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汉阴县民政局部门预算说明

索引号 CD-zsdwczgk--czgk-2016-0318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各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4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4-08 16:55

汉阴县民政局2016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汉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汉财预字(201634号文件精神,我局部门预算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三公经费按限额、专项资金按规定、资产配置按标准、政府采购按计划”的原则编制预算,现将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汉阴县民政局是主管全县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负责草拟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革命烈士审核、褒扬及伤残等级审核报批和全县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全县生产救灾工作;负责建立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救济和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服务、社区建设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对全县境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拟定全县行政区域规划管理、审定等工作;负责全县民族宗教事务工作。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及目标

2016年全县民政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以五大发展新理念为引领,以保障改善民生为主线,着力加强民政项目建设,统筹谋划,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十三五”民政事业良好开局,为全面建设幸福汉阴做出新贡献。

(一)社会救助

1、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完成最低生活保障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工作,切实做到“兜底保障”。

2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建立并启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开展低保绩效评估工作。

3、认真抓好五保供养工作。落实散养五保监管责任,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完成蒲双、城关、铁佛寺3个区域敬老院附属工程建设和双乳镇、漩涡镇、上七3个敬老院改扩建任务,确保年底前投入使用。

4、做好城乡医疗救助。为全县五保对象、优抚对象、农村低保户缴纳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基金。落实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扩大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规模,提高救助标准。

 5、做好城市“三无”对象、孤残儿童生活保障、社会慈善事业等工作,继续实施孤残儿童康复手术。

6、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和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二)养老服务业发展

7、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争投资3000万的县级示范性老年公寓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工,新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个,新建农村互助幸福院18个。

(三)防灾减灾救灾

8、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精细化管理。有序开展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和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

9、推进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建成标准化的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并投入使用。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创建全国或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

(四)双拥优抚安置

10、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大力实施“扶优工程”。完善优抚对象数据库管理,加强优抚信息系统建设。认真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申报工作和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

11、落实安置保障措施。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免费参加技能培训,确保有意愿退役士兵100%参加免费教育培训。做好各项接收安置工作,着力解决安置遗留问题。

12、加强拥军优属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军地重难点问题。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启动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

(五)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13、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建立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建设1个社区协商示范镇,每个镇建设2个以上示范行政村。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落实村(居)委员会成员报酬待遇,加强村(居)委会管理和培训工作。

14推进社区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城镇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及功能达标率90%以上,社区信息服务平台全面建成。

(六)社会组织管理

15落实“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加快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力度,至少培育2个以上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示范点。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组织在社会组织的覆盖面。

16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制度,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落实和完善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快推动社会组织登记评估。

(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17、深化殡葬改革。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殡葬行为的规定》,持续稳妥推进违规坟墓整治工作。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新建2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对已建成的公墓加强管理,提升公墓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管理,严禁乱收费。

18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强高温、寒冷天气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服务工作。进一步做好受助人员寻亲返家工作。加快建设县级救助管理站项目。

19、提升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水平。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加快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进度,推动与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加强婚姻登记机构尤其是镇办登记机构标准化建设。

20、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和平安边界建设。全面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完成行政区域内80%工作任务。开展市县界线联检工作,全面完成镇村勘界工作,继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

21加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推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适时开展关爱保护工作。

(八)、民族宗教工作

广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宗教事务管理。整治乱建庙宇行为,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审批、教职人员备案及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教职人员的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

(九)、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22、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扎实做好各类民政项目的储备、上报和实施,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民政公共服务机构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加强民政公共服务机构安全管理。
  23、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民政大讲堂”活动,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邀请省、市民政业务专家开展专题辅导,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4、加强民政部门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大民政政策及新闻宣传力度,推进政务公开,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现象发生,根除“慵懒散”现象,提升民政部门形象。

2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加强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树立民政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三、部门基本情况

局机关是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局机关内设行政股(办)室4个:行政股、社会救灾救济股、综合业务股,五保户管理股,下设事业单位4个:城乡低保办、汉阴县中心敬老院(含县救助站、县福利院,三块牌子一套人马)、汉阴县陵园管理所(差补事业单位)、老龄委员会办公室(属民政局代管,经费已独立预算)。

    现有在职人员32名,其中:局机关在职人员(含城乡低保办)19人,汉阴县中心敬老院(含县救助站、县福利院)在职人员10人,县陵园管理所在职人员3人,退休人员23人,遗属3人,精简退职人员1人,社区专职人员22人,伤残军人37人,福利院院民(城市三无人员)16人。

县救助站(县福利院)、县陵园管理所不是独立预算二级单位,属民政局报账单位,截止20151231日民政局固定资产282.9万元。

四、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人员经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人员工资、各项津补贴等项目及新标准和县人社局核定的工资项目、标准预算。公用运转经费根据人员编制情况,按照分档定额标准预算。重点工作经费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和承担的重点工作预算。

五、汉阴县民政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7935534元,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收入9000000元。本年部门收入总计1079355342元。

本年人员经费支出4095534元;公用运转及重点工作经费460000元;县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13380000元;上级专项资金支出90000000元;本年支出合计107935534元。专项资金支出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五保户供养补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城市三无人员生活补助、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退役士兵安置、社区专职人员经费、伤残抚恤金、殡葬改革专项补助经费等。