围绕全县重点发展区域、重点民生项目、重点实事工程建设,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各项制度,加大项目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记其功、各尽其力”的原则,实施项目资金捆绑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八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管理,强化财务人员培训,严格实行会计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会计报表等信息报送质量。

   (五)抓队伍,树新风,推动财政事业健康发展。一是继续深化作风建设,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践行“三严三实”,树立财政干部职工“忠诚、干净、担当、有为”的思想。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执纪监督,全面推行权力、责任两个清单制度,规范财政工作流程,打造阳光透明财政。三是完善建立县镇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责任意识,主动接受监督,促进财政干部更好地服务和推动财政改革发展。四是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努力打造一支踏实肯干、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奋发向上的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繁重,做好财政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目标和全县工作大局,开拓创新,以干克难,主动作为,扎实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当年财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幸福汉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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