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汉阴县纪委(监察局)预算公开内容
索引号 | CD-zsdwczgk--czgk-2016-0300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6年04月0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04-08 10:15 |
汉阴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预算公开内容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县纪委和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内设职能室9个和8个“统派直管”纪检组,派驻纪检组属县纪委派出工作机构。总编制人数63人,行政编制52人,事业编制8人,工勤编制3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50人,退休6人,享受遗属补助2人。固定资产:办公用房22间(产权属政府办),其中会议室和档案室各1间,执法执纪车辆4辆。
二、纪委(监察局)主要职责
县纪委监察局为县级纪检监察管理机关,受县委和市纪委的双重领导,副县级建制。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党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三)负责做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四)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县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五)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市监察局和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实施监察;负责对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负责对各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实施监察。
(六)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七)、负责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负责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八)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镇制定有关政府、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九)、负责会同组织部门对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审核乡镇纪委委员和行政监察室干部人选,负责商县委组织部对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副科级纪检监察人选提名、考察,并提出调整、交流和任免意见,报县委研究决定。
(十)承办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围绕市纪委监察局的安排部署,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扎实开展以下工作:
(一)牵头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开展协调、指导、检查和考核。
(二)着力严明党的纪律,坚决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三)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进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四)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五)启动开展巡查工作,逐步实现巡查监督全覆盖。
(六)落实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478.62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78.62万元,其中:公用支出105万元,人员支出323.62万元,专项资金支出50万元。
五、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一)基本支出428.62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84.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13月奖励工资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5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及津贴、遗属补助及六十年代精退人员补助;
(二)专项资金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用房改建、标准化办案区建设、设施设备采购。
(三)“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8万元。依照相关规定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主要是省、市单位来我县督查、检查以及各县区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工作等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用于4辆执法执纪车辆运行维护费、油费、过路费、车辆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办案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