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汉阴县妇女联合会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CD-zsdwczgk--czgk-2016-0308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各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4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4-08 10:48

汉阴县妇女联合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根据汉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汉财预字〔201634号文件要求,依据当前我县妇女工作发展情况,现将我会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各个时期妇女儿童工作计划,指导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二)调查研究全县《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和《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的执行情况以及妇女儿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指导和推动开展“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双学双比”等活动,组织、动员妇女投身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实践中发挥作用。

(四)指导全县各级妇联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组织开展妇女技能、创业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五)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关注并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的政策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努力消除一切歧视、虐待和迫害妇女儿童的行为。

(六)为妇女儿童服务,协同有关部门并争取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兴办妇女儿童的社会公益性事业,积极为妇女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努力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七)加强同各族各界和不同宗教信仰妇女的团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扩大妇女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祖国统一和繁荣富强。

(八)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探索建立以妇联为核心的各族各界各条战线的妇女组织网络;探索建立专职妇联干部、团体会员、志愿者为一体的妇女干部体系,开发妇女人力资源;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指导镇、村妇联及行业妇女协会组织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

(九)承担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妇联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强化宣传动员,坚定脱贫志向。深入开展“三下乡”“春风送岗”“科技之春”等活动大力宣传中省市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各项惠民政策,助推解决贫困妇女难题。

2、开展技能培训,提高脱贫能力。强化贫困妇女技能培训,联合县人社局、县电商办组织开展家政服务、农村电商、手工制作、乡村旅游,妇女创业等适合贫困妇女发展经济的专题培训,促使贫困妇女掌握技能技术。

3、发展特色产业,搭建脱贫载体。把巾帼家政、富硒食品、生态旅游作为贫困妇女脱贫致富的重要载体,重点扶持发展一批巾帼家政、富硒食品、生态旅游的龙头企业。

4、坚持整合资源,凝聚脱贫合力。全面开展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并对贫困“两癌”患者实施救助,达到贫困妇女“两癌”救助全覆盖。通过开展健康关爱月、健康知识讲座等活动,面向贫困妇女儿童宣传健康知识。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公益组织的支持,面向贫困妇女儿童开展针对性服务。持续实施好妇女儿童民生项目。

5、提升妇女素质。继续实施“巾帼素质提升工程”,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

6、培育良好家风。围绕注重家庭,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和“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选树一批“五好文明家庭”“卫生家庭”“绿化家庭”“平安家庭”等特色家庭,依托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大力开展好“清廉家风”活动,在全县党员干部家庭中广泛开展好家风好家庭建设,广泛征集家风好家训好家规并进行宣传、总结和推广。

7、弘扬新风正气。广泛开展“最美警嫂、最美护士、最美女工”等寻找“最美”系列活动。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围绕“四城同创”,持续开展各类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巾帼志愿服务登记制度。

8、抓好规划落实。认真总结规划实施五年来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完成中期评估,整合资源推动规划重难点目标实现。

9、开展普法宣传。持续开展“建设法治汉阴·巾帼在行动”活动,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

 10、提升维权实效。认真实施贫困母亲救助、维权救助等项目。全面推广妇女信访代理工作,继续开展“平安家庭”示范镇、村(社区)、户创建活动,命名一批示范单位。培树一批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

11、关爱留守儿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管护双线并行模式,广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行动。

12、广泛开展各类巾帼志愿服务。依托各级“妇女之家”,充分发挥全县各级巾帼志愿服务队作用。

13、强力推进三八·五四“护苗”志愿者工作室及联合会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吸纳招募更多社会爱心人士加入到爱心妈妈、受助大学生、退伍老兵、青创会和同学会联手公益等服务队。10个镇建立标准化护苗志愿者工作站,明确专人负责关爱留守儿童日常工作,使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规范化。

14、积极发挥妇联机关志愿服务队作用。妇联机关服务队志愿者积极参与“党员进社区”、“圆梦微心愿”、“保护母亲河”等志愿服务。

15、实现基层组织新覆盖。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加强“两新”组织妇女组织建设,开展维护权益、技能培训等服务。在巩固提升村(社区)妇女之家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2016年规范化建设3个乡镇妇女之家省级示范点,培树一批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之家示范点。

16、延伸妇联工作新领域。管好、用好妇联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推动实现官网、微博、微信“全覆盖”。针对不同女性需求,积极创新组织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服务方式。

17、推进自身建设新发展。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研质量。及时建立全县各级党政班子女领导干部数据库,向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女干部。认真落实教育培训规划,举办妇联干部培训班

18、实现党的建设新突破。将党对群团组织和群团工作的新要求贯穿始终,切实杜绝“四化”倾向。

19服务中心做出新成绩。立足自身实际,继续做好双万帮困、精准扶贫、“双高双普”、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工作、计划生育和“四城同创”等中心工作。

三、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和退休人员。总编制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1人,工勤编1人。实有人员5人(其中在职人员1人,志愿者1人),照201512月底工资表,人员经费按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

(二)分档定额公用运转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日常工作任务需要以及财政人均经费要求测算填报。

(三)重点工作经费主要是用于妇女儿童工作专项经费:落实全省“妇女人均一元钱政策”,用于全县妇女儿童相关工作、“三八”、“六一”活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相关支出要求测算。

(四)留守儿童服务专项资金:按县委县政府关爱留守儿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用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奖励补助支出。

()根据汉阴县妇女联合会的职责、任务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计划;

(六)根据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四、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59.549万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549万元;支出预算59.54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33.049万元,公用运转经费16.5万元,(其中分档定额公用运转经费2.5万元,妇女儿童工作专项经费14万元),留守儿童服务专项资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